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县”体制改革是我国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是市级权利向县级的逻辑回归,但省管县改革不是虚化或弱化地市级的作用与功能,而是建立经济更强大的地市级中心城市。地市级政府应继续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科学调整事权和财权分配,通过发展城市经济,推进区域横向协作,创新融资模式,加强地市级政府财政能力建设,保证省管县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地方政府体制的合理构建。
主要内容
地方财政能力是地方政府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表现在汲取收入的能力,公共产品的供给也是财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财政资源和财政体制综合作用下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现实能力。省管县后,地市级财政能力应从体制政策效应、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资源禀赋及获取各种资源的能力去综合考量。在现实财政能力中应重点加强财政汲取能力和财政供给能力的建设,同时充分挖掘制度和资源潜力,发挥制度和资源禀赋的最大效益;在潜在财政能力上应注重提高财政收入增长能力、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水平、域外资源的获取利用能力、争取上级政策和制度倾斜的能力;在财政现实能力和潜在能力共同支撑基础上,提高地市级政府的偿债能力和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能力,以实现地市级财政自我平衡能力。
基本思路
核心基础是经营中心城市。省管县后,地市级作为中心城市的地位不能丢,依然要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引擎,财政能力建设的核心和基础应当是中心城市经营。以城市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建设为载体,优化升级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都市产业。从产业发展的趋势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融合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伴随二、三产业的融合而发展起来的生产性服务业、科技创新服务业和都市产业等将成为城市经济的主导产业,不但为二、三产业发展提供支撑,而且可以大幅度地拓展税源,扩大税基,为城市财政收入提供持续动力。
拓展途径是进行区域间横向协作联合。省管县后地市级由于发展空间的缩小,财政能力要获得持续提升和增长,必须在空间上进行拓展,开展区域城市间横向联合,积极融入到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中,寻找更大的发展空间,以获取政策优势、资源优势、战略优势和比较优势。一是要加快本地区经济市场化改革,从而协调与其他地区的经济关系;二是提高本地区投资环境吸引力和企业竞争力,开放本地市场;三要正确认识比较利益,创造和发挥比较优势,开展政府间的区域经济合作,推动本地企业参与企业间的区域合作;四是加强区域财政政策的整合、整顿地方政府间无序、过度的财政竞争,避免由竞争引起的资源浪费和制度效率损失。通过横向政府间的经济联合、制度和资源的整合,为地市级政府提高域外资源的获取利用能力和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潜能。
外生动力是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也是决定财政能力的集中表现,主要体现为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家政策支持,我国当前的各个经济圈、都市圈、城市带等都是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实施的具体体现。地市级政府在省管县后应该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通过战略的调整、实施及其结果,给地市级带来规模和结构的变化,进而影响财政能力的建设和变化。同时通过战略的调整与实施来争取国家政策的支持,包括区域产业政策、区域财政政策、区域货币政策等。其中产业政策既涉及各产业内部结构的变化,又涉及各产业布局的地域变化;财政政策既涉及既有生产力的调控,又涉及生产关系结构的利益调控;货币政策通过信贷、利率、利息等杠杆,既调控经济问题,又影响着经济结构的变化。通过政策的支持来对区域产业布局、生产力结构、生产关系结构等进行调控,改善结构问题,提高经济质量,直接或间接影响财政能力。
内在潜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效率。目前我国城市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普遍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行政管理支出规模过大,在城市基本建设上投资过度,在人力资本等内生增长要素上投入不足,在财政潜在能力建设上缺乏动力,这就造成财政现实能力效应的浪费和潜在财政能力发挥作用动力不足的结构矛盾。因此,应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效率。要在满足政府机构基本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推动机构改革,控制行政人员增长,加强财政监管,扭转行政管理支出的“钢性”增长怪圈;将支出的重点放在基础设施、投资环境、人力资本等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瓶颈”的支出方面;还应加强创新型城市的建设,提升城市内生增长的动力。财
责任编辑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