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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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发展现代农业,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近年来,全国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极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加快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我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框架体系...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发展现代农业,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近年来,全国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极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加快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我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框架体系,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促进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高、农民收入连续快速增长,为我国成功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也为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2010年,中央财政“三农”投入超过8100亿元,比上年增长12.8%;粮食产量实现半个世纪以来首次连续7年增产,总产达10928亿斤,比上年增长2.9%,连续4年稳定在1万亿斤以上;从2004年开始,农民纯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连续7年快速增长。
粮补政策不断完善种粮抓粮积极性不断提高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狠抓粮食生产,而农民种粮、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的提高,对保障粮食生产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国不断出台完善各项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对种粮农民补贴力度,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不断提高农业技术服务水平,极大调动了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的积极性。
落实粮食直补政策,建立健全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发展,2004年,国务院批准并出台了粮食直补政策,把原来补贴在流通环节的粮食风险基金拿出一部分直接补贴种粮农民;2006年,出台了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单独安排;2009年,中央财政建立了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化肥、柴油等主要农资价格上涨情况,在综合考虑当年粮价变动促农增收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实行动态调整,弥补农民种粮的农资增支,中央财政确保补贴规模只增不减。同时,建立中国农民补贴网,通过补贴网管理监督补贴发放。对种粮农民直补政策实施以来,补贴力度逐年加大。粮食直补从116亿元增长到151亿元,农资综合补贴从120亿元增长到835亿元。“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拨付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3369亿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746亿元,农资综合补贴2623亿元。
完善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大产粮(油)大县奖励力度。作为粮食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最低收购价是粮价的重要支撑,对粮食生产影响重大。近年来,国家实行对稻谷、小麦等主要品种的最低收购价政策,且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不断提高。2007—2010年,早籼稻(每市斤,下同)、中晚籼稻、粳稻、白小麦和红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达0.93元、0.97元、1.05元、0.9元和0.86元,较2007年增幅分别达33%、35%、40%、25%和25%。截至目前,全国按最低收购价累计收购粮食4100多亿斤。最低收购价水平的逐年提高,推动粮价温和上涨,保障了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充分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生产和市场的稳定。同时,为有效解决主产区仓容不足,避免出现农民“卖粮难”问题,2008年起,中央财政出台临时收储政策,并积极研究配套政策,解决粮食仓容及烘干能力不足等问题。截至目前,累计收购国家临时存储粮食近1400亿斤,有效解决了农民卖粮难和市场供求矛盾,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此外,为缓解粮食生产大县财政困难局面,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对粮食生产达到一定规模的县给予奖励。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又在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框架内研究出台产油大县奖励和超级产粮大县、产粮大省奖励制度。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奖励力度,2006年至今,中央财政共安排奖励资金735亿元,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奖励政策的实施,充分调动起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不仅有效缓解了产粮大县的财政困难,还促进了地方政府对“三农”领域投入,取得了较好政策效果,为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大对农作物良种补贴,支持提高农业技术与服务水平。为加快优良品种的普及推广,增加粮食单产和效益,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农作物良种补贴力度,从2006年的41.5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04亿元;补贴品种从2006年的4个品种扩大到2010年的10个品种,包括了大豆、小麦、玉米、水稻、棉花、油菜、马铃薯原种、青稞、花生和天然橡胶等主要大宗农产品品种。同时,不断扩大补贴范围,从2009年起农作物良种补贴实行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大豆良种补贴实行东北及内蒙古地区全覆盖,冬油菜良种补贴实行长江中下游流域全覆盖。为切实解决农业生产中先进适用技术少、推广难问题,中央财政设立了农民培训经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试点补助、测土配方施肥补助、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农业(包括旱作农业)技术推广经费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专项,促进农业生产的技术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共安排上述资金182.41亿元,其中2010年安排50亿元,比2009年增长7%。同时,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着力围绕服务“三农”提高劳动技能,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需要,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248元/人、360元/人和410元/人给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中央财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从2006年的6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1亿元。为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中央财政于2009年设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试点补助经费,2009—2010年共安排资金15.7亿元,支持1570个项目示范县进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建设,培育了一大批观念新、技术强、留得住的农业科技示范户,建设了一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构建了“专家组+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快捷通道,对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供了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综合生产能力稳步增强农业现代化进程逐步推进
提高土地产出率与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能力,是现代农业的不懈追求,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国财政不断完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支持措施,着力支持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加大对粮食核心产区的投入,重点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强化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财政扶持,使得全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增强,极大促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深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为大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3年来,累计安排191亿元,紧紧围绕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目标,实行集中投入,保证了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特别是省级涉农资金整合,明确要求各地以现代农业项目为平台,尽可能把相关涉农资金整合起来,统筹用于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随着各地开展现代农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日益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特别是省级层面整合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运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手段,吸引金融、工商以及民间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建设,激发了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65亿元,比上年增加15亿元,其中安排5亿元对支农资金整合先进县进行奖励。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引导地方整合各类财政性涉农资金超过149亿元,其中省级层面整合超过85亿元,市县层面整合超过64亿元,地方整合财政资金与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比达到2.3:1;引导社会投入超过334亿元,其中农民筹资投劳超过111亿元,与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比分别达到5.1:1和1.7:1。
加大投入,着力打造全国粮食核心产区。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坚持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努力提高高产粮田比重,集中打造全国粮食核心产区。首先,资金投入向粮食主产区倾斜。2010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63.88%以上安排用于农业主产区。同时,鼓励各省(区、市)适当集中资金,加大对本地区产粮大县的扶持力度。其次,资金和项目安排向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倾斜。2010年安排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66.7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134.22亿元),在全国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411.72万亩(含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525.13万亩),并大幅度提高中低产田改造亩投资标准,以确保改造后的大部分田地都能基本建成高标准农田。第三,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63.27亿元,比2009年增长43.35亿元,在13个粮食主产区新启动实施了169个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加上2009年已实施的121个,项目总数达到了290个,对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起到了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粮田亩均增产粮食近130公斤,带动农民亩均增加收入250元左右。
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为鼓励农民购买先进适用农机,推进我国农业机械化进程,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中央财政于2004年设立农机购置补贴,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购买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给予补贴。2004年以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补贴力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迅速增加,由2004年的7000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130亿元。201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增加到155亿元,比2009年增长19%。同时,补贴机具种类扩大到12大类45小类180个品目,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对提高我国农业机械装备水平、促进农业稳定生产、农民持续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2009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8.8亿千瓦,同比增长6.4%,高性能、大马力、复式作业的农机具增长迅速,农业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2010年农业机械化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快速推进,水稻机械种植、玉米机收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分别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和8个百分点以上,并呈现加速发展态势;农机作业领域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等扩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比“十五”末提高了16个百分点,达到52%,标志着我国农业生产迈入了机械作业为主的新阶段。
完善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政策,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化能有效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2010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继续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贷款贴息力度,鼓励企业利用金融资本做大做强产业。特别是结合农业综合开发按项目管理的特点,鼓励并优先对固定资产贷款进行贴息,2010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贴息资金用于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比例达到34%,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同时,为更好地体现扶大扶强,避免撒“胡椒面”,把财政补助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比例,由原来的4:6调整为6:4,提高了重点项目的比重,2010年财政补助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用于重点项目的占到了62%。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20.5%的中央财政补助项目资金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全年安排产业化经营项目中央财政资金28.3亿元(不含部门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其中16.9亿元通过财政补助方式,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立项扶持项目2091个;11.4亿元通过贷款贴息方式,扶持了1797个贴息项目,由此撬动各类金融机构贷款465.6亿元。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新增肉禽蛋奶、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储运能力,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10年仅财政补助项目的直接受益农户就达556万户,人均可增收787元;新增就业61万人,其中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43万人。
近年来,我国财政不断完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支持措施,着力支持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加大对粮食核心产区的投入,重点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强化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财政扶持,使得全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增强,极大促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农业生产基础得到加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现代农业持续发展,稳定的生产基础条件是前提和关键。我国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耕地严格保护,同时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断夯实现代农业生产基础。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18亿亩红线不动摇。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地方政府和主要领导耕地保护责任,加大联动协调,加强相关部门共同责任,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全国耕地减少过快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15.6亿亩以上。通过严格执行补充耕地以项目形式实施、建设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制度,实现了“占一补一”。2006—2009年,全国共补充耕地面积1600多万亩,多于同期建设占用的1250多万亩耕地,做到了占补有余。除少数国家重大工程外,97%以上的建设项目做到了“先补后占”,逐步形成了对耕地占用的倒逼机制。通过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5年来,建成了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高标准、成规模的基本农田,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为粮食丰收提供了重要物质基础。目前,全国聚合各种涉农地资金用于整治土地6000多万亩,新增耕地2000多万亩,农田产出率普遍提高10—20%,生产成本普遍降低5—15%。2010年,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分别与黑龙江、湖北等10省(区)签订了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部省协议,3年中央财政将投入示范资金260亿元,预计整治农村土地2600多万亩,其中整治基本农田1800多万亩,新增耕地170多万亩,示范工作完成后将提高粮食产能50多亿斤。此外,中央财政还下达资金47.6亿元,支持吉林、新疆等9省(区)开展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承上启下的关键5年,也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时期。
支持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农业资源和农业生态保护。中央财政不断将生态综合治理资金集中向生态脆弱或丘陵山区倾斜,因地制宜开展生态综合整治。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生态综合治理资金14.7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94亿元),安排了266个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改良草(原)场192.61万亩,治理区域小生态环境95.46万亩,治理沙化土地13.14万亩,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外部环境,为提高土地治理效果,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提供了可靠的生态保护屏障。农业资源和农业生态保护是农业生产工作的重要方面。国家在对农业资源生态保护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支持方式也不断完善。中央财政设立了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经费、草原保护治理补助资金、西藏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试点、渔业资源保护及渔民转产补助资金等专项。“十一五”期间共安排上述资金77.08亿元,其中2010年安排19.24亿元,比2009年增长7.2%,有效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稳固农业生产基础。为减轻江河洪涝灾害、病险水库、山洪泥石流等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近年来,财政部与水利部等有关部委、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为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第一,在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方面,财政部、水利部规划总投资52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60亿元,对12200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财政部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创新和完善投入机制,中央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分配,由省级部门统筹安排具体项目和资金,并将原来由中央和地方资金共同承担每一个项目的做法,改为由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分别承担一定数量的病险水库加固任务。在资金分配中充分考虑地区财力差异,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经过除险加固的水库,经济社会效益十分显著。恢复和新增防洪库容22亿立方米,直接保护下游耕地1.2亿亩,保护人口1.4亿人;灌溉和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可恢复和新增兴利库容93.9亿立方米,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1.05亿亩,增强城乡供水能力34.4亿立方米,提高1.1亿人的供水保障水平;加固后的小水库面貌焕然一新,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使周围林草植被更加茂密,成为城乡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的一道亮丽风景线。第二,在对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上,2008年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启动了《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针对有防洪任务的8600多条中小河流,按照轻重缓急,将其中2209条重要河流纳入规划,总投资50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10亿元,计划6年完成治理任务。规划于2009年开始实施,目前已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0亿元。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总体进展顺利,启动的266个项目中,已有一半以上项目开工建设,部分已完工或基本建成的项目在今年的防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针对频发的山l山洪灾害,2006年,全国开始了以监测、通信预警、防灾减灾预案为主的非工程措施试点建设,2009年将试点范围扩展到全国103个县(市、区)。中央财政安排资金2亿元,试点建设收到良好效果。试点区域共有61个县发生329次山洪灾害,通过预警紧急转移93万人,避免了4.45万余人伤亡,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被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誉为“生命的保护伞”。第四,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中央财政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民办公助”方式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给予适当补助。近年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172亿元。其中2010年安排小农水专项资金78亿元,比上年增长73%。2009—2010年,财政部和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23亿元,实施两批共850个重点县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提升了农田水利设施整体水平,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促进了农业节水,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民收入。此外,截至2009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安排水利投入773亿元以上,通过实施项目区小型水源工程、灌排沟渠整治改造等建设,共修建和加固小型水库及塘坝1.5万座,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3亿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2.3亿亩,支持山区、丘陵区开展水土流失小流域治理561.8万亩。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承上启下的关键5年,也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2010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11年要“推进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大强农惠农的政策力度,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机制,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资金、规模开发”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项目安排要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县集中。13个粮食主产区耕地面积占全国的64%,粮食产量占全国的73%,在全国农业发展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央财政资金和项目要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集中,重点加大对13个粮食主产区和纳入千亿斤规划的800个产粮大县以及各省(区、市)确定的其他产粮大县的投入力度。要增加农业生产补贴,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力度,确保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严格耕地保护,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我国农田有效灌溉比重较低,水资源利用率不高,防洪除涝能力较弱,中低产田面积巨大,每年农业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很大。以2009年为例,全国受灾5.5亿亩,成灾2.5亿亩,绝收0.6亿亩,影响粮食产量10%左右。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至关重要。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着力提高耕地质量。要把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健全水利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扭转水利建设滞后局面。要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加快推进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统筹规划,重点加强灌排渠道和机耕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技术,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快农业机械化。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迅速发展,农机化加速推进,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但2009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仍只有51%,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仅为49%,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要注重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农业效益及其整体竞争力。要用足用好农业科技投入,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使项目区农业优良品种覆盖率和先进适用技术普及率明显高于非项目区。要支持农技服务组织增强服务能力,推进农科教结合,把项目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条件较好的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用好农业机械这个农业科技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争取到2015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10亿千瓦,主要农机装备数量稳步增长,装备结构更加合理,区域发展更加协调,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
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我国人多地少,农民比重比较大,农户经营规模普遍比较小,而且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国仍将有几亿人口生活在农村。近几年,尽管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但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却日趋扩大。农业产业化能有效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要完善扶持政策,通过完善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等扶持政策,吸引带动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金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逐步加大贷款贴息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帮助产业化龙头企业解决融资难、发展慢的问题。要突出扶持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引导农户以土地入股,实现统一品种、统一机耕、统一施肥、统一灌溉、统一机收,解放农村劳动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要探索新的扶持方式,选择条件适宜的地区,开展“信贷担保”、“先建后补”等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符合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的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有效方式。
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加强对草原生态的保护力度,从2011年开始,中央财政将投入资金134亿元,在内蒙古、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西部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推动畜牧业和牧区发展,促进牧民增收。实施禁牧补助,对生态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阶段性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每亩6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每亩1.5元的标准对未超载放牧的牧民给予奖励。加强农田林网建设,以西北地区、内蒙古、河北坝上等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草原(场)建设和土地沙化治理等,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出提供重要的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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