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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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将加强财政基础数据管理,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作为扎实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中之重,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基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
加快金财工程建设 加强基础数据管理
为准确、及时地掌握完整、有效的数据信息,财政部门以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建设为基础,以网络、安全及运行维护体系建设为保障,以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是制定全省统一的财政信息化业务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2009年,按照“全省一体化大系统”的设计理念,在规范财政业务流程与管理规则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初步形成了编码统一、口径一致的数据规范体系,为实现数据标准化处理和信息互通共享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推广应用财政部统一要求的业务应用系统。从2001年开始,积极推广应用部门预算管理系统、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财政收支月报管理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其中,部门预算管理系统、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财政收支月报管理系统和固定资产管...
近年来,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将加强财政基础数据管理,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作为扎实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中之重,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基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
加快金财工程建设 加强基础数据管理
为准确、及时地掌握完整、有效的数据信息,财政部门以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建设为基础,以网络、安全及运行维护体系建设为保障,以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是制定全省统一的财政信息化业务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2009年,按照“全省一体化大系统”的设计理念,在规范财政业务流程与管理规则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初步形成了编码统一、口径一致的数据规范体系,为实现数据标准化处理和信息互通共享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推广应用财政部统一要求的业务应用系统。从2001年开始,积极推广应用部门预算管理系统、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财政收支月报管理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其中,部门预算管理系统、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财政收支月报管理系统和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在全省85个县(市、区)全面推广应用;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在9个设区市和20多个县(市、区)推广应用。
三是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2003年,启动了财政票据电子化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充分发挥财政票据“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基础性作用,将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关口前移。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开发,真正实现了电子开票、自动核销、源头控制、全程跟踪。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使用,让财政部门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全省非税收入的收缴及资金入库情况。
四是开发应用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控系统,动态掌握单位账户收支情况。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省级单位基本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比重也逐步达到规范要求。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单位仍保留了或多或少的银行实体账户,改革前的结转结余资金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为此,2009年以来,财政部门对单位的结转结余情况进行了两次全面摸底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开发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在线监控系统,实时掌握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情况和每个账户的资金收支明细信息。
构建人员数据核对和交换平台 创新基础数据审核方法
随着公共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与各项惠民政策的陆续出台,财政预算管理涉及的人员覆盖面越来越广,数据来源越来越杂,安排的财政资金也越来越多。由于领取企业养老保险金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人员以及其他各类惠民政策受益人员的基础信息自下而上逐级申报,不仅财政部门难以核实,各主管部门也缺少有效的监控手段。为防止资金虚报冒领,2007年,省财政厅联合公安厅、人事厅、编办、社保局、地税局等部门,依托“数字福建”政务信息网,共同建设了人员数据核对和交换平台,打破了各部门人员基础数据统计各自为政的状况,初步实现“以主管部门为主采集数据、协同部门帮助核对、多个部门信息共享”的业务模式,既提高了人员基础数据的准确度,也避免了各部门数据口径不统一的弊端。通过人员数据核对和交换平台,省财政可以将市县或其他主管部门上报的各类人员基础数据发送给合作部门,由其负责核对相关信息,并将核对结果按规定格式返回省财政人口基础数据库。下一步,争取将省民政厅、医保中心和公积金中心等单位的业务系统也纳入核对平台,进一步扩大人员数据核对范围,提高数据核对准确性。
完善支出标准体系 规范经费管理
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实现从定员定额向年末据实结算转变。除年初预算按照人员经费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安排外,财政部门在每年12月上旬,根据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和津贴以及各单位实际缴纳的医保费、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清算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按照“多退少补、据实结算”的原则,相应调整各单位的人员经费预算指标。既避免单位因人员经费预算不足挤占挪用专项业务费,也防止单位因虚报基本支出信息冒领人员经费。
二是适时调整完善公用经费支出定额。2007年,在对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和会议费标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后,为解决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与单位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对省直不同性质部门的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开展了大规模抽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一步细化了综合定额的分类分档,并较大幅度地上调了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基本保障了单位的公用支出需要。同时,针对人数较少的一级行政主管单位人均负担管理费用较高的实际情况,对于编内实有人数少于全省平均数的一级行政主管单位,引入人员修正因素调整定额。
三是细化完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由于不同地区、不同部门间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要在全省范围内制定一套统一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难度较大。近年来,财政部门一方面组织各业务处对已经出台的支出标准进行梳理、分类、修订,积极探索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基本框架。另一方面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的原则,选择部分通用性较强的项目支出,开展支出标准试点。出台了单位搬迁经费支出标准、大型活动场租标准、省政府临时工作机构定额标准、省属社团专项经费补助标准、民主党派庆典纪念活动补助标准等,进一步规范了相关项目资金的分配。
财政管理基础工作成效初显
通过几年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了对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产、资金账户等数据的动态管理,基本掌握了预算单位人员、工资及津补贴、资产负债、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地方财政供养人员、财源财力、非税收入、县乡财政、贫困人口等基础数据,并形成了可重复利用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为测算财政支出标准、做出财政收支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也为建设财政数据库保留了较为完整的历史数据。
借助人员数据核对和交换平台,2009年,省财政厅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社保补贴、经济补偿金等13项就业政策受益人群进行审核,共剔除相关培训机构和有关单位虚报冒领补助资金7000多万元。同时,省社保局核减了冒领企业养老保险金的已死亡人员家属100多人,节约资金近300万元。随着参与审核部门的不断增加,人员数据核对领域的不断拓展,财政人员基础数据库的准确性得以提高,避免了财政资金流失,为今后惠民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目前,省财政厅共收集、整理现行支出标准185条,其中表彰奖励类17条、工资津(补)贴类63条、社会保障救济类16条、公用开支标准类51条、专项开支标准类38条。对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执行的11项支出标准制度加以修订和调整,并根据管理需要增加3项新的支出标准。同时,将修订和调整后的支出标准编印成册,并建立数据资料库,使工作成果数据化,方便今后索引和应用。
随着财政基础数据逐步完善和支出标准体系逐步建立,财政资金安排更加有章可循,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更加公开透明,财政资金分配有据、使用得当、管理有度的局面正在形成,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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