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一五”期间,山东省滨州市出台了一系列专利资助政策,累计拨付资金139.47万元,对2544件专利(申请)给予资助,极大地激发了企事业单位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全市专利申请量由2005年的288件增长到2010年的2124件,年均递增49.13%;专利授权量由2005年的136件增长到2010年的1380件,年均递增58.95%。
滨州市专利资助政策在促进专利申请数量高速增长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运行层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导向不明确、专利申请质量不高、政策监督不力等。这些问题如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很可能成为政策持续健康实施的障碍,应及时从以下几方面对现有资助政策进行调整。
(一)明确专利资助方向,重点向发明专利和职务申请倾斜。通过调整资助政策导向,将目标逐渐转移到促进科技创新、提高专利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上来,促进发明专利和职务专利申请、授权数量的提高。本着“统筹兼顾、突出发明、职务优先”的原则,有区别地对三种专利予以资助,使专利数量与质量同步提高;有差别地对县区实行资助,对经济科技基础好的县区则重点向发明专利倾斜,对经济科技基础薄弱的县要扩大资助范围。
(二)结合当地优势产业,确定优先资助领域。目前,创新层次低、高端发...
“十一五”期间,山东省滨州市出台了一系列专利资助政策,累计拨付资金139.47万元,对2544件专利(申请)给予资助,极大地激发了企事业单位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全市专利申请量由2005年的288件增长到2010年的2124件,年均递增49.13%;专利授权量由2005年的136件增长到2010年的1380件,年均递增58.95%。
滨州市专利资助政策在促进专利申请数量高速增长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运行层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导向不明确、专利申请质量不高、政策监督不力等。这些问题如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很可能成为政策持续健康实施的障碍,应及时从以下几方面对现有资助政策进行调整。
(一)明确专利资助方向,重点向发明专利和职务申请倾斜。通过调整资助政策导向,将目标逐渐转移到促进科技创新、提高专利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上来,促进发明专利和职务专利申请、授权数量的提高。本着“统筹兼顾、突出发明、职务优先”的原则,有区别地对三种专利予以资助,使专利数量与质量同步提高;有差别地对县区实行资助,对经济科技基础好的县区则重点向发明专利倾斜,对经济科技基础薄弱的县要扩大资助范围。
(二)结合当地优势产业,确定优先资助领域。目前,创新层次低、高端发明少是制约多数企业快速发展的瓶颈。滨州在调整专利资助政策时,应该抢抓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的历史机遇,围绕海洋经济、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纺织家纺、石油及盐化工、粮油果蔬、装备制造、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六大支柱产业及高效生态农业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核心专利、储备一批专利,把优势产业做强做优。
(三)调整资助额度,实现财政资金社会效益最大化。遵循“部分资助”的原则,以实际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并设定最高限额,避免超额资助。对于经政府部门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单位,发展势头良好、创新能力较强的部分中小企业,专利质量高但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个体申请者可以给予等额资助。为提高专利代理质量,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考核评价,根据专利代理质量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四)健全监管体系,形成有效的监督与反馈机制。首先,建立专利资助数据库,将专利资助信息、专利实施转化情况纳入数据库,避免重复资助,同时跟踪受资助专利的动向,及时调整政策。其次,设立信息反馈平台,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公开专利资助申报及审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完善监督惩罚措施,通过数据库跟踪和社会举报,对重复资助的在后续资助时首先要抵扣除原先的资助金额,将恶意套取资助的申请人列入黑名单,将大量接受资助但长期不能转化实施的专利申请人列入暂缓资助名单,对于专利代理机构参与造假的依法进行行业处罚。
(五)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杠杆作用,助推自主创新升级。全面落实推动自主创新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比如,对于研究开发专利技术及专利产品的经费投入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开发专利的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于专利技术转化增加的企业所得部分可以免征营业税、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六)制定财政激励措施,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在政府采购上,优先采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设立专利风险投资基金,专门用于支持市场前景好、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的重大专利技术的实施与产业化。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对有效专利超过20件、专利转化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培育经费支持。财
责任编辑 王静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