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3年《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部门不断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设立多个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中小企业成长壮大;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让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科学引导中小企业成长壮大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自治区本级财政先后设立了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多个财政专项资金,涉及资金年规模达2.5亿元。
(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之初,该资金规模只有1500万元,到2009年资金规模已增长至3000万元,2010年达5000万元,较设立之初增长近2.3倍。专项资金预算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地方财政预算收入的增长速度。5年来,该专项资金共扶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优势产品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等重大领域的242个项目,引导社会投资38亿元。同时,自治区财政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等各类资金9388万元,有效促进了全区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二)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注入新的活力。2004—2009年,自治区本...
自2003年《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部门不断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设立多个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中小企业成长壮大;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让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科学引导中小企业成长壮大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自治区本级财政先后设立了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多个财政专项资金,涉及资金年规模达2.5亿元。
(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之初,该资金规模只有1500万元,到2009年资金规模已增长至3000万元,2010年达5000万元,较设立之初增长近2.3倍。专项资金预算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地方财政预算收入的增长速度。5年来,该专项资金共扶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优势产品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等重大领域的242个项目,引导社会投资38亿元。同时,自治区财政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等各类资金9388万元,有效促进了全区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二)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注入新的活力。2004—200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累计安排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9000万元,共支持全区289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带动社会新增投资33.69亿元,新增销售收入135.28亿元,新增利税22.95亿元。表彰51个自治区优秀新产品,133名开发有功人员,推动建立102家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下,近几年,全区企业投入科技研发费用已约占销售收入的2.9%,新产品产值率达到25%以上,自主创新已经成为企业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核心力量。
(三)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为推动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升级、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作出积极贡献。1998年自治区设立了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2年来,自治区财政不断加大投入,为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提升企业市场开拓竞争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如200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亿元,重点支持了自治区工业领域各类技术改造项目155个,累计完成投资3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51亿元,利润4.9亿元,利税2.7亿元,新增就业6374人,减少废弃物排放量1.2亿吨。
(四)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自治区外经贸发展迟缓,进出口贸易额持续下滑。为促进外经贸发展,2009年,自治区财政实施了“扶优扶强”等扩大外需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审核拨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1599.81万元,扶持了317个项目;拨付鼓励本地产品出口奖励资金1464.97万元,扶持了43个项目;拨付加工贸易进口奖励资金34.40万元,扶持了2个项目;审核拨付第一批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5888万元,扶持了95个项目。
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一)有效利用金融政策,在资本、信贷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09年,财政部开展了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工作。新疆作为试点省区,全区136家县域金融机构共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7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配套专项资金5212万元。同年,财政部实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2009—2011年,对上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上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上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新疆首家村镇银行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获得该项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69万元。这些举措提高了县域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积极性,特别是进一步调动了解决对涉农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需求的主动性。
(二)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担保体系建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近两年来,自治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截至2009年末,全区59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达到17.68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注资9.5亿元。全区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近90亿元,仅2009年上半年就为3000家中小企业提供担保额13.74亿元。与此同时,自治区财政深入研究中小企业融资难等具体问题,综合利用补充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担保代偿风险补偿资金和担保费补助以及采取对中小企业固定资产自建项目进行贷款贴息等一系列手段和措施,充分引导和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09年,自治区向区投资信用保证有限公司、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两家全疆最大的政策性金融担保机构注资1亿元,有效提升了全区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同时,自治区财政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全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今后自治区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采取补助方式,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以切实解决自治区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三)制定扶持政策,增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能力。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初步尝试了一些引导和扶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举措。一是实施政策倾斜。在技术、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小企业;对一些经常性服务、技术含量要求不高的通用产品,设定了扶持分值,给予中小企业招标0.5的加分倾斜,以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二是降低资格条件和准入标准。利用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等政策功能,适当降低对投标企业资本规模、资质等级、经营业绩、技术力量的准入条件,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机会,开放更多的市场。三是拆分采购项目。对一些大额的采购项目使用“分包”的办法,分成若干个小项目,使中小企业有能力参与竞争,保证中小企业能够在政府采购市场中占有一定份额。四是提升竞争能力。鼓励符合资质条件的中小企业依法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投标,增强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能力。通过实施上述扶持政策,全区中小企业占有了近15%的采购份额。
(四)清理收费项目,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2009年,自治区财政厅针对目前全区所涉及的54个部门38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40个部门的236项收费与企业有关)进行了认真清理,取消了不合理、不合法收费项目,减轻了中小企业负担,保护了其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财
责任编辑 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