时间:2020-02-21 作者:颜杰 (作者单位: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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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产学研联盟是产学研合作的高级阶段,它是产学研合作各方主体在平台合作基础上构建的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联盟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创造并转移新知识。产学研联盟中的知识转移既是产学研合作各方主体的主观要求,也是其合作成果的直接体现,其最终目的是实现合作创新,提升各自的知识和信息水平,并实现知识和技术的转化,提高产学研联盟的合作绩效。
(一)影响产学研联盟知识转移的因素分析
一是产学研合作联盟模式。产学研合作联盟模式是指产学研合作主体之间互动结合的具体方式及运行机制。产学研联盟可采取多种模式实现合作创新的协同效应。国内外较为典型的产学研联盟模式包括科技工业园区模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技术攻关、联合人才培养等。不同的产学研联盟模式,决定了各合作主体的性质与合作紧密程度不同,各主体所拥有的知识和能够创造的新知识数量也就不同,而且相互之间的知识转移意愿、速度、规模存在较大差异。比如,联合技术攻关模式中,由于各方合作的目的就是突破技术瓶颈,创造新的知识,因此在合作过程中,知识创造与转移...
产学研联盟是产学研合作的高级阶段,它是产学研合作各方主体在平台合作基础上构建的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联盟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创造并转移新知识。产学研联盟中的知识转移既是产学研合作各方主体的主观要求,也是其合作成果的直接体现,其最终目的是实现合作创新,提升各自的知识和信息水平,并实现知识和技术的转化,提高产学研联盟的合作绩效。
(一)影响产学研联盟知识转移的因素分析
一是产学研合作联盟模式。产学研合作联盟模式是指产学研合作主体之间互动结合的具体方式及运行机制。产学研联盟可采取多种模式实现合作创新的协同效应。国内外较为典型的产学研联盟模式包括科技工业园区模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技术攻关、联合人才培养等。不同的产学研联盟模式,决定了各合作主体的性质与合作紧密程度不同,各主体所拥有的知识和能够创造的新知识数量也就不同,而且相互之间的知识转移意愿、速度、规模存在较大差异。比如,联合技术攻关模式中,由于各方合作的目的就是突破技术瓶颈,创造新的知识,因此在合作过程中,知识创造与转移的量就比较大,速度也比较快,而在科技工业园区模式中,产学研联盟主体之间的关系较为松散,知识转移较为缓慢和困难。
二是产学研联盟的行业性质。产学研联盟的类型多种多样,根据所处行业不同,产学研联盟可以有不同的行业性质,如高新技术产学研联盟、传统行业产学研联盟等。在不同行业中,合作主体拥有的知识量及创造知识的能力都不相同,这就决定了不同行业产学研联盟中知识转移的数量和速度各不相同。
三是产学研联盟创造知识的属性。在产学研合作中,不同性质的产学研联盟所拥有和创造的知识在属性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知识属性可以从不同视角来界定,如根据知识是否容易被发现和运用可以将知识分为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而根据知识发挥的作用可以将知识分为技术知识、制度知识和管理知识等。显然,不同属性的知识,在知识转移过程中,其流动频率与规模不同。例如,在产学研联盟中,技术知识往往比制度知识和管理知识的转移要容易,而隐性知识则比显性知识的转移更为困难。
四是产学研联盟的知识产权契约。产学研联盟是知识生产的主体,但所生产出来的知识能否有效地在联盟内部各主体之间流动和转移,还取决于产学研联盟对知识产权的约定。在有的产学研合作中,各主体事先约定知识只能为哪一方所有和运用,这样,知识转移就会变得较为困难。反之,知识转移则较为容易。由于竞争日益加剧,产学研联盟合作各方对于知识产权也越来越重视,因此,各方对待合作过程中的知识转移态度也日益谨慎。
总而言之,产学研联盟中,影响知识转移的因素是较为复杂多样的,除了上述因素之外,还受到联盟主体意愿、政策法律、文化环境等的影响。产学研联盟各主体只有正确识别这些影响因素,才能消除联盟内知识转移的障碍,改进知识转移效果,实现联盟合作绩效的提升。
(二)以武汉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例
在武汉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发展中,知识转移的广度和深度都在逐步提升,在创造和传播新知识,推动科技进步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纵观相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组建与运行情况,知识转移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一是政府政策。在武汉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发展中,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政府往往针对不同类型的联盟提供不同的政策支持,这对于联盟的知识创造与流动形成直接的影响。政府在其发展方面给予了相当优惠的政策支持,这就使得其内部的知识转移成为产学研联盟合作的基本目标变得较为容易。二是联盟主体。产学研联盟主体对知识的拥有量及创造知识的能力,也决定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内部知识创造与转移的水平。不同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由不同的联盟主体构成的,有的联盟主体拥有的知识量大,创造知识的能力强,就有利于增进知识转移。例如武汉生物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成主体主要是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等,具有突出的产业研发技术能力,掌握的知识储量大,创新能力强,使得这一联盟的知识转移较为容易和发达。三是联盟属性。在武汉市现有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属性各不相同,有的是技术攻关性质的,有的是联合人才培养性质的,还有技术转化性质的,不同的属性决定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知识转移的不同层次和水平。如武汉人机互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属于技术转化性质的联盟,其内部知识转移的水平较高,而武汉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属于联合技术攻关性质,其知识转移水平相对较低。
(三)促进产学研联盟知识转移与转化的对策研究
一是强化产学研联盟治理。产学研联盟的建立与运行,需要一定的规则与监督,产学研联盟的内部治理是其实现合作目标的重要保障。产学研联盟主体在合作过程中,需要通过制度设计与契约对合作方式、利益分配、风险分担等进行约定,而知识生产与知识转移问题也是主体之间合作必须解决的。因此,应通过强化产学研联盟内部治理,巩固合作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增进互信,提高内部运行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规范和促进联盟内的知识转移。
二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转移媒介是知识源与知识接受者之间传递知识的桥梁,现代知识转移缺失了信息网络平台的保障将会无法实现。对于产学研联盟而言,为知识转移提供多种有效的知识转移通道是必要的,这主要依赖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与运用。
三是组建专业化的知识转移管理团队。知识转移需要专门的部门负责,成立一个有效的知识管理团队能够积极推动产学研联盟知识转移活动的开展,产学研联盟知识转移评价与激励系统的建立以及对各种知识转移活动的监督需要联盟成立一个专门的知识转移管理团队,产学研联盟知识转移管理团队的存在使得联盟知识转移活动得到规范的管理,进而推动知识转移的持续进行。
四是通过专业机构实现知识转移与转化的“无缝对接”。知识的生产和转移最终要体现在成果的转化以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方面。产学研联盟作为一种研究机构在成果转化方面需要与专业机构合作。目前,专业的成果转化机构有创新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以及各类创新成果的孵化器等,与之合作可以实现产学研联盟的知识转移与转化的“无缝对接”。
五是建立基于各级财政的促进知识转移与转化的激励制度。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它直接依赖于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传播和应用,知识的转移速度和效率直接决定着知识的经济转化速度,从而最终决定经济发展速度。因此,各级财政应建立促进产学研联盟知识转移与转化的激励机制,如在中央和省、市三级设立促进产学研联盟知识转移的基金或准基金,对知识的转移、转化速度和效率较高的产学研联盟给予资金补贴或奖励;或由财政给予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转移与转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于补贴和奖励产学研联盟的知识转移及转化活动等。
六是金融机构要为促进知识转移和转化保驾护航。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各种金融产品如微小额贷款、创业贷款,或直接出资成立创新投资、风险投资基金公司,以及对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高科技型成长企业、高科技孵化器公司给予先行先试的各类优惠和创新政策,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企业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销售账户质押贷款等,为产学研联盟中的知识转移和转化提供一个良好的筹融资环境,最终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财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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