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期以来,我县是本省农业经济发展比较缓慢的一个县。1982年,在省、市财政部门的支持下,我们拿出220多万元扶持农业科技的发展,在全县范围内陆续建起了各种农业科技服务网点,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科技的进步,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85年,在全县粮食种植面积比上年减少4.91万亩,自然灾害严重的情况下,粮食总产仍比历史最高水平的1984年增长4.6%,达到12.56亿斤。多种经营总产值达到1.56亿元,比上年增长30%。1985年人均纯收入346元,比上年增长15.7%。几年来,我们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以科学促生产的路子。
一、适应农业需要,建立科技网络。由于党的富民政策在农村得到贯彻执行,我县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农村的生产由过去单一发展粮食生产,逐步转为农。林、牧、副、渔各业综合发展。农业经济的综合发展迫切要求有科学技术指导,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为此,针对我县过去农业科技工作存在着水平低、人员少、资金紧缺等情况,我们在县领导和上级财政、科技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配合县主管部门,狠抓了为农业服务的科技网络的各项工作。先由县政府召开了区镇领导会议,宣传科学技术在发展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使每个干部认识到,支持科技服务是一项社会受益,群众欢迎的重要工作,一定要抓紧抓好。然后派出干部配合主管部门,到各地巡回督促检查机构的设置、人员的调配、业务的开展等情况。同时拿出172万元资金,作为农业科技服务网络的活动经费,还拨出51.5万元周转金,作为各网络购买新农药、农械和引进优良品种的垫底资金。全县先后建立了四个农业科技服务网络,1,563个农业科技服务网点,拥有各种农业科技人员3,443人。还在农业科技服务网络中.建立了植保公司、果树技术服务中心、畜禽技术服务中心和水产服务中心等机构。它们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上取得了显著效果。例如,果树技术服务中心现有技术人员60多人,下设16个服务站,面向全县2,100多个水果生产专业户、重点户和100多个生产联合体,为促进我县水果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又如,我县在水产技术服务中心的帮助下,1985年全县16万亩水面成鱼产量达1,000万斤以上,比上年增长42.9%。
二、发挥科技网络作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在充分发挥科技服务网络的作用,促进农业生产上,我们认真抓了以下三件事:一是技术培训。我们以举办技术培训班为主,以广播讲座、印发科技资料为辅,加速农业科学技术的转移和扩散。仅1985年就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115期,培训二万多人次;编辑印发各种科技资料35期,共七千多份;举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多种经营的科学管理等技术广播讲座15次,全县出现了一个讲科学、学科学的热潮,不少农民自费参加学习。二是优良品种的开发、引进和繁育。1982年以来,全县共引进农作物新品种27种,开发、引进水果新品种15种,畜禽新品种12种,水产养殖新品种5种,更新改造了老品种,调整了农作物和多种经营的产品结构。为了增强新品种在本地的适应能力,我们拿出一定的研究试验经费,建立了以服务中心为核心,以网点为纽带,以专业户、示范户为基础的多层次试验繁育基地。三是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1982年以来,我们共办各类农业新技术示范点200多个,搞科技试验应用20多项,为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起到了引路作用。如地膜棉、杂交稻,开始群众不大接受,经过抓点带面和反复工作,逐渐为群众所理解、接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大地促进了我县农业生产的发展。198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到4.4亿元,比1982年增长62.9%,其中粮、棉、油产值2.88亿元,畜牧业产值4,500万元,渔业产值1,000万元,水果产值900万元,分别比1982年增长62.6%、45.4%、76.2%和223.7%。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促进农业科技事业健康发展。近几年来,财政部门在加强科技资金的使用管理方面主要抓了“筹、管、帮”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科技事业的发展。“筹”就是积极筹集资金,解决农业科研事业资金紧缺的问题。1982年以来,我们除通过预算安排97.59万元,县机动财力安排8万元,争取上级追加指标66.5万元,贴息吸收银行贷款11万元,投放周转金40.5万元外,还积极吸引集体、个人投资260多万元。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发展农业科技事业急需的资金。“管”就是加强资金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对资金的投放,我们分别情况实行无偿扶持和有偿周转相结合的方法。如在科研项目研究试验方面,采取签定效果合同,无偿投资的办法;在科研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方面,采取定项投资,有偿扶持,专款专用的办法.在扶持的重点方面,则配合主管部门狠抓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攻关、开发,认真抓好先进技术的消化、转化和发展,积极推广应用,以促进社会效益的提高。“帮”就是帮助技术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群众迫切要求学科学、学技术。因此,我们在科技服务网络建立起来后,就积极帮助技术服务中心开展有偿服务,并参与他们研究制定收费、赔偿标准和收入分配办法,以保证技术服务中心坚持“服务第一,优惠收费,保本微利”的原则,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科技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