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8 作者:胡乐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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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讲主要是就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职能作用和范围进行辅导,包括教材上第二章中第二、三节的内容。自学者要与第三讲的内容联系起来学习。
一、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职能
财政的职能和作用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财政的职能是财政客观存在的功能,是财政本质的具体表现;财政的作用,则是财政职能运用的结果。财政的职能,只有经过人们的主观努力,才能发挥出来,起到应有的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财政具有分配、调节和监督三个职能。这三个职能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全面地体现了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的内容。
(一)分配职能。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分配职能,是指国家根据需要与可能,有计划地分配和再分配一部分社会产品。它包括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两个方面的内容。所谓筹集资金,就是国家通过适当的形式,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分配关系,把分散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劳动者为社会所创造的剩余产品的价值集中到国家财政,成为国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条件。所谓运用资金,就是国家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财政部门筹集的资金进行统筹安排。例如处理好财政资金用于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安排好基本建设投资占财政资金的比例。处理好国家重...
本讲主要是就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职能作用和范围进行辅导,包括教材上第二章中第二、三节的内容。自学者要与第三讲的内容联系起来学习。
一、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职能
财政的职能和作用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财政的职能是财政客观存在的功能,是财政本质的具体表现;财政的作用,则是财政职能运用的结果。财政的职能,只有经过人们的主观努力,才能发挥出来,起到应有的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财政具有分配、调节和监督三个职能。这三个职能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全面地体现了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的内容。
(一)分配职能。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分配职能,是指国家根据需要与可能,有计划地分配和再分配一部分社会产品。它包括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两个方面的内容。所谓筹集资金,就是国家通过适当的形式,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分配关系,把分散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劳动者为社会所创造的剩余产品的价值集中到国家财政,成为国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条件。所谓运用资金,就是国家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财政部门筹集的资金进行统筹安排。例如处理好财政资金用于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安排好基本建设投资占财政资金的比例。处理好国家重点建设和国家正常活动资金需要的关系,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调节职能。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调节职能,是指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要求,调整国民收入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分配关系。具体表现为:一是合理调节国营企业的收入,如利用税收等经济杠杆,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国营企业的纯收入进行合理调节,做到国家多得,企业和职工有所得,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分配关系。二是调节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收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分配关系。三是调节地方收入,在保证国家全局需要和支持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经济文化需要的前提下,使各地方有适当财力发挥其优势,加快地方经济文化建设的进程,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分配关系。四是按照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从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重点出发,及时调整、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兼顾,正确处理重点建设和各项经常费用需要的分配关系,保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三)监督职能。财政监督是指国家在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过程中,对社会产品分配的合理性和国民经济活动情况在客观上的影响和制约。它是国家对社会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实行全面计算和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财政监督作为财政本质的具体体现,具有客观必然性。一般地说,财政监督寓于分配之中,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又体现在合理的分配之中。正确的监督,可以保证社会产品的分配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使财政的分配职能得以正常履行。另外,财政监督还必须通过日常的财政管理工作来进行,也就是财政收支业务活动中的监督。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财政监督工作是帮助企业、事业部门和行政机关改善组织管理,贯彻经济核算,实行严格节约制度的重要方法。”(《新华月报》1954年第7期,第120页)可见,财政管理中的监督,一般是通过督促检查、批评帮助和执行财政法律制度等形式实现的。它保证财政资金的分配合理,使用得当。
上述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分配、调节和监督职能是密切联系,相互依存的。这就是说,分配是基本的职能,调节通过分配来实现,监督贯穿于分配的始终。有分配,就有调节和监督;合理的分配,包含着必要的调节,正确的监督;必要的调节,正确的监督,保证着合理分配的实现。因此,必须全面运用财政的三个职能,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
二、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作用
上面已经提到,财政的作用,就是运用财政职能所取得的效果。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积累资金,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建国三十多年来,财政积累了巨额资金,据统计,1983年的财政收入约为1950年的19倍。通过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投资,我国现在已拥有6,000多亿元的固定资产和3,600多亿元的流动资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也有了很大发展。基本上适应了人民群众对文教卫生事业的要求,初步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二是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国以来,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国家有计划地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增加职工工资,提高农副产品价格,增加集体福利和职工奖励基金,兴建职工住宅和公共设施,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据统计,居民消费水平发展速度,以1952年为100%,到1983年达到250.1%;职工家庭平均每人可用于生活费的收入(扣除物价上涨因素),1983年比1978年增长43%,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增加近一倍;职工住宅竣工面积,1950到1983年达9.27亿平方米。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国家财政还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改善城乡人民生活。
三是促进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是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障人民根本利益服务的。因此,作为国家权力强大支柱的国家财政,必须保证国防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资金需要,以促进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和加强。
四是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逐步完善。我国财政在建国初期,在促进国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国家财政必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在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日趋完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范围
财政范围,或称财政体系,是旧财政的本质决定的。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范围,包括国家预算分配、国家财政信用分配、国营企业财务分配、预算外资金分配。这些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分配范畴,就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完整体系。
(一)国家预算分配。国家预算分配,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的有计划的集中性分配。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预算分配也称为集中性财政。它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的主要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主导环节。国家预算分配集中的纯收入,按照国家需要,有计划地再分配到政府各部门、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家预算分配与整个国民经济发生密切联系,是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及时集中,保证国家经济建设和其他方面的资金需要,保证国家可以支配的财力服从国家总体利益,做到最合理、最有效地安排使用的重要工具。
(二)国家财政信用分配。国家财政信用分配,是指国家财政以信用形式进行的有偿分配。它通过债务、债权方式,直接形成财政收支,成为国家财政体系的一个调剂环节。建国以来,国家曾以发行公债、国库券,向国外借款,通过银行发放基本建设投资贷款,支援农业贷款等机动灵活的信用方式,满足工农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资金需要。所以,财政信用分配,对于适当集中资金进行重点建设,对于平衡财政收支,对于充分发挥资金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国营企业财务分配。国营企业财务分配,主要是指国营企业创造的社会产品的初次分配。由于国营企业财务分配决定着国家预算收支的规模。所以,它是国家财政体系的基础环节。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决定着分配的形式。国营企业以国家供应的资金,组织生产和流通,创造的社会产品的价值,首先根据社会主义再生产的要求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制度进行初次分配:一部分补偿消耗的生产资料,一部分支付工人工资,以保证生产流通的正常进行。其纯收入,首先要以税收等形式上缴国家财政,成为国家预算收入的基本来源。再按国家规定,将留归企业的部分,形成用于发展生产和保障职工必要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各项基金。
(四)预算外资金分配。预算外资金分配,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收自支,独立管理、使用的财政资金的分配,它是国家预算的补充财力的分配。目前的预算外资金主要包括:由各级地方财政部门直接管理的各项地方附加;由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管理使用的各项专用基金;由事业单位、行政部门管理使用的以收抵支的资金等。预算外资金只要来源正当、使用合理,就会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地制宜、而事制宜地发挥自己的优势,搞活经济和企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所以,预算外资金分配已成为国家财政的一个必要的补充环节。
综上所述,我国社会主义财政体系,即财政范围,是以国家预算分配为主导环节,财政信用分配为调剂环节,国营企业财务分配为基础环节,预算外资金分配为补充环节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作为我国社会主义财政体系的组成部分,各环节之间既是各自独立的分配范畴,又共同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在整个国民经济活动中发挥重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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