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边疆省份,与缅甸、老挝、越南三个国家接壤,拥有4061公里的边境线。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和边防巩固显得尤为重要。党的十六大以来,云南省制定实施了以“兴边富民工程”和解决边境地区“读书难、看病难、看电视听广播难、看戏难、学科技难”等“五难”为代表的一系列特殊政策,边境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呈现出民族团结、边境安宁、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在此基础上,2008—2010年,云南省决定实施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并制定了详细的“新三年行动计划”,拟用3年时间,在全省8个州(市)所属25个边境县范围内,重点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温饱安居、产业培育、素质提高、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生态保护与建设等6大工程,办好30件惠民实事。为扎实推进“兴边富民工程”的顺利开展,云南各级财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着力创新管理方式。
立足实际定规划。为确保“兴边富民工程”建设取得实效,云南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新三年行动计划中的项目根据实施内容、对象及实施时间的延续性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经常性项目,其实施对象主要为个人,并具有较强的延续性,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沿边(距离边境线1公里以内)定居群众补助等项目;一类为阶段性项目,实施时间持续性不强,可在一段时间内建设完成,如沿边乡镇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边境县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医疗设备购置、基层政权建设等。中央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紧扣规划,分类组织实施。
整合资金保重点。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得到了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在不断提高云南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的同时,3年间每年还增加兴边富民工程资金5亿元。财政部门通过将每年省级年初预算安排的兴边富民项目资金与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合,加大对阶段性项目的年度资金投入量,提高实施项目的资金保障水平;扩大经常性项目补助范围,使更多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政策关怀。通过将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与“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有力地支持了边境地区一批重点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规范管理出效益。及时制定《云南省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指南》,并开发了项目管理软件。在资金分配方式上,采用固定补助和相关因素分配相结合的办法,既做到客观公正,又确保了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在资金拨付方式上,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现了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在项目的监管方式上,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跟踪问效,确保了项目建设的质量。
“四种模式”保成效。一是推行政府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模式。边境州、县(市、区)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项目的规划、组织工作,统一组织协调项目安排。二是推行项目申报、实施管理考核制度。要求县(市)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严格按管理办法编制和上报项目,并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努力实现项目投资效益的最大化。三是推行中介机构参与项目管理模式。委托中介机构,全过程参与项目管理,与项目管理职能部门形成优势互补。四是推行规范的宣传制度。采取新闻报道、专题采访、张贴标语、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把党和政府对边境地区人民的关怀迅速准确地传递给广大边民。
多方帮扶力量大。组织实施了1家省级国有大型企业、1家国有商业银行、1家大专院校(或科研单位)帮扶1个边境县的“3+1”对口帮扶;同时,还组织开展了产业帮扶、设施帮扶、爱心帮扶、教育帮扶、智力帮扶和科技帮扶,有效调动了社会力量支持边境地区的建设和发展。“兴边富民工程”已经成为支持和促进云南边境地区发展的有效平台,形成了以中央资金为基础、省内各种渠道资金相整合、集中一定规模财力、重点向边境地区倾斜投入的运行管理机制。
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实施两年来,已实际落实资金超过90亿元,边境县市自筹资金20多亿元,有力地促进了边境地区农田水利、能源、道路交通、重点集镇市政设施、边境口岸联检设施、边民安居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边境地区群众饮水困难、出行难、缺医少药、文化生活匮乏、生活贫困现状有所改善;边民的生活生产水平有所提高,边境地区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2010年是云南实施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的最后一年,云南财政将继续完善机制,强化监管,狠抓落实,确保“新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推动兴边、富民、强省、睦邻取得新成就。财
责任编辑 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