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浩然同志在《财贸经济》月刊第6期上发表文章指出: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的是一个全国的预算和决算,反映的财政赤字是全国的,不反映中央财政的赤字,这就是说用地方财政的结余顶抵了中央财政的赤字,掩盖了中央财政真正的亏空情况。从另一方面讲,地方财政的结余是一种正常的必需的剩余,大部分结余都是有指定的用途,要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这部分结余用来顶抵中央财政赤字,有一定的虚假性。因此,国家财政收支平衡,应该真正体现两级财政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精神,不仅要求地方财政自求平衡,中央财政同样应该严格的按照收支预算来掌握平衡。为此,有必要建立一个中央财政收支平衡的责任制度,使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一样,收支计划核定以后,自求平衡(或基本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