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9 作者:吴孔凡 (作者单位: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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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时下在应对金融危机、拉动农村需求的一揽子计划和行动中,以农机为代表的生产资料和以家电、汽车为代表的消费资料的大规模下乡活动,无疑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创新之举和得意之笔,其带来的积极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能在财政引导支持的同时,适当注入信贷支持,不仅会对农民扩大生产、改善消费、增加创业机会、促进财富积累等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也有利于金融机构拓展服务领域、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经营效益和业绩,一举而多得。但在热火朝天的各种下乡活动中,却迟迟不见金融下乡的动静,这不能不说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
当前制约金融下乡的八个““偏向”
改革开放以来,基于“三农”发展的强烈外部需求和金融业自我发展的内在冲动,在国家财政、货币、税收等政策的支持引导下,我国农村金融不断发展壮大,初步形成了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邮政储蓄银行为主导,以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民间借贷等为补充,机构种类丰富、服务品种齐全的多层次、广覆盖、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较好地促进了“三农”的发展。但目前农村金融仍然是整个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农民、农村合作组织和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普...
时下在应对金融危机、拉动农村需求的一揽子计划和行动中,以农机为代表的生产资料和以家电、汽车为代表的消费资料的大规模下乡活动,无疑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创新之举和得意之笔,其带来的积极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能在财政引导支持的同时,适当注入信贷支持,不仅会对农民扩大生产、改善消费、增加创业机会、促进财富积累等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也有利于金融机构拓展服务领域、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经营效益和业绩,一举而多得。但在热火朝天的各种下乡活动中,却迟迟不见金融下乡的动静,这不能不说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
当前制约金融下乡的八个““偏向”
改革开放以来,基于“三农”发展的强烈外部需求和金融业自我发展的内在冲动,在国家财政、货币、税收等政策的支持引导下,我国农村金融不断发展壮大,初步形成了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邮政储蓄银行为主导,以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民间借贷等为补充,机构种类丰富、服务品种齐全的多层次、广覆盖、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较好地促进了“三农”的发展。但目前农村金融仍然是整个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农民、农村合作组织和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普遍存在,金融下乡的方式、规模、服务质量等与“三农”发展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当前,制约金融下乡的主要因素表现在以下八个“偏向”:
(一)农村资金大量外流而支农贷款普遍偏紧。由于遍布于乡村的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国有商业银行县以下营业网点存多贷少以及农村信用社贷款“农转非”等因素,使本应成为“供血站”的金融服务机构变成“抽水站”,导致农村资金外流严重。以2007年为例,全国县域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9.11万亿元,而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仅为6.12万亿元,存贷差近3万亿元。在6.12万亿元的涉农贷款中,农户贷款余额为1.34万亿元,占21.9%;企业贷款余额为4.2万亿元,占68.8%;各类非企业组织贷款余额为5689亿元,占9.3%。而在4.78万亿元的企业贷款和非企业组织贷款中有1万多亿元是城市涉农贷款,真正用于农村的只有3.7万亿元,占77.63%。由于各类金融机构投放的支农贷款明显不足,多数农民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得到贷款。据有关统计,我国2.3亿农户中有贷款需求的农户近1.2亿户,其中获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农户超过78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3.2%。
(二)农民贷款需求规模较大而贷款额度偏小。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多种经营的迅速发展,农民对信贷资金需求的人数和额度都在增加,特别是种养大户、工商大户的资金需求规模越来越大。但目前农村金融机构贷款规模较小,“杯水车薪”,无法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贷款需求,制约了农村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升级。
(三)农业生产投资周期较长而贷款期限偏短。农业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过程,生产周期普遍较长,一些附加值高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以及大型农业机械制造业等投资大,回收周期更长。但目前农村信用社对农民的小额信用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商业银行农业中长期贷款项目也很少。
(四)农业比较收益较低而贷款利率偏高。近年来,按照成本覆盖风险的原则,央行对农村地区推行利率市场化改革,放开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扩大到央行基准利率的2.3倍。各金融机构实际执行的结果是以贷款发生额计算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31倍,其中农村信用社60%以上的贷款利率处于1.5-2.3倍基准利率之间。适当上浮利率有利于农村金融机构弥补经营成本,实现可持续经营,但由于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比较收益仍然偏低,农民对高于基准利率的贷款难以承受。
(五)农民分布点多面广而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偏少。在商业化、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的营业网点急剧收缩,从业人员逐渐减少。2007年底,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为12.4万个,从业人员43.8万人,分别比2004年减少9811个和3.8万人。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县域网点数也从2004年的6.1万个减少到2007年的5.2万个。尤其是全国还有286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服务网点,这意味着全国近7%的乡镇存在金融网点“空白”。农村金融服务的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农民难以获得及时、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
(六)农民金融需求的差异性较大而农村金融服务品种偏少。我国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对金融服务的差异性也较大。在中西部一些地区,农民除了到信用社或银行领取惠农补贴外,基本很少上银行,偶尔光顾也只是办理一些基本的存取、汇兑业务。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基本与城市居民接轨。而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大多只能办理存取、汇兑、贷款等最基本的基础性金融业务,贷款品种单一,金融服务落后,现代保险、期货、证券等业务发展较慢。
(七)农民有效抵押担保物不足而农村贷款风险偏大。为防止产生新的不良贷款,防范金融风险,各类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要求苛刻,手续繁琐,对抵押担保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惜贷”现象严重。一些地方允许农民用农业订单、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进行抵押质押贷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现有政策对农村土地、住房的严格限制,农民有效抵押担保物缺失的问题依然存在,多数农民对贷款只能望而却步。
(八)民间借贷活跃而正规金融信贷偏紧。受以上几个矛盾的影响,农民在从正规信贷机构贷不到款、贷不够款或贷不到符合期限、无需抵押担保和便捷适合的款项时,只能转而求助于非正规的民间借贷,从而导致民间借贷活动非常活跃。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的急时之需,但由于“地下”运行,缺乏监管和规范,一些地方高利贷盛行,加重了农民的利息负担,不利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促进金融下乡的对策思路
当前,仍在发展蔓延的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三农”发展带来严峻考验,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应正视金融下乡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多重矛盾,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使金融在下乡活动中更好地服务“三农”。
一是在金融下乡的规模上,应结合当前货币投放激增的实际情况,重视对通胀的预期管理,适时对货币政策实行动态微调,优化信贷结构,将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三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金融支农的额度、服务质量等纳入对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监管考核的内容,明确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与强化金融支农并重的责任。县城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应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对在农村吸储的各类国有商业银行,应明文规定将其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发放农村贷款,达不到贷款要求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是在金融下乡的方式和手段上,应引入现代金融服务理念,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等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大力发展小额信用贷款;加快质抵押贷款试点,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逐步将农机具、农业保险保单、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合同、农业订单、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纳入贷款抵押物范围;加快电子化建设,努力实现业务处理现代化、服务手段自动化、结算渠道多样化,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改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开发推广银行卡等业务,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积极组建由政府扶持,农产品加工行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和有关金融机构参与的担保公司,破解农户和农业企业担保难的问题。
三是在金融下乡的组织形式上,应按照金融发展规律和适度竞争的原则,放宽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允许不同所有制、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金融组织公平参与农村金融服务竞争,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发挥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的优势,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经营方针,防止业务上收和离农倾向。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在继续做好粮棉收购、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贷款业务外,增加农村中长期贷款,推出面向农民和农业企业的信贷服务。引导农业银行增加县及县以下服务网点,“下沉”经营重心,扩大二级分行、县支行贷款审批权限,开发适用于“三农”特点和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加快邮政储蓄银行的人才培养,完善以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为重点的支农服务,将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使用。发挥小额贷款公司“一头联银行、一头联农民”和“支农支小”的优势,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和支撑,对种养专业户、中小企业等发放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积极发挥村镇银行的作用,开发推出申请易、利率低、手续简的贷款品种,开展为农民代收代付、咨询和理财等业务,促进民间金融规范化、阳光化发展。
四是在金融下乡的促进政策上,应充分考虑农村金融高成本、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对农村金融实行优惠的货币扶持政策和财税支持政策,调动金融下乡的积极性,增强金融下乡的动力。在货币扶持政策上,对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实行有差别的存款准备金率,对农村信用社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通过发行专项票据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弥补历年亏损,减免农村金融机构监管费,对在农村地区新设服务网点的商业银行给予业务准入方面的便利。在财税支持政策上,健全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制度,建立政府扶持的农业抵押担保体系,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完善财政贴息制度,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等,通过财政杠杆作用,支持各类涉农金融机构保本微利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引导、带动更多商业性信贷资金投向“三农”。
责任编辑 方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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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管理的关键
·精细化管理重在思想观念上的转变。意识决定着行为,要想推进精益生产方式,首先要转变原有的思想观念,否则,很难收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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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标准化为基础,强调数据化和准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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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精细化管理要强调执行力。当代中国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不缺少各类管理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者。将小事做细,将细事做透,注重培养员工的精细意识。
·以信息技术推动精细化管理。
·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
·利用细节分析方法,找出问题的根源。
·塑造精细化管理的企业文化。
(成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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