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长李瑞环在《经济管理》今年第4期上发表文章,提出关于加强技术改造工作的十点意见:(一)应当有一个统一的宏观决策,而不应当是多头做主,各自为政,分散作战,互不联系,顾小利而失大局。(二)应当是以大力采用新技术为第一宗旨,而不应当撇开技术的进步,单纯追求生产能力的增加。(三)应当同生产组织的合理化相配合,积极进行企业的调整和改组,而不应当迁就不合理的生产组织,最终障碍技术进步和造成浪费。(四)必须是有计划有步骤,有取有舍有重点,紧紧抓住重点行业和“拳头”产品(即具备效益高、批量大、寿命长的产品)。(五)应当坚持走以内涵为主的道路,着眼于设备、工艺的更新改造,而不应当老想着搞扩建,铺摊子,舍不得换掉旧设备。(六)应当有周密的、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七)应当认真清理在建项目,应砍的坚决砍掉,该缓的坚决缓建.对应该上去而长期拖延的项目,要采取有力措施,保上去。(八)应当从上到下建立一套强有力的组织,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九)应当勇于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和扯皮体制。(十)应当与各个行业紧密结合,从事技术改造各个方面工作的同志,应该认真学习、精心研究、熟练地掌握自己本行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