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姚双 (作者单位:贵州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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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创业人群的增多,中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渐突出,目前我国中小微型企业已经突破1000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然而“融资难”问题一直是中小微企业发展难以突破的瓶颈。
一直以来,受宏观政策的影响,中小微企业在面临资金瓶颈时大多选择银行信贷的融资模式。然而由于其本身抗风险能力较差,难以适应银行贷款政策要求。一方面,中小微企业大都由个人或家族创办,从业人员数量较少、营业规模较小、销售收入较少,容易受宏观环境影响,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另一方面,多数中小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未健全,缺乏科学的企业管理体系,对应对市场竞争的决策容易受业主的主观影响,缺乏客观判断,缺乏风险防御机制。银行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时,根据政策需要提供担保,中小微企业本身可供担保的固定资产较少,难以申请到其需要的贷款额度。如果请担保公司或自然担保人担保,还需要反担保,给企业造成很大的融资压力。此外,目前银行的信贷产品及服务也难以满足企业对信贷产品的差异化需求。一方面,长期以来,银行一般针对大中型企业开发和推广信贷产品,对中小微企业的多元化、差异化融资需求一直未予足够重视。在申报流程上,目前信贷业务流程、管理体系及...
随着创业人群的增多,中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渐突出,目前我国中小微型企业已经突破1000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然而“融资难”问题一直是中小微企业发展难以突破的瓶颈。
一直以来,受宏观政策的影响,中小微企业在面临资金瓶颈时大多选择银行信贷的融资模式。然而由于其本身抗风险能力较差,难以适应银行贷款政策要求。一方面,中小微企业大都由个人或家族创办,从业人员数量较少、营业规模较小、销售收入较少,容易受宏观环境影响,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另一方面,多数中小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未健全,缺乏科学的企业管理体系,对应对市场竞争的决策容易受业主的主观影响,缺乏客观判断,缺乏风险防御机制。银行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时,根据政策需要提供担保,中小微企业本身可供担保的固定资产较少,难以申请到其需要的贷款额度。如果请担保公司或自然担保人担保,还需要反担保,给企业造成很大的融资压力。此外,目前银行的信贷产品及服务也难以满足企业对信贷产品的差异化需求。一方面,长期以来,银行一般针对大中型企业开发和推广信贷产品,对中小微企业的多元化、差异化融资需求一直未予足够重视。在申报流程上,目前信贷业务流程、管理体系及授权环节相对复杂,信贷业务的成本时间相对较大,难以适应中小微企业量少、紧急、频繁的资金需求。
银行贷款申请流程长、担保要求高、审查严格等特点使一些中小微企业主望而却步,转而采用民间信贷模式,一些民间信贷机构应运而生。和银行贷款相比,民间信贷对企业融资需求反应迅速、对担保抵押的要求极低,更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要求。然而,民间贷款模式也存在很大的不足。一是贷款成本高。一些民间信贷机构对企业提供小额贷款,对抵押物的要求低,甚至无抵押,但是其贷款利率比银行贷款高很多,增加企业经营成本,要求中小企业具有较高的资金周转能力。二是贷款风险大。在国家政策对民间借贷未予明确规定和管控的情况下,不排除存在一些民间机构以暴力手段解决资金纠纷的情况。因此,企业采取民间信贷的方式解决“融资难”问题风险较大,有时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传统的银行信贷模式和民间信贷模式的局限性导致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难以解决。近期,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问题提供了新途径。《办法》的颁布也对企业、银行及政府提出了更高的创新要求。
一是创新扶持对象。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财政资金的扶持对象一般包含两大类,一类是中型企业,一类是小型企业,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实施资助政策时也多关注这两类企业,而对规模较小、市场应变能力强、经营风险较大的微型企业并未予以充分重视,各大银行现有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机制也大多针对中小企业。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日渐突显了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2011年中小微企业完成利润及实现税金均已超过70%,提供超过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国家首次提出“中小微企业”概念,要求在资金扶持政策执行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多做关注,这对微型企业而言无疑是一利好消息。
二是创新扶持引导机制。要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投入产出比,必须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创新引导机制。在对财政扶持资金的分配上,要按照因素法分配,对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经营状态、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力等方面综合考量。如广东省规定,“对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可使用就业专项资金为其在岗职工支付社会保险、岗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将中小微企业的就业指标纳入评审考核体系。亦可考虑环保、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贡献,引导中小微企业带动国民经济的整体良性发展。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强调“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鼓励中西部地区或欠发达地区加强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同时鼓励东部地区先进的中小微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中西部中小微企业合作,推进有效的产业转移。在资金管理主体上,除作为管理主体的财政部外,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参与管理,更强化了对资助申报的专业评审机制,说明工业和高新技术行业成为财政资金扶持的权重行业。中小微企业要侧重在工业配套服务、自身发展领域的技术创新方面做出贡献,以有效争取更多的资金扶持。在资金用途上,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扶持主要用于两方面,即结构调整和优化、改善企业服务环境,加强了资金的专业引导机制。如广东省2012年预拨2.5亿元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预拨50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服务等技术创新活动。中小微企业要在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领域,或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电子商务、广告创意等新兴领域多做贡献,争取更多的财政扶持用于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提高企业的品牌竞争力。
三是创新资金跟踪管理。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在区域上、行业上、专业上的引导机制对扶持项目的实施者和执行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方政府在受理企业财政扶持的申请时,要更注重对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阶段控制等方面的评估。在资金分配后,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对阶段性使用效果进行专业的绩效评估和不定期的检查,这要求中小企业在经营状况及品牌建设方面下更大的功夫。中小微企业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抗风险能力,提高融资信用。要规范内部管理机制,特别是要加强专业财务管理人员建设,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使经营状况公开化、透明化,以便于相关部门更全面、更快捷地对融资申请做出审批。
四是创新融资服务机制。除传统的财务管理系统外,各级融资机构可采用云计算技术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额度作自动化评估。财税部门要对执行政策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对中小微企业资金扶持管理效率。要积极组织对中小微企业的财税知识培训,指导其构建完善的财税体系,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银行等信贷机构也应创新服务体制,以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在信贷产品开发和使用上,充分重视中小微企业本身的融资需求,适应其“批量化、规模化、流程化”发展目标;在信贷服务队伍上,扩充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队伍,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培养一批高专业素养、针对性强的人才;更注重对企业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跟踪,将资助资金的使用和企业发展战略紧密联系,帮助企业提升内涵,增强综合竞争力。财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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