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1月1日,成品油税费改革正式实施。三年来,改革总体运行十分平稳,圆满实现了预期目标,为“十二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十年磨一剑。我国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设想发端于1998年。最初的方案设计是将与公路使用行为有关的政府收费改为征税,以开征燃油税的办法替代交通维护和建设系列的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以及地方用于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维护和建设方面的部分收费,因此,也被称作“燃油税费改革”。但是,其推进过程却并不顺利。先是受制于公路法修订的进展迟缓,继而又遭遇国际市场油价的飙升,燃油税费改革被一再拖延下来。直到2008年下半年,国际市场原油期货价格持续下跌,纽约市场基准原油期货价格在2008年7月11日创下每桶147.27美元的历史最高纪录后,在2008年12月5日跌破每桶41美元,改革迎来最佳时机。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把握“机会窗口”,果断打开“政策天窗”,推出了一揽子的改革措施。至今,改革已经平稳运行三年,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
一举多得。成品油税费改革把耗油的机制按照一个合理的逻辑链条串联在一起,形成税负与成品油使用量直接相...
2009年1月1日,成品油税费改革正式实施。三年来,改革总体运行十分平稳,圆满实现了预期目标,为“十二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十年磨一剑。我国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设想发端于1998年。最初的方案设计是将与公路使用行为有关的政府收费改为征税,以开征燃油税的办法替代交通维护和建设系列的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以及地方用于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维护和建设方面的部分收费,因此,也被称作“燃油税费改革”。但是,其推进过程却并不顺利。先是受制于公路法修订的进展迟缓,继而又遭遇国际市场油价的飙升,燃油税费改革被一再拖延下来。直到2008年下半年,国际市场原油期货价格持续下跌,纽约市场基准原油期货价格在2008年7月11日创下每桶147.27美元的历史最高纪录后,在2008年12月5日跌破每桶41美元,改革迎来最佳时机。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把握“机会窗口”,果断打开“政策天窗”,推出了一揽子的改革措施。至今,改革已经平稳运行三年,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
一举多得。成品油税费改革把耗油的机制按照一个合理的逻辑链条串联在一起,形成税负与成品油使用量直接相关、与行车里程和汽车排量间接相关的机制,将公平与效率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对节能降耗、合理消费的长期制度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明显的效果,是助推结构优化、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制度性杠杆。成品油税费改革理顺了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统筹考虑了政府、企业、个人等各方的利益和分配关系,理顺了税费关系,促进了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合理化,提升了社会和谐程度。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了国际市场和国内统一市场相互联动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不仅优化了内需结构,而且和国际规则、国际动态密切接轨,保障了能源安全,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新阶段的新要求。
一揽子配套改革。成品油税费改革涉及面广,触及利益深,影响人员多,至少牵涉十几项互相影响的事项。主要包括:税与费的调整变化、成品油价格机制的形成、成品油销售的监管措施、打击油品走私、交通收费人员的安置、普通公路发展机制的建立、地方政府间以及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利益协调、种粮农民等特定群体以及出租车等特定行业的利益关系等。这些事项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严重后果。从改革实施三年来的实践看,改革取得成功得益于配套措施的审慎周密,得益于多部门协调联动、紧密配合。改革在不提高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理顺了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取消了公路养路费等“六费”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妥善安置收费人员,给予部分困难群体和特殊行业补贴,在统筹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得到了各利益相关方的认可和支持。
一以贯之深化改革。成品油税费改革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准则,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建立了税收调控利用能源的新机制,有效引导了消费,不仅促进了节能减排和新能源的发展,更加促进了交通事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成功实施了包括成品油税费改革在内的一系列财税改革,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我们应一以贯之这些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科学发展。目前我国既拥有黄金发展期的难得机遇,又面临着社会转型期的种种矛盾,新一轮改革蓄势待发,应继续高瞻远瞩、未雨绸缪。譬如,目前我国一般的商品价格和运行机制已大体理顺,但是涉及到资源、财产的价格和相关税收问题仍有待完善。2010年6月1日,我国在新疆实施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随后扩大到整个西部地区,2011年11月1日起,改革在全国范围推开。作为资源价、税、费、租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油气资源税改革对于进一步调整资源利益分配格局、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我国75%左右的能源来自火电,火电是经济的命脉。多年来煤电比价不能理顺使得利益倒挂,电荒屡屡发生,制约了经济发展。因此,近期来看,应适时将煤炭纳入到资源税改革的范围,理顺利益衔接的逻辑链条。长远来看,应把握时机推进税制品种的扩大,以一揽子配套措施来进行相关体制安排,推动新一轮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财
(作者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责任编辑 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