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湖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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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县域经济是湖北省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重要支撑,而中小企业正逐渐成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要力量。2007年全省已有中小企业23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7%,经济总量占据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近年来,湖北省各级财政部门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抓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创新财政管理制度,综合运用财政政策、资金、服务等手段,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2009年,全省县域生产总值达到7208.6亿元,比上年增长15%,占全省GDP的56.2%;一般预算收入达到239.5亿元,比上年增长2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363.8亿元,比上年增长22.3%,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49.8%。
创新分配机制 促进县域新型工业化发展
省财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对县域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支持力度,投入规模从2004年的10.81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6.36亿元,年均增长19.5%,有力地促进了县域中小企业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近年来,省财政累计安排各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5.3亿元。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省财政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2008—2010年,省集中税收当年新增增量返还县(市、区)的50%用于各地补充信用担保机构...
县域经济是湖北省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重要支撑,而中小企业正逐渐成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要力量。2007年全省已有中小企业23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7%,经济总量占据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近年来,湖北省各级财政部门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抓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创新财政管理制度,综合运用财政政策、资金、服务等手段,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2009年,全省县域生产总值达到7208.6亿元,比上年增长15%,占全省GDP的56.2%;一般预算收入达到239.5亿元,比上年增长2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363.8亿元,比上年增长22.3%,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49.8%。
创新分配机制 促进县域新型工业化发展
省财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对县域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支持力度,投入规模从2004年的10.81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6.36亿元,年均增长19.5%,有力地促进了县域中小企业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近年来,省财政累计安排各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5.3亿元。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省财政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2008—2010年,省集中税收当年新增增量返还县(市、区)的50%用于各地补充信用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原则,通过省财政带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划转、从地方税收返还增量中筹集、金融机构入股、社会资本投入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省级再担保平台建设。2009和2010年,省担保平台资本金规模达到20亿元。通过专项借款和调度资金方式,筹措资金4.35亿元,支持了87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同时,鼓励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内外上市融资。从2008年起,对全省在境内外新上市企业各奖励200万元。截至目前,已对5家新上市企业兑现落实奖励资金1000万元。中小企业的成长,既要依靠市场力量,也要有政府推动。为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2006年,省财政设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资金1000万元,2008年增加到2200万元,以转移支付方式奖励先进县市。这项政策的落实,激发了各地竞相发展中小企业的积极性。2009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2004年的6542户增加到13739户,年均增长16%,提前两年完成了省政府“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2008年,省财政设立促进产业集群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每年安排财政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成长型产业集群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龙头企业扩张、产业链延伸和产业集群环境建设、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2009年,省财政支持了60个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
2.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发展。2004年以来,省财政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及企业技术进步要求,累计安排技改贴息资金3亿元,安排新产品开发基金6000万元,用于支持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安排7.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生物产业、汽车零部件、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业和软件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改造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3.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2004年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技术创新基金8400万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4亿元,对重大科技项目给予支持;安排资金8.58亿元,对科技研发项目给予支持;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科技富民强县规划实施。截至2009年底,全省已有高新技术企业714家,实现产值4037亿元、增加值1331亿元,占全省GDP的10.4%。
4.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研究制定了《湖北省财政厅支持十个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细则》,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全面整合支持产业发展政策,加快对传统重点产业的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工艺和新产品,延长产业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武汉市安排重点产业振兴专项资金1.2亿元,对特大投资额度企业和项目予以支持,并对土地价款及规费实行特别优惠。同时,整合专项资金,对15个新兴产业给予贷款贴息或补助。
创新用财机制 支持县域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
为帮助县域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省财政设立了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有潜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工业基础较好、实力相对较强的县市又好又快发展。
在准确把握资金投向的前提下,省财政不断创新资金投入方式,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资金支持重点上,由支持单个企业、单个项目,向支持产业集群和公共服务平台转变;在资金分配方法上,由常规分配模式逐步向公式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因素分配法转变,保证了财政资金分配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在资金支持方式上,由无偿资助向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和创业风险投资转变,更加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导和放大作用。
2008年,省财政充分利用国库间歇资金,采取超调资金方式设立了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用于缓解县域重点企业流动资金“瓶颈”。资金年初投放、年底收回,不收利息和占用费。2009年,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规模增加到20亿元。2010年,为应对后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专项资金规模进一步增加到了30亿元。按照“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的原则,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五个一批”,即支持一批工业产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做大规模、增强实力;支持一批知名品牌项目做大做强;支持一批工业园区特别是农产品加工园区产业发展;支持一批有特色、后劲足的县市加快发展;支持一批企业家成长。2008—2009年,对县域经济考核排位前30名的县(市、区)给予了重点支持,安排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4.24亿元,占资金总额的71.2%。为尽快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工作要求,会同项目主管部门提前组织项目申报、筛选和确定工作。报经省政府批准后,于2008年下半年及2009年初,分4批及时将20亿元专项资金拨付到79个县(市、区)。今年的30亿元专项资金,已于1月15日全部拨付到各地使用。
实践证明,建立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振企业信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09年,全省县域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39.5亿元,同比增长27.4%,增幅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2.7个百分点,实现了企业发展、财政增收的“双赢”目标。
创新服务机制 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财政部门从创新服务机制、完善服务措施入手,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职责明晰、覆盖全面的制度体系,企业发展环境不断得到改善。
1.认真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企业改制重组、自主创新与科技研发、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调整完善出口退税、促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等政策。在此基础上,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了相关财政扶持政策,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奖励等措施,大力支持地方企业加快发展。
2.建立直通车服务制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省财政研究制定了《为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重点企业联系制等服务制度,细化了为企业提供服务的措施,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市县财政部门也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服务措施,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并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
3.清理涉企乱收费行为,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近年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门进行了清理,减轻了企业负担。目前,凡是越权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经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能取消的一律取消,暂不能取消的,在收费标准上对中小企业实行优惠政策,一律按下限收取。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涉企收费开展专项检查,坚决制止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行为。据统计,全省共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服务性收费等各类项目40多项。财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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