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8 作者:宁学平 吉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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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我们过去习惯于用行政手段推动经济运行,而长期忽视运用经济杠杆进行调节。学会掌握经济杠杆,并把领导经济工作的重点放到这一方面来,应该成为各级经济部门特别是综合经济部门的重要任务”。因此,如何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调节生产结构,改善流通状况,加快经济改革的步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经济杠杆同物理杠杆的关系
杠杆,本来是一个物理概念,是力学上的一个名词,最初它是指劳动者作用于劳动对象,使它改变方向或改变地理位置的最简单、最原始的机械手段。就自然科学来讲,简单的杠杆有着丰富的内含,因此,我们弄清物理杠杆同经济杠杆之间的某些共同点和不同点,对提高运用经济杠杆的自觉性,不是没有作用的。
杠杆原理首先是由古希腊数学家、科学家和发明家阿基米德发现并阐述的。他说,利用杠杆可以挪动重物,改变用力方向或者加快物体运动的速度。经过反复的验证,他认为,当杠杆在动力(F)和阻力(P)的作用下,匀速地绕着支点(O)转动的时候,杠杆处于动平衡状态。根据平衡条件,进而引出杠杆原理:在不计无用阻力的情况下,杠杆上动力的力矩...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我们过去习惯于用行政手段推动经济运行,而长期忽视运用经济杠杆进行调节。学会掌握经济杠杆,并把领导经济工作的重点放到这一方面来,应该成为各级经济部门特别是综合经济部门的重要任务”。因此,如何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调节生产结构,改善流通状况,加快经济改革的步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经济杠杆同物理杠杆的关系
杠杆,本来是一个物理概念,是力学上的一个名词,最初它是指劳动者作用于劳动对象,使它改变方向或改变地理位置的最简单、最原始的机械手段。就自然科学来讲,简单的杠杆有着丰富的内含,因此,我们弄清物理杠杆同经济杠杆之间的某些共同点和不同点,对提高运用经济杠杆的自觉性,不是没有作用的。
杠杆原理首先是由古希腊数学家、科学家和发明家阿基米德发现并阐述的。他说,利用杠杆可以挪动重物,改变用力方向或者加快物体运动的速度。经过反复的验证,他认为,当杠杆在动力(F)和阻力(P)的作用下,匀速地绕着支点(O)转动的时候,杠杆处于动平衡状态。根据平衡条件,进而引出杠杆原理:在不计无用阻力的情况下,杠杆上动力的力矩等于有用阻力的力矩。用公式表示为:FL2=PL1。
经济杠杆这个概念中所用的“杠杆”二字,是从力学中借用的,带有比喻的性质。两者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对经济杠杆与物理杠杆的异同点,我初步地找出了以下几点:
①支点在各自构成中的作用相同。两种杠杆支点位置的合理选择是发挥调节作用的关键。
②追求的基本目的相同,两种杠杆的目的都在于追求效益。人们运用物理杠杆主要是通过合理调整力臂和力矩的比例,达到追求机械效益的目的;人们运用经济杠杆主要是通过对国民经济比例关系的调整达到追求经济效益的目的。
③所遵循的原则相同。两种杠杆发生调节作用,都要以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为前题,运用经济杠杆要以经济规律为依据;运用物理杠杆要以自然规律为依据。
④加快运动速度的要求条件相同。两种杠杆都是把减少阻力、增加动力,作为加快运动速度的条件。
以上四点是相同点,其不同点是:
①研究的方法不同。物理杠杆及其原理的运用,属于自然科学范畴,它的研究对象是具体的,可以通过实验来进行;经济杠杆及其合理运用属于社会科学范畴,研究它主要依靠抽象的方法。
②复杂程度不同。物理杠杆的运动是力学现象,研究它比较简单;经济杠杆的运动包括了人的因素,属于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具有相当的复杂性。
③发生作用的机制不同。物理杠杆发挥作用需要外力的推动;经济杠杆则着重于激发内在动力。
④受客观环境影响的程度不同。运用物理杠杆的时候,“无用阻力”(风、雨、气侯、温度等)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可以不计;运用经济杠杆的时候,“无用阻力”(比如官僚主义、不正之风等)则是不可忽视的力量。
总起来看,我们借用力学上的“杠杆”概念来比喻经济调节活动,是为了使抽象概念形象化。是想说明,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可以增强经济活动的动力和活力,减轻其运动过程中的阻力、压力和重力,从而加快经济发展的速度,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二、经济杠杆的性质
当前,国内学术界对经济杠杆的概念、属性等问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解释和争论。我个人的理解是:所谓经济杠杆,就是人们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借助于集团或阶级的政治经济权力或社会权力,来调节物质利益分配的一系列经济手段。当一个经济范畴处于自发运动状态的时候,它不是经济杠杆,只有当人们有意识的来利用它发挥调节作用的时候,它才成为经济杠杆。如价格,在通常情况下,它是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围绕着价值而上下波动的,这是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发生作用的表现形式,这个时候,价格只起着表现商品价值的作用,并不是经济杠杆。只有当人们利用它来调节供求关系,指导生产和消费的时候,它才成为经济杠杆。对经济杠杆范畴的适用范围要着重考虑它的作用和实现条件:第一,经济杠杆是调节物质利益分配的,第二,实现经济杠杆调节作用的条件应该是集团或阶级所掌握的政治经济或社会权力。离开这个条件,杠杆的实际意义就不存在了。所以说,经济杠杆范畴的适用范围应该是在形成集团或阶级的政治经济或社会权力以后和这种权力消失以前,它是一个历史范畴,不是永恒范畴。
关于经济杠杆的性质,我个人认为,经济杠杆具有多种属性,就是客观性、社会性和综合性。先说它的社会属性。我认为,经济杠杆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被人们所认识和运用的程度是不同的。杠杆这个概念从物理范畴向经济范畴、从自然科学向社会科学的延伸,是随着商品经济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发展而发展的。社会化生产发展水平越高,人们对综合运用经济杠杆的必要性的认识也就越高。但是,人们综合运用经济杠杆的水平和程度,要受到人们对客观经济规律的认识程度和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制约。说经济杠杆不是社会主义特有的经济范畴固然是对的,但是,对于经济杠杆在不同社会制度下发挥作用的范围和程度,也不能等同看待。事实上,在剥削制度下,某些经济杠杆发挥作用的局限性,是十分明显的。应该说真正能够综合地运用经济杠杆,自觉地调节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比例关系,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才能实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国民经济的构成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因此,各部门、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目的和基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这就为自觉地认识经济规律,综合地运用经济杠杆来调节社会生产提供了最大的可能性。
所谓客观性,即经济杠杆必须按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来实现对国民经济的调节。社会主义经济杠杆是人们自觉利用经济规律的具体形式,它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取决于经济规律,这是它的客观性;另一方面,它又取决于掌握和运用经济杠杆的人们的意志,这是它的主观性。人们的主观意志能够影响经济杠杆的作用方向和作用程度,这种影响可以同经济规律的要求相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当人们的主观意志符合客观规律要求的时候,经济杠杆就能起积极的作用;反之,则起消极作用。为了使经济杠杆能够起积极作用,就要求人们的主观意志同客观规律的要求相适应。经济杠杆发挥积极作用的程度,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意志驾驭客观规律的水平和程度。
所谓综合性,就是人们运用经济杠杆决不能孤立地考虑某一规律的作用,而必须以基本经济规律为依据,全面考虑各项经济规律的要求。与此相适应,各种经济杠杆不仅其作用的范围和程度各有不同,而且在不同的经济活动中,它们各自的作用方向和程度也是有差异的。各种不同的经济杠杆有着不同的职能作用,一种经济杠杆往往只能调节一个方面的矛盾,既不能互相取代,也不能各自为政,更不能用一个杠杆来解决一切矛盾。因此,必须讲究所有经济杠杆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综合调节作用,注意它们的配套应用和综合效果.在综合运用经济杠杆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条原则:(1)必须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活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必须有利于加强宏观控制和调节,把企业生产经营引导到国家计划所要求的方向和轨道上来;(3)必须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长远的综合经济效益,要正确地处理眼前利益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的关系,有分析,有预见,避免大上大下,反复折腾。
三、经济杠杆的作用
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经济杠杆的作用是很广泛的。经济杠杆作为一种调节工具和手段,我们可以利用它来调节国民经济各方面的比例关系,以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起来说,经济杠杆有以下重要作用:1、它可以调节不同经济形式之间的关系。如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政治经济形势和生产力发展状况,鼓励或限制某种经济形式的存在和发展,鼓励或限制某种形式的生产或经营。目前,我国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和各种经营方式的存在和发展,实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的方针,对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的发展,积极给予支持和鼓励。2、调节和指导社会再生产的各个主要环节的经济活动。如促进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促进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各部门的按比例发展,鼓励或限制某种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调节商品供求,加速资金周转和降低成本等等。3、调节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以及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如调整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分配关系,调节不同经济成分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生产领域与非生产领域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分配关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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