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作者:王庆江 (作者为黑龙江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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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能,是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与财政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财政监督工作面临着重大机遇与挑战。当前,黑龙江省正处在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财政如何实现科学发展,如何更有效地支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进一步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对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黑龙江省经济始终保持持续较快的发展态势,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全省预算安排地方财政收入1234.5亿元,地方财政支出2208.2亿元。如何管理好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管得安全、花得合理、用出效益,是财政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对此,必须增强经济越发展、改革越深入、财政监督越重要的意识,对现有的财政监督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机构配置等进行优化调整,不断适应财政收支规模扩大的实际需要,以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财政部的重大决策。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指导思想,财政监督的科学化侧重于回答监督工作做什么、达到什么目标,也就是解决...
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能,是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与财政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财政监督工作面临着重大机遇与挑战。当前,黑龙江省正处在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财政如何实现科学发展,如何更有效地支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进一步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对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黑龙江省经济始终保持持续较快的发展态势,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全省预算安排地方财政收入1234.5亿元,地方财政支出2208.2亿元。如何管理好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管得安全、花得合理、用出效益,是财政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对此,必须增强经济越发展、改革越深入、财政监督越重要的意识,对现有的财政监督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机构配置等进行优化调整,不断适应财政收支规模扩大的实际需要,以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财政部的重大决策。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指导思想,财政监督的科学化侧重于回答监督工作做什么、达到什么目标,也就是解决监督工作的方向性问题。科学的财政监督就是要找准监督应有的职能定位,发挥应有的功能,达到促进财政管理的最终目的。财政监督的精细化侧重于回答怎么做的问题,即具体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开展财政监督工作,使财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合理,发挥最大效应。
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推进对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财政监督历来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具有治标与治本的双重功能。从治标角度讲,查办案件清除腐败分子,纯洁干部队伍,能有效遏制腐败问题滋生蔓延。从治本角度讲,通过个案透析追溯发案原因,从权力运作的全过程,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全方位地探索加强事前防范的途径和方法,促进建章立制,从而在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近年来的财政监督实践证明,通过开展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小金库”治理等专项工作,能够保障中央重大决策有效落实,能够提升财政监督工作层次,能够高效整合监督资源,能够强化财政部门源头治腐功能。
毋庸置疑,财政监督检查是保障财政政策落实到位的重要手段,是实现财政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方法,是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途径。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改进和加强财政监督工作,集中研究和解决制约财政监督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尤为重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强化同步监督理念更新。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把树立“理顺监督主体、明确监督范围、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措施”的财政同步监督理念,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财政同步监督的首要问题来抓,进一步加强理念宣传,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增强监督意识,按照树立“全员参加、全面覆盖、全程监督”意识的要求,实现监督与财政日常管理同步,监督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同步,监督与资金流向、流程和使用结果同步。一是切实树立全员参加意识。业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日常业务管理中,需要将同步监督理念转变成工作思路,把本机构及个人开展的业务工作作为监督内容,自觉查找业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规范财政管理,通过监督与管理的紧密融合来促进财政管理绩效的提升。二是切实树立全面覆盖意识。建立完善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构建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监督、预算执行监督、决算编报监督多层次、全方位、全覆盖的财政资金监督网络系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的监督。三是切实树立全程监督意识。业务管理机构必须从组织收入和研究资金分配开始就引入监督机制,紧盯财政资金流向、流程和使用结果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做到资金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自觉规范财政管理,并与专职监督机构的事后检查相结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
第二,强化同步监督整体设计。财政监督的全面协调发展需要把整体规划同步监督放在首位,认真谋划、科学设计,推动财政“大监督”的“高、强、全、大”要求的落实。按照同步监督的“制度约束、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绩效评估、内部控制”格局进行统筹规划,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可操作性的措施办法,切实形成“共同参与、统一协调、资源共享、齐抓共管、规范管理、全程监督”的同步监督体系。各级财政部门的“一把手”应切实担负起同步监督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同步监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副职领导要积极协助“一把手”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同步监督工作责任机制;切实加强财政同步监督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同步监督工作实践中创造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和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工作规划,认真改进工作,真正把同步监督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第三,强化同步监督职责分工。开展同步监督工作的前提是准确定位业务管理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分工,着力解决业务管理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在同步监督工作中“干什么”的问题。总体来说,在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和其他财政业务管理工作时,业务管理机构要对分管预算单位或工作对象的财政财务管理活动开展事前审核、实时监控、跟踪问效等日常动态监督,对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和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所取得的效益情况开展绩效评估;预算、国库机构通过预算编审、支出动态监控和专项检查,对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实施再监督,行政事业资产、绩效评价、会计管理等机构通过日常管理和绩效评估,对单位资产管理、各项政府性资金使用绩效、单位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会计政策法规情况进行再监督;专职监督机构负责财政同步监督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按照“以下看上,以外促内”的要求,通过对市县和预算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实施对业务管理机构同步监督工作的再监督。
第四,强化同步监督手段。开展同步监督工作,要注重将传统手工操作方法与现代化监督手段相结合,提高同步监督效果。按照“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的要求,加快推进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步伐,着力解决信息不畅通、纵向横向信息链脱节、监督手段落后和监督资源浪费等问题。切实将财政监督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充分利用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建立和完善财政监督检查信息库和日常监督数据库,构建有效的监督信息支持系统和监督决策辅助系统,做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业务主体间的信息沟通便捷、信息实时共享。强化基于平台的财政监督业务应用,财政业务系统软件开发要考虑监督工作的要求,做到设计上有接口,浏览上有权限,运行上有监控,以满足财政监督的实际需要。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财政监督检查专用软件,学习和掌握运用计算机软件检查、网络监督等现代技术手段,有效整合监督资源,提高监督效率。
第五,强化同步监督考核问责。强化考核问责是推动财政同步监督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各级财政部门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建立“问责”机制,督促落实财政同步监督工作。进一步量化同步监督的基础管理工作、检查任务量、检查成果利用等项内容,细化考核奖惩标准,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充分调动各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将监督责任履行到位。实行定期检查考核,对开展同步监督工作好、成效大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肯定和表扬,组织交流经验,并作为年度评优和选拔使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工作抓得不实、落实不到位、甚至造成损失的,要视情节轻重或问题金额大小等情况进行问责;对组织实施财政同步监督工作不力、流于形式的财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实行问责,从而切实提高财政同步监督制度的执行力。财
责任编辑 陈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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