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作者: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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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级公益事业特指农村“村内户外”集体共享的“那点事”。它历来被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称之为财政支农的“死角”,是农村公路、水利网络等公共资源的“最后一公里”断头和短板,给农民生产生活和精神文明带来极大不便和影响。2004年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推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每年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积极组织,强力推进,务求实效。实践表明,这一制度的组织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筹资筹劳和社会多元投入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受到了基层和群众的普遍拥护和欢迎,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赞同。2004—2010年,全省9071个行政村和1468个地方国有农(林)场逐步开展了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活动,有1.1亿人次参加了筹资,筹资额达18.4亿元;农民筹劳3.3亿个工日,折款66亿元;中央财政予以奖补资金9.04亿元;省级财政累计下达奖补资金14.96亿元;市县和乡镇财政及社会多元投入累计14.4亿元。全省农村植树造林(含育苗)4.8亿株,维护、修建村屯内部及农田道路24.2万公里(其中:硬化路面3600公里),改善环境卫生23.4万平方米,新增自来水公共设施覆盖96.6万户,新增有线电视基础设施覆盖16万户,打人畜饮水井23万眼,修建文化基础...
村级公益事业特指农村“村内户外”集体共享的“那点事”。它历来被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称之为财政支农的“死角”,是农村公路、水利网络等公共资源的“最后一公里”断头和短板,给农民生产生活和精神文明带来极大不便和影响。2004年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推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每年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积极组织,强力推进,务求实效。实践表明,这一制度的组织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筹资筹劳和社会多元投入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受到了基层和群众的普遍拥护和欢迎,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赞同。2004—2010年,全省9071个行政村和1468个地方国有农(林)场逐步开展了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活动,有1.1亿人次参加了筹资,筹资额达18.4亿元;农民筹劳3.3亿个工日,折款66亿元;中央财政予以奖补资金9.04亿元;省级财政累计下达奖补资金14.96亿元;市县和乡镇财政及社会多元投入累计14.4亿元。全省农村植树造林(含育苗)4.8亿株,维护、修建村屯内部及农田道路24.2万公里(其中:硬化路面3600公里),改善环境卫生23.4万平方米,新增自来水公共设施覆盖96.6万户,新增有线电视基础设施覆盖16万户,打人畜饮水井23万眼,修建文化基础设施60万平方米,实现了政府引导和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零”的突破。
(一)建立民主议事机制,激活农民筹资筹劳积极性。
第一、坚持政策引导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着力破解“事难议”问题。“议事”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第一关。针对以往在一事一议中普遍存在着“事难议”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政策引导。省里出台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确定从2004年起,对农民在年人均筹资一定限额内通过一事一议筹资完成的村内道路、植树造林、自来水、有线电视、文化基础设施、人畜饮水和改善环境卫生等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省级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2007年又将奖补范围扩大到地方农(林)场;同时,针对农民相对比较贫困、筹资能力弱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民办公助”政策,即对农民筹劳完成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省里给予适当补助,充分调动村民议事的积极性。二是制度保证。明确了议事的主体和内容。将村内院外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事项作为议事的主要内容,严禁将管理费用支出等纳入议事范围。明确了议事主体的权利。确定了村民的“五个权利”,即提出议题权、表决权、验收权、监督权和反映意见及建议权,确保农民在议事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明确了议事的程序和时间。议题必须由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村民代表联名提出,交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在每年春节前后农民相对集中的时间内开展“议事月”活动,以有效解决议事人员外出打工难召集的问题。三是突出重点。按照量力而行、先急后缓的原则,重点议村民最关注、最急迫、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确保项目上一个、成一个、群众受益一个。
第二、坚持缩小范围与村务公开相结合,着力破解“议难决”问题。从三个方面着手解决:一是缩小议事范围。打破过去以整村为议事单位的做法,对行政村整体难以议成的项目,在不影响行政村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可在受益的自然屯(组)或受益群体中议,采取整村议不成的分组议,整体项目议不成的分段议,资金量大的项目分轻重缓急来议等灵活的方法,提高议事人的积极性。二是充分发扬民主。议前公布议题。规定议题在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前,要制定具体的议事项目实施方案,并提前把议题通知村民代表,由其在所代表的村民中征求意见。议中充分讨论。在议事过程中,村委会只组织议题讨论,不提出结论性意见,将最终议定权交给村民代表,实行集体表决。议后及时公示。通过村务公开板、发布告、广播宣传等形式及时进行公示,反复征求村民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接受村民监督。三是党员干部带头。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一事一议方面的带头示范作用,增强农民对干部的信任,消除对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疑虑。
第三、坚持规范管理与区别对待相结合,着力破解“决难行”问题。确保议成的事真正得到实施是一事一议的关键。从三个层面进行推进:一是规范行为。将议事项目如何实施列为议事内容,明确规定议事的上限标准,防止村级组织不顾农民承受能力,借议事名目搭车乱收费,或把议事筹资筹劳作为固定收费项目。同时还规定了严格的验收程序,包括筹资程序、范围、额度是否合理,用途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筹资款是否全额收取并存入乡镇财政所村级专户,项目是否竣工并验收合格,决算是否真实等。二是区别对待。对无故不出资出劳的,通过张榜公示、村干部教育、亲戚邻里说服等方式促使其履行义务;对经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多次说服无效、态度蛮横的“钉子户”,不将其纳入受益范围;对筹资确有困难的,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允许以劳代资;对因子女上学、家有病人等原因确需照顾的贫困户,经村民代表研究同意后,给予只出劳务不筹资或免去部分筹资的照顾;对生活特别贫困又无劳动能力的,给予全部减免。三是民主管理。村里由威望高、群众基础好的村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全程监督,防止资金被平调、截留或挪用。
(二)优化财政奖补机制,实行分类奖补、重点倾斜。
一是行政村管护资金惠及面广。全省按村级(含农场、林场,下同)为单位,对农民(农、林工,下同)及其家属,在年人均筹资20元、筹劳15个工日限额内,实行财政部门予以每人每年补助10元,多筹不多补、少筹按实际筹资额的50%补助的政策,平均每个村获得补助2万多元,加上农民自筹资金2万多元,每年每个享受普惠制待遇的行政村,有5万元左右资金用于已建公益事业项目的管护,解决了农村已有或新建公益事业“无资金管护”的问题,保证了已建公益事业项目持续使用。二是先进村奖励资金鼓励争先。对村民积极参与筹资筹劳,村级领导班子公信力强、真抓实干,一事一议工作成效显著的行政村,实行财政奖励资金倾斜,并在同等条件下,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优先,修建村内道路、清洁能源、自来水和植树造林项目优先。2008—2010年,全省共确定2635个先进村,每村获得财政奖补30多万元,提高了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三是示范村重大项目奖励资金重点倾斜。每年省综改办、财政厅和农委都对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考核,选择市县和乡镇政府自筹资金投入大、一事一议工作实、公益事业建设效果显著的城市周边、主要公路沿线、窗口地区和重点景区附近,具有典型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在全省或本地区具有明显示范作用的行政村,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省级精神文明示范村优先,给予奖励资金重点倾斜。2008—2010年,全省共确定386个示范村,每村获得财政奖补150万元,在全省起到了明显的激励、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合力提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平。
2004—2010年,全省各级政府、部门、企业、集体和农民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和劳务折款共计122.8亿元,加上对农村投资和消费产生的集聚效应和乘数效应,拉动农村内需370多亿元。一是调动市县和乡镇政府积极性,增加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逊克县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资金397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1320万元,县级财政安排资金1200万元,农民筹资1450万元、筹劳93万个工日,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85项,修建村内水泥路486条、106公里,解决了33个村屯饮水和取水难问题,对73个村屯的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治理,新增路灯1172盏,完成村内绿化面积418亩,建设卫生达标乡镇2个,卫生达标村9个,新建农民活动场所24处,村级活动广场38个。二是广泛吸引民间资金,多元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宾县政府对近5年来回乡建设村级公益事业的乡友乡民逐一进行登记造册,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他们“富而思源、能而有报”的高尚举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三是整合支农资金,集中财力支持新农村建设。肇东市宋站镇晓光村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30万元、农机合作社资金1350万元、新能源资金450万元、电网改造项目资金289万元、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资金200万元、低产田改造项目资金190万元、环境治理项目资金100万元、泥草房改造项目资金81万元、颗粒肥项目资金50万元、青贮饲料项目资金50万元、绿化专项资金50万元、自来水项目资金50万元、扶贫项目资金20万元、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0万元等,整合投入、捆绑使用,集中打造新村。新村占地面积214万平方米,其中包括生活区、养殖区、休闲区。规划建设504户农民住房,其中平房区175栋350户。拜泉县丰产乡整洁村以中心村建设规划为平台,整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各种支农资金6554.7万元,撤并自然屯、消灭泥草房,建设农民安居新区占地5.2万平方米,新建村民住宅楼12栋,入住村民588户。新区实现生活区和养殖区相分离,垃圾、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水、电、气、热统一供应,室内家居装饰及室外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同步到位,休闲、娱乐、治安、托幼等社区服务配套跟进,成为环境整洁、生态良好、村风文明的新农村。财
(调研组成员:王庆江 陈大光 李高峰 吴庆华 孟繁军)
责任编辑 陈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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