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作者:沈彤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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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进一步发挥货物劳务税宏观调控职能,使货物劳务税更好地调节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分配,是实现调结构、促发展、保增长、惠民生目标的必然要求,符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民生发展的特点和内在要求。
一、进一步发挥货物劳务税宏观调控职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现行货物劳务税制度的主体是1994年确立的。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
一是货物劳务税具有深入广泛调控经济的基础。在不同的税制结构中,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以及收入公平的实现会有较大差异。在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和主要税收收入来源的税收结构中,所得税收入一般占税收总收入的60%以上,货物劳务税收入一般不超过总收入的20%,这样的税收结构对公平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具有更加直接和明显的效果。然而我国税收收入中货物劳务税收入比重达到60%以上,同时,货物劳务税制度广泛深入触及经济社会各个层面,可见,我国的货物劳务税在国民经济收入分配中具有最为显著的作用。基于这样的禀赋,货物劳务税应该承担起相应的历史责任,即在制度层面做出进一步整...
进一步发挥货物劳务税宏观调控职能,使货物劳务税更好地调节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分配,是实现调结构、促发展、保增长、惠民生目标的必然要求,符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民生发展的特点和内在要求。
一、进一步发挥货物劳务税宏观调控职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现行货物劳务税制度的主体是1994年确立的。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
一是货物劳务税具有深入广泛调控经济的基础。在不同的税制结构中,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以及收入公平的实现会有较大差异。在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和主要税收收入来源的税收结构中,所得税收入一般占税收总收入的60%以上,货物劳务税收入一般不超过总收入的20%,这样的税收结构对公平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具有更加直接和明显的效果。然而我国税收收入中货物劳务税收入比重达到60%以上,同时,货物劳务税制度广泛深入触及经济社会各个层面,可见,我国的货物劳务税在国民经济收入分配中具有最为显著的作用。基于这样的禀赋,货物劳务税应该承担起相应的历史责任,即在制度层面做出进一步整体优化设计,使货物劳务税更加适应经济发展要求,既能够促进居民收入分配方式更加合理化,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和居民能进一步感受到货物劳务税制度的变化顺应生产经营和生活的自然选择,又能够充分地体现不同传统产业和战略型新兴产业的发展要求,富有制度的亲和力。
增强货物劳务税宏观调控职能,是利用货物劳务税易于转嫁的特点,在消费环节调节收入分配,同时可避免减少中低收入群体的福利损失,有利于改善民生。
二是货物劳务税制度没有充分发挥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当前居民收入分配特点是收入水平不高,收入分配欠合理。近年来,社会财富在增长的同时,收入差距的扩大已逐渐引起更大关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基尼系数在0.3左右,90年代中期为0.42,到了2010年,已经达到0.48,不仅超过国际上0.4的警戒线,也超过了世界所有发达国家的水平。目前,全国30%的人拥有70%的居民储蓄存款,一边是居民存款余额不断破纪录,一边是许多家庭根本没什么存款。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19109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为5919元。在这种居民收入格局中,要实现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不合理的调控目标,应在稳妥运用个人所得进行直接调节的同时,重视进一步发挥货物劳务税的收入分配调节能力,即通过货物劳务税的间接调控特点,在消费环节实行更为有力的调节,这不仅有利于实现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目标,还能够更好地保持中低收入阶层的福利水平。
三是消费税征收范围和调节力度不够充分。现行消费税制度承担的调节职能主要是调节特定的生产和消费。在新的历史时期,消费税制度调节特定生产、消费结构的范围和力度应进行科学有效调整,进一步明确肩负起节能减排和环保增效的使命。
四是营业税部分征收范围存在重复课征。货物和劳务的日常流转具有相互自然融合的特点,由于对货物和劳务的流转分别主要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而增值税、营业税的征收机制不同,在制度层面上影响了货物和劳务联动发展的内在规律。因此,普遍优化对劳务征收流转税的方法,能够进一步消除体制机制影响,明显促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科技研发三者的有机融合。
五是进出口税收政策对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和重要自然资源产品的调控需要整体考虑。不仅需直接有力调整该类产品及其延伸产品的进出口税负,同时,也应不因临时照顾个别产业的经营而放宽相应的进出口税收政策。
二、进一步发挥货物劳务税宏观调控职能的基本原则
一是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原则。货物劳务税制度改革,基本目标是消除体制机制方面影响,有效促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科技研发三者的有机融合,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增强国家竞争力。
二是保持中低收入阶层福利和增强货物劳务税制整体调控能力原则。税收调节作用的发挥主要应在国民收入分配过程中,通过一个完整的税制体系对个人收入的来源、分配、使用、财富积累与转让等财富的流转和存量进行直接和间接调节来实现。流转税主要是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使用方面进行间接调节,以减少货币的实际购买力实现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尤其是对某些特殊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流转税,在这方面发挥的调节作用相对较大。增强货物劳务税制对宏观经济的整体调控能力,正是通过利用货物劳务税易于转嫁的特点,起到在消费环节进行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同时可以尽量避免减少中低收入群体的福利损失,有利于改善民生。
三是渐进性改革和实行结构性减税原则。完善货物劳务税制度体系,应遵循渐进原则,避免对短期收入规模产生较大幅度影响。当前居民养老、医疗和教育的个人负担比重处于上升阶段,要坚持结构性减税方向,顺应实现民富国强要求。
三、进一步发挥货物劳务税宏观调控职能的具体构想
一是大幅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个体经营常见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幅调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有利于提高个体经营者的家庭收入水平和福利,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创业,有利于实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有利于增强经济活力。
二是增强消费税调节能力。我国消费税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中设置的,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而经历了几次调整。调整的目的主要是考虑环境保护、合理引导消费等,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作用不充分,对高能耗、高污染、重要资源消耗多的消费品的调节效果不够明显。应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不断调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提高消费税调节力度。应研究将重要矿物产品、能源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三是积极稳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征收范围。要全面整合对货物、劳务流转环节征收货物劳务税的基本方法,消除货物劳务税在经济主体提供货物和劳务时的基本差异,统一和理顺在三次产业间生产经营活动的征税政策,
四是逐步降低增值税的基本税率,同时进一步增强消费税调控深度广度。增值税是货物劳务税制度的基本制度,相对稳定,而消费税应具有更加灵活的调节能力。目前实行的增值税税率自1994年确定以来,在保持税收收入增长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收入相对规模的持续增长,增值税法定税率具有在货物劳务税制度框架中统筹调低的空间。在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改革过程中,建议逐步调整增值税的基本税率,同时在增值税征税空间中进一步拓展消费税调控的广度和深度,从而提高货物劳务税对经济调节的整体弹性,更好地实现改善民生和调节经济的目标。
五是按照不同产品特点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分类,降低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和重要自然资源产品及其间接相关产品的进口税收,提高该类商品出口税收。并且不因临时照顾个别产业的经营和区域发展而放宽相应的进出口税收征收政策。财
责任编辑 李永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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