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蓬莱市为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部门单位资产配备水平不平衡问题,实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探索推行了政府公物仓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有效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了使用效益,促进了保值增值,真正让国有资产“活”了起来,有力地推进了节约型政府创建。
(一)整合资产资源,推进统一管理。建设动态数据库,摸清资产底数。投入资金20多万元,购买资产管理专用服务器,建立国有资产动态数据库;督促各部门单位登录服务器,将本单位资产的分类信息录入数据库,及时更新,便于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共录入固定资产总价值12.6亿元,其中,通用和专用设备4.6万宗、交通工具1216辆、房屋建筑物1831栋。定期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房管部门、资产单位进行数据库数据核对,确保资产信息准确性,为财政预决算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明确收缴范围和时限,强化资产收缴管理。将机关事业单位举办大型活动购置或接受捐赠的资产、按“交旧换新”管理办法更新置换出来的资产、执法部门没收和追缴的资产、临时机构购置或接受捐赠的资产、撤销和合并单位的资产、长期闲置和超标超编配置的资产等10类可集中调配资产纳入政府公物仓管理,并规定了各类资产的收缴价值限额、不同收缴时限,确保按时足额收缴。规范仓储管理,促进科学运作。设置资产登记簿和资产卡片,对政府公物仓的仓储资产实行专库存放、专人保管、专户管理,并明确资产入库、出库程序,实行月盘点、年清查制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确保仓储资产种类完备、维护良好、使用安全。
(二)坚持统筹配置,力求物尽其用。政府公物仓的资产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调拨、借用给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临时机构使用。市财政不再为临时性活动或临时性工作专门安排资产购置经费。临时性活动或临时性工作所需资产,能由政府公物仓调配的,先从政府公物仓调配;政府公物仓的资产不能满足需要确需购置的,购置经费不再核拨给使用单位,由政府公物仓通过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方式集中采购,统一调拨使用,避免资产的重复购置和浪费。借助资产管理动态数据库,在充分考虑部门单位性质、职能和财政保障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测算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对资产配置管理的范围、配置条件、管理机构及职责、配置标准、调剂程序、配置程序和审批规定、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确立了资产配置调剂优先的原则,为政府公物仓调拨资产提供了政策依据;明确了财政、审计和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严肃查处违规购置资产行为。制定《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的规定》,落实车辆配备审批、采购调剂、统一处置、违规处罚等责任分工,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管理规范有序。
(三)实行规范处置,提升综合效益。政府公物仓资产的处置,由政府公物仓提出申请,报财政部门审批。对批准拍卖的资产,实行“三到位”制度。一是公告到位,经批准拟处置资产的详细情况在指定的报纸、网站、单位门前公告7个工作日。二是监督到位,监督资产评估机构、资产拍卖机构的资产处置过程,对资产评估实行核准制,核准后的价格作为拍卖底价,成交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格。三是处置资产服务到位,资产管理人员随时随地满足有购买意向者及时了解资产状况。对批准报废的资产,交由环保型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处理;对经营性资产,推行资产出租出借审批制和资产出租“评估底价法”公开竞租,确保收益最大化。资产处置所得全额上缴财政,实行全市统筹使用。
政府公物仓制度的推行,改变了过去较为粗放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优化了资源配置,让国有资产真正“活”了起来,有效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一是促进了国有资产管理理念由“谁拥有谁使用”向“共享共用”转变,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层次和水平。二是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新提升。实现了资产使用价值的最大化,避免闲置不用、重复购置、低价处置等问题的发生。制度试运行到正式推行近1年来,共为有关部门单位调剂车辆25辆、办公设备1532宗、办公场所8处,节约办公经费360多万元,初步实现了资产科学配置,达到了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三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新突破。通过对拟拍卖资产、拟报废资产、经营性资产的规范处置,基本上实现了效益最大化的目标;通过规范仓储管理、科学运作,避免了因维护保养不力、长期闲置等原因造成的资产贬值,提高了资产使用价值、延长了使用期限,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资产保值增值目的。从制度探索、试运行到目前正式推行的4年时间里,共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益1960万元、出租收益2360万元。财
责任编辑 周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