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李友志 湖南省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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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族地区是湖南省扶贫开发的主战场,而海拔800米以上的民族地区高寒山区又是扶贫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典型代表。2011年,湖南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家新的十年扶贫开发纲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少数民族高寒山区贫困程度最深、住房饮水等民生问题最突出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为了探索路子,积累经验,2011年在凤凰县腊尔山区先行试点。
一、脱贫解困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直有关部门和湘西州、凤凰县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腊尔山区扶贫解困工作的顺利推进。
1.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脱贫计划。试点工作坚持“专家论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确定“修好一条扶贫路、建设一个民俗村、发展一条产业带、致富一方贫困户”的基本思路,立足“三个突出”规划脱贫方案,即突出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使群众走得出、住得下;突出产业扶贫开发,大力引进金银花、猕猴桃、药材等适合高寒山区种植产业,实现产业致富;突出农民素质教育培训,提高当地群众文化素质,增强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2011年以来,组织民政、建...
民族地区是湖南省扶贫开发的主战场,而海拔800米以上的民族地区高寒山区又是扶贫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典型代表。2011年,湖南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家新的十年扶贫开发纲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少数民族高寒山区贫困程度最深、住房饮水等民生问题最突出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为了探索路子,积累经验,2011年在凤凰县腊尔山区先行试点。
一、脱贫解困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直有关部门和湘西州、凤凰县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腊尔山区扶贫解困工作的顺利推进。
1.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脱贫计划。试点工作坚持“专家论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确定“修好一条扶贫路、建设一个民俗村、发展一条产业带、致富一方贫困户”的基本思路,立足“三个突出”规划脱贫方案,即突出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使群众走得出、住得下;突出产业扶贫开发,大力引进金银花、猕猴桃、药材等适合高寒山区种植产业,实现产业致富;突出农民素质教育培训,提高当地群众文化素质,增强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2011年以来,组织民政、建设、规划、国土、水利、交通等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制定科学系统的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完成了《凤凰县腊尔山高寒山区扶贫开发项目规划》,将基础设施、农村危房改造、社会事业、农民素质教育、产业建设等五个大项、十六小项写进总体规划。
2.坚持公开原则,农民民主参与。根据试点规划,确定了腊尔山脱贫解困三大工程,即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道路、安全饮水项目。其中,农村道路、安全饮水项目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总体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采用自下而上申报方式,由村向乡镇申报,乡镇向县申报,县脱贫解困办公室进行评审确定。农村危房改造按照“农户自愿、乡镇鉴定”的原则,由村民对照政策条件向村支两委提出申请,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审核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再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危房鉴评领导小组成员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核对鉴定,将鉴定情况及相关图文资料上报县脱贫解困办公室审批,审批结果在县、乡镇、村、组四级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扶持标准实施改造工程。
3.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制度。领导重视、强化责任是做好脱贫解困工作的必要保障。凤凰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成立了腊尔山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了脱贫解困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原则、建设标准、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建立了严格的责任制度,将脱贫解困工作纳入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量化打分,绩效考评,严格奖惩。特别是对2011年由于种种原因无力建房的36个特困户,由凤凰县36个县直单位实行一对一帮扶,落实任务,限期完工,保证少数最困难群体得到最实在的利益。
4.加大投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集中资源、加大投入是做好脱贫解困工作的关键环节。提高贫困农民自强自立、自我发展的能力,必须保障良好的外部条件,提供积极的政策环境和财力投入。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按照“职能不变、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计其功”的原则,综合利用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统筹安排资金,集中投入,积聚工作合力。凤凰县在省级给予大力支持的基础上,整合各项资金集中投入腊尔山区脱贫解困项目,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也促进了产业开发和经济发展。与此同时,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动态监测制、资金兑付制,项目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制、县级报账制、审计制等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节约使用,提高使用效益。项目工程建设严格实行月督查制度,每月定期对腊尔山高寒山区脱贫解困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防止侵占、截留、挪用专项扶贫资金等行为,为脱贫解困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5.强势宣传,创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高寒山区扶贫政策,提高干部群众抢抓机遇自谋发展的意识。扶贫项目、扶贫对象、补助标准、项目实施程序和项目建设标准及要求全部在政府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上公开公示,做到家喻户晓。借助省内外主流媒体,在全省营造出大力开展少数民族高寒山区脱贫解困的良好的舆论环境。
目前,凤凰腊尔山区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道路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进展顺利。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推进,已完成了申报、核实、评议、审核和公示工作。截至11月30日,2011年实施的1520栋危房改造工程动工了1463栋,占总任务的96.25%,1333栋已全面完工,占总任务的87.7%。农村村组道路建设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已发包41条,开工37条,占90.24%,修通了71.2公里,占总任务的78.85%。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抓紧实施。目前,已全面完成测绘设计及相关图文资料,其中,腊尔山夺西村集中供水工程提前施工,已铺设水管1.3万米,其余6处也全面开工。同时,积极开展了山区贫困农民技能培训工作。由省财政安排资金,资助腊尔山地区青年40多人到长沙望城职业中专接受焊工培训,结业后由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基地安排进厂工作,为山区青年走出家门就业创业创造了广阔天地。
二、全面开展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的基本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2011年,中央出台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了新十年扶贫开发的目标和任务,将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新阶段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提高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湖南省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是典型的连片贫困地区,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脱贫解困最为紧迫。做好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扶贫新纲要,缩小发展差距,共享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扶贫战略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完成好脱贫解困各项工作任务,为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贫困农民脱贫致富、自我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积极落实政策,突出工作重点。根据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贫困农民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特点,按照“县为单元、整体规划,整乡推进、连片开发,整合资源、内生发展”的思路,着眼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急需、最现实的问题,突出重点,积极落实。一是实施安居工程。对按程序认定的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危房户,按照“自愿优先、政策支持”的原则,帮助居住危房的农户进行危房改造。二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贫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落实就业就学惠农政策。大力开展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将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农民优先纳入“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培训计划,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加大贫困学生救助力度,扶持贫困农民子女进入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培训。四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针对农民出行难、用电难、饮水难、看电视难等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区别轻重缓急,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切实改善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基础设施条件。五是积极引导扶持农民发展生产。根据山区特点和资源优势,扬长避短,因山因村因户制宜,采取财政补助、贷款扶持等手段,培育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不断提高贫困农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六是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自觉维护和建设生态家园。
3.部门分工负责,统筹合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扶贫工作涉及面广、战线较长、对象复杂、任务繁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巩固扶贫攻坚成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履行职责。省直职能部门按照文件要求,优先解决高寒山区的民生和发展问题。加强联合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脱贫解困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少数民族县按照“职能不变、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计其功”的原则,以县为主体,整合利用现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建立广泛的扶贫动员机制,发挥综合治理、联合攻坚效应。
4.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扶贫模式。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努力在项目建设、资源整合、资金管理、工作宣传等方面有所作为、有所成效。逐步实现:在扶贫开发力量上由单纯依靠扶贫开发部门向各部门和全社会齐抓共管转变;在扶贫投入上由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向整合各类资金集中扶持转变;在扶贫方式上由帮扶式向更加注重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转变;在扶贫开发模式上由单村独户、分散单一向统筹规划、连片开发、集中规模、综合治理、区域推进转变。同时注意总结可行途径,提炼有效经验,为全面推开全省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提供借鉴。
三、积极推进少数民族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
1.做好调查摸底。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贫困县要成立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任组长的扶贫解困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建立工作班子,加强组织力量,将脱贫解困工作纳入县乡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积极开展进村入户大调查、解放思想大讨论,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中掌握真实信息,理清关键问题,合理明确扶贫方向、锁定扶贫目标、瞄准扶贫对象。通过调查摸底、全民讨论,更多地掌握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更多地让群众参与决策,更多地让贫困群众受益。省直相关部门要组成调研组,深入基层,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措施,帮助贫困农民解决现实困难。
2.制定五年规划。根据国家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和湖南省政府文件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少数民族县在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脱贫解困五年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规划要按照贫困农民的意愿,优先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优先建立农民保险制度,优先解决贫困农民就学就业,优先发展产业扶助项目。特别是要优先解决贫困农民最迫切、最现实的生活困难问题。要统筹规划,又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制定分年度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稳步推进。
全面开展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的基本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2.积极落实政策,突出工作重点。
3.部门分工负责,统筹合力推进。
4.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扶贫模式。
3.加强监督管理。为确保脱贫解困工作的扎实推进,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制约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一是推行民主决策。脱贫解困项目坚持“农民自愿、政府组织”的原则,经村民民主讨论,乡镇审核鉴定,县审批确定。项目建设要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在乡镇和村组醒目位置分别设置公示牌,对项目建设规模、资金补助标准等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坚持专款专用,实行项目建设动态监测制、公开公示制、县级报账制、项目资金审计制等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所有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由相关技术部门严格把关,加强项目现场监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合格,建设优良优质工程。没有通过相关技术和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项目不予验收,资金不能拨付。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督查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特困群众得实惠情况等。对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或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追究相关责任。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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