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3月1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在财税政策方面,将完善财政支持外贸的稳定机制,推动外贸和相关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保持出口退税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准确、及时退税。发挥关税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优化进口关税结构,增强进口对宏观经济平衡和结构调整的作用。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工作启动
3月1日,商务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发布通知,要求做好今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年检内容为201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年检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在我国境内,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参检部门应密切沟通并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
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的意见》。要求创新符合水利项目属性、模式和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督促和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全面加强和提升对水利改革发展的信贷支持和服务;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支持水利改革发展;严格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探索综合运用多种政策资源的有效模式,建立金融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风险分散和政策保障机制。
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
3月2日,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监督管理工作,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尽快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对近年来本省(区、市)涉及两项补贴的信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加强与农业、银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补贴资金专户管理、村级公示、“一卡通”发放、信访受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后中央财政补贴工作经费安排将与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直接挂钩。
继续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
3月2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区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推荐具备循环化改造基础的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园区以及再制造示范基地、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作为备选园区(“城市矿产”类园区除外)。同时,明确了推荐园区应具备的条件及程序安排等。
编报农业综合开发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
3月6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发布通知,指导今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工作。指导思想是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聚焦,支持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通知明确了示范工程项目资金安排、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资金安排、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金安排、治理面积、投资标准、建设标准、农民筹资投劳、农机具购置补贴、科技推广费、工程管护费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减免车船税节能车型目录公布
3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发布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同时,发布了首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首次对具体车型做出明示。首批车型目录中涵盖了十家合资和自主品牌的近50款乘用车产品,排量全部在1.6L以下。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将开展
3月7日,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卫生部发布《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从今年开始,各省(区、市)将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试点将根据当地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规模、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合理制定实施方案,逐步扩大和提高救助病种和救助水平,努力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救助对象是患重特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员。
财政部部署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3月8日,财政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并制定印发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切实抓紧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
专项支持“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3月9日,教育部透露,将通过财政专项支持、规模待遇提升、培育引进并举等方式,打造高层次人才“金字塔”。从今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拨出两亿元资金专项支持“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用于扩大规模、提高待遇。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将特聘教授奖金由每年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支持年限由3年延长为5年;讲座教授奖金由每月1.5万元提高到3万元,支持年限仍为3年。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调整
3月12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决定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装备和产品目录、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目录、进口不予免税的装备和产品目录等予以调整。通知明确,《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2年修订)》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2012年修订)》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2年修订)》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对按照或比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项目和企业,目录所列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一律照章征收进口关税。
力助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3月15日,财政部透露,为进一步推进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央财政已于近日下拨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17亿元,加上之前预拨的36亿元,今年拨付资金达53亿元。中央财政实施“以奖代补”,按照严寒地区55元/平方米、寒冷地区45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今年预计完成节能改造面积1.9亿平方米,近300万户居民将住上“节能暖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