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9 作者:蒋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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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正确政策的指引下,我国农村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这些改革对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正处在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经济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着现代化农业转化的历史性变革过程中。摆在我们农财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整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从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方法上来个大的转变,搞好改革,以适应和促进农村商品生产更大规模地发展。
一、大力支持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是农财部门的重要任务
1984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是在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提高生产力水平,疏理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中央的这一指示,对农村的繁荣富裕,加速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农财工作必须服从于和服务于这一指导方针。
过去,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农财工作的重点是放在支援贫困社队发展生产,改变农村面貌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绝大部分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少部分农民开始走上富裕的道路。在这种情况下,大力支持农村商品生产,并使广大农民尽快...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正确政策的指引下,我国农村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这些改革对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正处在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经济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着现代化农业转化的历史性变革过程中。摆在我们农财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整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从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方法上来个大的转变,搞好改革,以适应和促进农村商品生产更大规模地发展。
一、大力支持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是农财部门的重要任务
1984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是在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提高生产力水平,疏理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中央的这一指示,对农村的繁荣富裕,加速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农财工作必须服从于和服务于这一指导方针。
过去,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农财工作的重点是放在支援贫困社队发展生产,改变农村面貌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绝大部分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少部分农民开始走上富裕的道路。在这种情况下,大力支持农村商品生产,并使广大农民尽快地富裕起来,已成为农财工作的首要任务。中央领导同志曾经指出,我们党的政策,在夺取政权以后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叫富民政策。并且指出,是否能够使人民更快地富裕起来,这是我们党内评价是非的标准,是衡量我们一切工作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我们要在工作中努力实行这一基本政策。
强调大力支持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并不是说,对那些至今尚未摆脱贫困面貌的地区和农民不要再化力气去支持。某些地区至今所以仍然比较贫困,究其根源,就在于党的政策还未落实,生产方针还未端正,生产条件还没有明显的改变,生产的产品仅能做到自给,甚至还不能自给,几乎无商品生产可言。因此,从根本上来说,要帮助这些地区改变面貌,主要应进一步落实政策,端正生产方针,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力,积极发展商品性生产。今后,农财工作要以发展商品生产为出发点,搞好支援贫困地区农民改变面貌的工作,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支持发展农村商品生产,不仅可以富民,而且可以富国。农村商品生产发展了,必然会给工业、商业、服务业提供越来越多的原料和产品,并可为增加农副产品出口创造条件。农民收入的提高,又将为我国工业产品提供更为广阔的国内市场。所有这些,都将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从而为国家财政培植和扩大财源。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的通知指出,乡镇企业“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柱,是广大农民群众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中央要求“把着眼点放在扶持乡镇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上,这样才能源源不绝地、持久地增加财政收入。”这个精神,对扶持农村其他商品性生产也是适用的。重庆市财政局去年对合川县的财政收入情况作了一次调查分析。这个县1982年的财政收入3,885万元,其中农业税、社队企业税收、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税等属于直接来自农业的收入和来自以农业为基础的工商业收入合计3,014万元,占该县财政收入的79.1%。由此,他们得出结论:“县财政的财源主要在农业,工作重点应该放在支援农业的发展上,只有农业发展了,农民富裕起来了,财源才会茂盛。”我们从事农财工作的同志,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要有清醒的认识,要使我们的思想和工作适应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新形势。
二、支持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的途径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984年一号文件,促进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这是各级党和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共同任务。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生产、流通、消费三个主要环节。由于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不同,因此在执行中央指示的过程中,必定各有侧重,不可能面面俱到。农财部门支持发展农村商品生产,重点应放在提高农村生产力的水平上。只有生产力水平提高了,才能有越来越多的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投入市场变为商品。我们支持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基本环节:一是支持保护和改善农业的基本生产条件,包括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植树种草、草原改良、水产资源保护和增殖等,促进粮食、棉花和经济作物的高产稳产,促进林、牧、渔业的发展。二是在保护生态平衡不被破坏的前提下,扶持开发性生产,充分利用不与粮、棉争地的荒山、荒坡、丘陵、滩涂、草场,以及江河、湖泊、塘库等,广开门路,大力发展林果业、畜牧业、水产业、并有效地开发利用农村能源。三是扶持乡镇企业,特别是扶植食品加工、饲料加工、建筑材料和能源工业的发展。帮助乡镇企业搞好经济核算,提高企业素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四是支持农业科学的研究,支持良种繁育、动植物保护和各项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促进农业中专教育事业和农业干部培训事业的发展,促进农民技术教育的普及。发展农业一靠政策,二靠科学。搞好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对促进农业发展的作用将越来越显得重要,我们一定要充分重视、悉心研究,积极支持,切实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随着农村大规模商品生产的发展,必然要求各种社会服务工作紧紧跟上,这是商品生产赖以发展的基础。农财部门在支持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的过程中,要把有限的财力着重用于扶持有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中,力求做到“扶持一点,受益一片”。
中共中央1984年1号文件指出:农村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出现的专业户,带头勤劳致富,带头发展商品生产,带头改进生产技术,是农村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应当珍惜爱护,积极支持。最为有效的支持,是向他们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满足他们对信息、供销和技术进步等方面的需求。资金扶持要适度。农财部门对专业户的支持,要贯彻中央的上述精神。我们要满腔热情地帮助专业户解决发展商品生产所需的社会服务,同时,对某些从事开发性生产,市场短缺商品生产,以及科技服务等方面的专业户,根据财力可能,在他们开始发展的时候,可给予适当的扶持。
农财部门在抓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还要以积极的态度关心农村各项产品的流通和消费。一些地方的农财部门在这些方面已经做了不少工作,有的在扶持发展生产的过程中,及时了解市场供需情况的变化,向农民传递经济信息;有的积极帮助生产者解决必要的储藏设备和改善山区交通条件;有的积极支持农工商联合经济组织以及乡镇企业供销组织的发展,以利于货畅其流,和保证农村需要的某些生产、生活资料。这些做法都是值得提倡的。
三、广辟资金渠道,用活用好财政支农资金
加速农业生产的发展,需要投入一定的财力和物力。今后一段时间里,国家财政还有困难,不可能对农业投入更多的资金,这是一个现实的矛盾。在这个矛盾面前,可以有两种态度和办法,一种是,办什么事都要财政增拨资金,似乎舍此别无良策;另一种是,广开资金渠道,把引导农民自己集资、集劳发展生产,作为工作重点,在此前提下,努力把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用活用好。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使自己的思想来一个转变,坚持后一种态度和办法。这是关系到今后农财工作开创新局面,走出新路子的一个重要问题。
“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早就制定的一个支农工作的原则。在农村商品生产日益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发展农业商品生产的资金,主要依靠农民自力更生解决,其现实可能性越来越大了。目前许多地方的农民,特别是专业户,独资或联合投资,从事农村各种商品生产和承包各种开发性生产建设。各级农财部门要会同主管部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大力总结推广这些好的经验。同时,要会同主管部门,帮助农民,包括农民举办的合作企业和专业户,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按照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关系的原则,合理分配收入,引导农民把资金投入发展农村经济和支援国家建设急需发展的生产领域。在这样的基础上,国家财政对那些经济仍然比较困难的地区和某些生产建设项目,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财政支农工作才能做得扎实而有成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家支援发展农业的一部分资金已改为财政支农周转金。目前这一改革正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有些地方根据发展农业生产的目标和要求,建立了各种专项的支农周转基金,例如扶持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基金、山区开发基金、小水电发展基金、水土保持基金、水产养殖基金、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基金等。这些有明确支持目标的周转基金的建立,是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上的一个新发展。湖北是实行支农周转金办法比较早的一个省,全省发放的周转金有3亿多元,一年可以回收重新参加周转的资金总额已达5千万元,增强了支农的财力,缓和了预算内资金安排不足的困难。近几年,山东、辽宁、江苏、四川等省,实行财政支农周转金办法也有新的发展。根据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应该把完善和发展支农周转金办法,作为加强农业财务管理,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研究,切实抓好。
四、坚持改革,勇于创新,不断探索财政支农工作的新路子
在党的正确政策的指引下,我国农村经济改革方兴未艾,农业战线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不断涌现。为了进一步适应和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开创农财工作的新局面,对农业财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必须抓紧进行改革。
在农村实行“两个转化”的过程中,我们的思想、工作和现行的一些制度,往往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如果因循守旧,矛盾将越来越突出。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下功夫搞好改革。目前在农财工作中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例如,在解决发展农业资金来源方面,除了引导农民自筹和用活用好财政支农资金外,还可以进一步研究如何搞好预算外资金的综合平衡,以及有条件地利用银行资金和外资发展农业等问题。在支农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方面,要尽快根据农村已经发生的变化和进一步改革的趋势,对一些已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客观情况的制度办法进行清理,加以修订,并要对试行农业灾害保险问题进行探讨,在商得有关方面同意后,组织试点。在国营农业企业财务管理方面,要在原有改革的基础上,根据中央新的精神和国营农场内部举办家庭农场后的新情况,对进一步改革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制度的问题抓紧研究,提出方案。对进一步改革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的问题,以及政社分设和实行承包责任制后,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如何改革的问题,也要抓紧调查研究。在农业税收方面,要根据农村体制、经济结构和农民收入来源的变化情况,会同有关方面,对现行农村税收制度如何改革和如何建立乡财政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提出方案。一切改革,都要根据中央总的精神,结合农业特点,在提高经济效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的原则下进行。制度办法的改革,既要积极,又要尽可能考虑得周到一些。鉴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今后有关农业财务制度的修订,除全国确定若干基本原则外,应给各地以更大的因地制宜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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