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9 作者:中国财政考察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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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以财政部副部长陈如龙同志为团长的中国财政考察团,于1983年9月9日至9月28日访问了匈牙利。匈牙利财政部长海泰尼、国务秘书毛道劳什、财政部副部长文采、迈杰尔以及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向考察团介绍了财政改革和现行财政制度等有关情况,回答了考察团想了解的问题。考察团还访问了国家计划局、国家物资价格局、国家银行、国家发展银行、工业部、农业食品工业部,考察了两个城市、七个工厂、农场和合作社的财政管理工作。现将考察报告刊登如下:
一、计划方法是灵活的,计划控制却相当严格
匈牙利是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同时又介绍说已取消指令性计划。两者如何统一呢?通过这次考察,给我们的印象是:他们所说的取消指令性计划,只是同他们过去一切通过由上而下分配计划指标的做法比较而言的,并不否定保留有实质上的指令性内容。计划方法是灵活的,但计划控制仍然是相当严格的。
(一)国民经济五年计划由国民议会批准,年度计划由部长会议批准公布。各地方、部门和企业根据国家计划的发展目标,编制自己的计划。
(二)国家计划的发展目标,分为国家直接决定的任务和间接调节两种。国家直接决定的任务,主要有:(1)能源与军工产品...
按:以财政部副部长陈如龙同志为团长的中国财政考察团,于1983年9月9日至9月28日访问了匈牙利。匈牙利财政部长海泰尼、国务秘书毛道劳什、财政部副部长文采、迈杰尔以及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向考察团介绍了财政改革和现行财政制度等有关情况,回答了考察团想了解的问题。考察团还访问了国家计划局、国家物资价格局、国家银行、国家发展银行、工业部、农业食品工业部,考察了两个城市、七个工厂、农场和合作社的财政管理工作。现将考察报告刊登如下:
一、计划方法是灵活的,计划控制却相当严格
匈牙利是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同时又介绍说已取消指令性计划。两者如何统一呢?通过这次考察,给我们的印象是:他们所说的取消指令性计划,只是同他们过去一切通过由上而下分配计划指标的做法比较而言的,并不否定保留有实质上的指令性内容。计划方法是灵活的,但计划控制仍然是相当严格的。
(一)国民经济五年计划由国民议会批准,年度计划由部长会议批准公布。各地方、部门和企业根据国家计划的发展目标,编制自己的计划。
(二)国家计划的发展目标,分为国家直接决定的任务和间接调节两种。国家直接决定的任务,主要有:(1)能源与军工产品的生产任务、经互会国家订货的生产任务、以及医药生产任务、猪肉的供货量等;(2)大型建设项目,如原子能电站、煤矿、铁路、公路、防洪设施等;(3)原材料、能源(包括燃料电力)的限额分配;(4)主要进口商品限额(约三、四十种),对进出口实行许可证制度;(5)重要商品规定“官价”、“限价”;等等。国家直接决定的任务,是必须执行的,而具有指令性。
(三)实行计划由下而上编制,再由上而下双轨协调的方法。
州计划、部门计划和107个大企业的计划由国家计划局直接召集会议,进行协调。会议规模多达三、四百人,一年至少开两次。这107个企业生产的能源、原材料占全国产量的80%,生产的出口商品占70%,工业产值占45—50%。这些企业的计划与国民经济计划目标协调了,就大体控制了国民经济的基本比例关系。
107个企业以外的企业计划,由企业报送主管部门,如果主管部门认为企业计划不符合国家计划的要求,就找企业进行协商和协调。因为匈牙利的主管部门不管投资,只管规划、协调、服务和监督,因此,一般是站在全局而不是站在部门的立场进行协调的。我们访问的维代欧东电视机厂经理帕波说:“当我们编制的计划不符合国家计划要求时,就把我们找去,进行人民教育,直到他们满意为止。”
这种双轨协调的计划方法,是落实国民经济计划的主要方式,实际上它具有直接计划的性质。
(四)实行利用经济杠杆调节的制度。匈牙利在制订下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同时,修订下年度的经济调节制度并予以公布。使企业既了解国民经济的需要,又了解价格、税收、补贴、投资、工资、贷款及利率的变化,以引导企业在编制计划与实际执行中按照国民经济发展目标来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在协调过程中,如果发现原来的调节制度不适当的时候,还可以修改。
匈牙利国家小,企业少,地方又不管工业,采取上述国家直接决定、两级协调和经济调节相结合的办法,既有利于发扬经济民主,又有利于加强宏观经济的计划控制。
二、匈牙利财权下放不少,国家财力却相当集中
匈牙利每年的国家预算于头年12月由国民议会批准、具有法律效力。1982年预算概况如下:
国家预算收入为4,821亿福林,(人民币与福林的比价约为1:20)主要来自国营经济与集体经济的缴款。其中:各项税收收入约占83%,企业上缴折旧基金约占3%,国际往来与其他收入约占14%。征税(包括征费)是国家预算集中资金的主要形式。
国家预算支出4,953亿福林,其中积累性支出(即基本建设投资)约占11%,各项补贴约占30%,各项经费性支出(包括文教、卫生、国防、行政等方面支出)约占22%,社会保险费支出约占20%,国际往来及其他支出约占17%。
预算赤字132亿福林,约占预算收入的3%。为了弥补赤字,向企业发行公债60亿福林,其余72亿福林由国家银行贷款。银行结益没有实行固定的分成制度,每年上缴多少,由财政部长(兼国家银行理事会主席)决定。1982年,国家银行、国家发展银行的结益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匈牙利国家财力相当集中,主要表现在:
(一)预算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大。1982年预算收入4,821亿福林,约占国民收入6,900亿福林的70%。匈牙利预算编列方法和我国有很大不同。预算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企业和合作社按工资总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社员的工资),而各种补贴则列预算支出(我国各种补贴是在收入中扣抵),如果按换算成同我国预算大体相同的口径计算,则匈牙利预算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约为38%,也是相当高的。
(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大。按收入项目的划分看,中央财政收入约占84%,地方收入只占16%。按可支配的财力看,即把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补助计算在内看,则中央财政约占75%,地方财政只占25%。匈牙利的工业集中在中央,地方主要搞公共设施、小型商业、服务业、建筑业和举办社会福利事业、地方工业产值仅占全国工业产值的10%。因此,地方的收入有限,收支差额由中央财政补助,一般一年约补助550亿福林,地方财政收支规模约一千二、三百亿福林。这里附带说明:地方向中央企业和合作社征收的城乡发展税(税率为企业利润的15%),国家规定,城乡发展税不超过预算任务的4%时,全部留地方;超过4%时,超过部分上缴中央;如完不成任务,中央给予补助到预算数的97%。匈牙利财政和财务的细节规定得相当细致,帐也算得相当精明。
(三)企业利润中由国家集中的比重相当大。按国家对企业征收各种税收的税率计算,匈牙利的企业利润分配大体是:国家集中65%—70%,留归企业支配的部分约占30%—35%。和我国不同之点是,匈牙利在打破财政的统收以后,也打破了统支,一部分原来由国家财政包揽的支出也转为企业负担,如归还投资项目的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如果扣除这部分,则国家集中的部分约占80%。如果再考虑到企业按所得税后利润的20%建立的后备基金要专户存入银行,严格按国家规定使用(用于承担风险和弥补临时发生的亏损企业不能随意使用)并且使用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则企业实际能机动支配的部分还要小一些。维代欧东电视机厂总经理帕波说:“看起来国家给企业的钱很多,但真正能花的钱只占利润总额的10%左右”(各个企业的情况不同,可机动使用的部分也大不相同)。此外,匈牙利企业折旧基金的40%上交国家预算,企业留用占60%,同税后利润中建立的发展基金合并使用。除少数政策性补贴外,国家对企业几乎没有什么拨款。
三、企业财务自理,同时也承担风险
匈牙利在1956年前对企业实行统收统支制度。1957年后,实行利润分成。1968年1月1日起,将上缴利润制度改革为国家对企业征税、征费,剩余利润归企业使用的制度,同时改革了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的管理办法,由企业从剩余利润中解决企业经营所需的资金来源,确立了一种与扩大企业自主权相适应的企业财务自理、同时又承担风险和盈亏责任的体制。
匈牙利国营工业企业财务体制和利润分配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把企业利润上交改为对企业利润的征税制度。(1)向企业所在地的地方议会交纳城乡发展税,税率为利润的15%;(2)归还国家发展银行的贷款(国家决定的项目由国家发展银行向企业提供的那部分贷款);(3)向中央预算交纳普通利润税,税率为45%,以实现利润扣除上述(1)(2)项交纳后的利润为100(征税基数)。
(二)企业基金的形成。在交纳普通利润税后,从剩余利润中首先必须提取20%的后备基金(如后备基金的储存已达到工资总额、固定资产净值和物资库存之和的6%时,不再提取),然后形成发展基金和分红基金。国家对这两项基金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自行决定。
(三)企业基金使用和征税征费制度。企业有权自主使用发展基金,同时有义务按规定缴纳税费。
发展基金(包括折旧基金留用部分)的使用和征税、征费的顺序是:(1)发展基金付费,1983年费率为9%,按发展基金提取额(包括折旧留成)征收;(2)归还国家银行的投资性贷款;(3)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流动基金性贷款;(4)决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投资额;(5)征收建筑税,税率为10%和20%两种,以投资项目中的土建费为征税基数;(6)投资税,税率为25%,50万福林(约合人民币2.5万元)以上投资项目,以投资额为征税基数。对其中建筑费部分仍照征建筑税;对国家鼓励的项目,则给予免征建筑税和投资税的优惠(如发展出口产品项目、节能项目等);(7)对地方议会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的资助(即向地方议会缴纳);(8)企业投资项目所需向美元区进口的零部件应缴纳的付费,费率为20%,以进口价与关税之和为征费基数;(9)购买债券。
企业有权提高职工工资和发放年终分红。但对企业提高工资的幅度超过国家规定的免税点的,其超过部分要同年终分红一并缴纳累进税,税率为100%—500%。分红基金主要用于发放年终分红和缴纳工资、分红累进税,部分用于补充职工文化福利基金。
后备基金,这是国家为企业实行财务自理,同时承担风险和盈亏责任制创造条件而设置的。今后,企业亏损,财政不予补贴;价格、税收、工资、利率、汇率的调整以及由此而引起的企业利润的变动和风险,完全由企业承担。不象我国一调整价格,减少收入的部分完全由国家承担。这就是为什么匈牙利财政部不怕调整价格,有时也主动建议调整价格的原因。
国家规定,企业从税后利润中建立的发展基金,原则上到下年度才能使用。
目前,企业缴纳的发展基金付费、建筑税、投资税约占发展基金的20%左右。如伊卡路斯客车厂1983年可使用的发展基金为6.3亿福林,其中缴纳各种税费为1.8亿福林,占29%。在分红基金中,用于缴纳累进税的部分一般在60%以上。如匈牙利财政部提供的三个典型企业1982年提取分红基金3,300万福林,交纳累进税2,100万福林,发放年终分红1、200万福林,分红只占工资总额的2.1%。据介绍,企业职工没有经常性奖金,只有革新奖、节约奖等专项奖。现在全国平均只有相当于七至十天工资的年终分红,将逐步争取达到相当于两周工资的年终分红。
匈牙利财政部在介绍中强调国家是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有权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并调节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比例。十五年来上述企业财务体制的基本格局未变,但税种税率经过多次调整,比如,为控制积累,开征发展基金付费和投资税。1982年发展基金付费的费率为7%,1983年提高到9%。普通利润所得税税率,1976年为36%,1979年提高为40%,1980年又提高为45%。为控制消费,也曾多次提高工资分红累进税。总的看,匈牙利国家与企业利润分配比例还在不断调整中,他们运用税费调节也比较灵活自如,没有什么保护既得利益的概念。
匈牙利的财务体制和利润分配制度比较复杂,而且多变,但他们认为这是实行财务自理、承担风险和盈亏责任制所必需的,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收入的必要集中,有利于明确企业的权责,有利于控制投资和消费的膨胀,有利于调节由于盈利水平不同而引起的企业和职工收入的过分悬殊。匈方反复强调,要使企业适应财务自理、承担风险和盈亏责任,不是轻而易举的,是一个长期的、逐渐使人们接受的过程,改革并没有完结,还需要不断调整和改进。
四、匈税种较多,四大主要税种约占国家预算收入的70%以上
这四项税收是:利润税(包括从利润和基金中征收的各项税费)占预算收入的22%;消费品流通税占预算收入的15.6%;生产者价差流通税占预算收入的19%;社会保险费占预算收入的15.4%。四项合计,约占预算收入的72%。利润税前边说过了,现将后三种税作一些简单介绍。
(一)消费品流通税。匈牙利已将由工厂按产品缴纳的周转税,改由批发环节向零售商业出售商品时缴纳消费品流通税(工厂直接向零售企业出售,则由工厂缴纳),工厂不缴产品税。据介绍,这一税收改革的作用在于:(1)纳税环节接近最终消费,财政收入真实;(2)工业内部使用的原材料、设备不含产品税,有利于发展专业化协作生产;(3)由于在批发环节征税,消费品流通税率的变化不再影响生产企业的盈利水平,从而使税收调节更加灵活。
消费品流通税以批发价为征税基数,一般税率为11%,他们称之为规范化税率。实行这一税率的品种约占全部消费品品种的四分之一。根据国家的政策,对嗜好品、奢侈品实行高税,白酒税率高达93%,高级化妆品的税率为50%。对社会福利方面的商品实行免税,称为“零税”。这一税种调节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价格进行大的变动前先公布税率,以发挥配合价格改革的作用;二是经常地配合价格变动,及时调整税率。近几年来,匈牙利结合零售价格的调整而调整税率,使消费品流通税在国家预算收入中的比例由1980年的13%提高到1982年的15.6%。据介绍,今后将进一步强化这一税收的调节作用,进一步提高消费品流通税在预算收入中的比重。
(二)开征生产者价差流通税。这是匈牙利对能源和原材料实行与国际价格挂钩后制定的一个特殊税种。匈牙利对进口能源和原材料一般按国际最高价格向生产企业出售。如1980年价格改组时,从沙特阿拉伯进口石油每桶为28美元,而从苏联进口的为15美元,匈牙利按沙特阿拉伯的进口价格折成福林在国内出售,由此形成的价差由国家征收价差流通税予以集中。
生产者价差流通税实际上还包括有级差流通税(即资源税),对资源条件好,生产价格大大高于成本的产品进行课征,以调节这些产品的盈利水平。目前仅对石油、天然气、水电等产品开征这种税。由于生产价格按国际市场价格制定,税额甚高。石油每吨生产价格9,000福林,征级差流通税6,000福林;天然气每千立方米生产价格3,500福林,级差流通税为2,300福林。
(三)社会保险费。国营工业和工业合作社按职工工资总额的30%缴纳,农业合作社职员按工资总额的23%、社员按19%缴纳,列入生产成本。社会保险费支出由财政拨归利益代表机构(如全匈工会国家保险局)进行管理,用于退休职工工资。1982年社会保险费收入744亿福林,实际支出980亿福林,入不敷出部分由财政弥补。据介绍,1984年将提高社会保险费费率。国营工业和工业合作社将提高到工资总额的40%。
匈牙利的税收制度,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调节作用。调节企业盈利水平和经济利益的税收,主要是多种利润税和生产者价差流通税。配合消费品价格,调节需求的税收主要是消费品流通税。调节居民收入的税收主要有按财产课征和按收入课征两类,这方面税种不少,收入不大,仅占预算收入的2%。
五、发挥调节作用的补贴制度
1982年国家预算中补贴支出为1,506亿福林,约占国家预算支出的30%。其中消费品价格补贴为624亿福林(按全国1,070万人计算,人均补贴5,837福林,约合人民币292元),生产补贴187亿福林,生产者价差流通税返还131亿福林,进口补贴8亿福林,农业合作社补贴150亿福林,生产现代化补贴283亿福林,其他补贴123亿福林。这一补贴口径与我国有很大不同。一是包括生产现代化投资;二是农业合作社补贴,实际上是支农投资。如扣除这些因素,补贴总额为1,073亿福林,占预算支出22%,比我国现在的补贴占预算支出的比例低。
匈牙利补贴很大,是财政的沉重负担。因此,他们对补贴制度的改革给予很大的重视。自1968年以来,基本上沿着由进口补贴转到生产补贴,再转到最终使用环节的补贴的轨道发展的。
他们认为,进口补贴是一种浪费外汇的最不好的补贴办法。1972至1975年匈牙利外债过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个时期对大部分进口商品有补贴。1975至1980年,在努力减少进口补贴的同时,生产补贴增加了,使一些生产领域得到了发展。但又认为,生产补贴过多会使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固定下来,并影响经营好的企业的发展速度(指过多地把它们的收入集中起来,用于补贴经营不好的企业)。因此,1980年起,通过价格、财政的调整,减少了生产补贴,把补贴转到最终使用环节上来。目前进口补贴基本已取消(1982年仅8亿福林),生产补贴也只占补贴总额的12.3%。
最终使用环节的补贴,包括消费品补贴、出口补贴和投资补贴三大类。补贴制度是为实现一定政策而采取的主动措施,而不是消极地被动地堵窟窿,是一种起着能动的调节作用的严格的补贴制度。
(1)补贴形式。匈牙利对每一种补贴,均区分为规范化补贴与非规范化补贴。前者为定率定额补贴,后者为临时性补贴。规范化补贴随着产品出售进行补贴,非规范化补贴由财政部直接掌握。这种管理办法,对防止补贴失控有重要作用。1981年实际补贴1,503亿福林,1982年计划补贴总额为1,581亿福林,实际补贴为1,506亿福林,不仅没有突破,反而有所降低。
(2)规范化补贴纳入税收管理。如把消费品价格补贴纳入消费品流通税税制,在批发环节向零售商业出售时按率按额进行补贴,称“负税率”。如儿童袜的负税率为60%,家庭取暖用油每吨补贴6,170福林等。零售价调整,同时调整补贴。如1983年9月甜菜糖提价23%,同时取消原来的负税率23%,成为“零税率”商品。
价差流通税返还6%也不是采取简单的退税办法,而是在使用这些进口能源和原材料制成成品出口后,按所得的销售收入的6%进行返还。这样,有利于鼓励企业节约使用进口能源和原材料,鼓励企业多出口创汇,不出口就不返还。
(3)非规范化补贴有一套严格的控制办法。如出口产品的创汇收入(折成福林)加上价差流通税返还6%仍不足以抵补成本,当国家需要这种产品出口时,则给予企业临时补贴,由国家与企业签订合同,第一年按实际亏损补贴,第二年起实行累退制,五年为期消灭亏损。
(4)一切补贴纳入预算管理,统统列为预算支出,摆在明处。即使规范化补贴已纳入税收管理,尽管也可以由执行单位抵扣,但仍必须分别申报,分别列收列支。这有利于国家采取措施和加强补贴的管理。
匈牙利财政部迈杰尔副部长在介绍中说,我们的观点是补贴过大对经济发展不利,力图减少乃至取消补贴。他说,减少补贴遇到的最大矛盾是,有没有勇气对经营不好的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包括停产,解雇工人、拍卖财产。如果不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副作用,那就等于把小集团利益置于全社会利益之上,而这是与社会主义不相容的。他在说到要下决心减少和取消补贴的原因时说,由于匈牙利目前不可能有很多钱办新厂,而必须改变资金和生产资料的布局,才有出路。消费品价格补贴过多,容易使居民消费过多,也使职工工资相对的低而使企业不注意节约使用劳动力。他认为,冻结物价和冻结工资不是好办法,提高价格后即使要用相应措施来抵消,还是提高价格有利,这会使人们在认识上起一个变化,注意节约与效益。
六、采取各种措施,控制投资规模
在改革后,由于企业留用资金的增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七十年代出现迅速增长乃至膨胀的趋势。近几年运用财政、信贷调节手段,对控制投资规模取得了显著成效。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977年比上年增长13%,1978年增长5%,1979年增长1%,1980年下降5.8%,1981年下降6.1%,1982年下降2.8%。其主要办法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投资总额,采取有力的调节措施进行控制。
(一)压缩预算内投资。压缩预算内投资既是控制投资规模的有效手段,也是减少财政赤字实现经济稳定的重要措施。1982年同1980年比较,预算内投资减少了20%。
(二)提高税率和增设新税种。1982年测算,由于企业投资潜力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可能超过计划80亿福林。通过提高税率,开征发展基金付费、投资税等,抽回来70亿福林。
(三)严格控制银行贷款。对国家银行和国家发展银行每年用于投资的贷款都规定限额,不得突破。企业申请银行贷款的项目,必须自己投入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一般至少投入30%。银行发放贷款时,根据国家政策进行严格的审查,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和企业偿还能力的审查。1982年规定,企业使用贷款的项目投产后必须达到一定利润率(农业为9%,加工工业为15%),才能给予贷款。同时,银行与企业要签订合同,规定还款期限和项目成败的奖罚措施(如对国家鼓励的项目可返还一部分利息,延期还贷要加息或强行抽回资金等)。同时企业投资向国家银行借用的贷款,必须由发展基金归还,这也对控制企业投资能力,防止贷款失控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实行贷款控制的效果是好的。1980年至1982年,国家银行投资贷款余额没有增加,基本上是用收回的贷款来发放新贷款,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周转性贷款。
七、匈牙利国家财政在实行经济调节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匈牙利国家财政对价格、工资、信贷、汇率的调节具有统筹与协调作用。1968年改革初期,明确规定国民经济计划的制定以国家计划局为主,经济调节手段以财政部为主,是部长会议授权下的运用经济调节手段的决策机构和协调机构。七十年代两次石油价格暴涨,对匈牙利国内价格结构影响很大,价格调节的作用越来越大。八十年代初成立了由计划、财政、物价、银行等职能部门组成的经济调节委员会,负责各种经济调节手段的协调运用,由国家计划局一位副局长任主席。
在实际工作中,财政部主管税收、补贴、投资三种调节手段,从调查研究、制定政策、确定调节幅度到组织实施,均由财政部负责。除重大措施由部长会议颁发决定外,其它均由部长会议授权财政部长以法令形式颁发执行(居民税因涉及千家万户,需经国民议会立法),因而效率较高,对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反应及时,调节灵敏。价格、工资、信贷的调节虽由各有关职能部门主管,但在制订和修改调节措施的过程中,都必须同财政部协商。意见不一致,在经济调节委员会进行协调,并将不同意见同时上报部长会议审定。在变动价格、工资的有关调节法令中,都在导言中明确说明“经同财政部长商定后公布实行”的字样。在信贷调节方面,由于财政部长兼任国家银行理事会主席,因而具有更大的协调权力,从而能把各种调节手段的运用制约在国家财力许可的范围内,并使其同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的目标相一致。
八、外贸没有亏损
匈牙利财政部国际财政司司长奥考尔介绍,专业外贸企业是不准做亏本生意的,风险由生产企业承担。各企业生产出口产品以盈利为目的,国家通过各种调节手段,支持企业改进技术,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匈牙利外贸经营体制,是以生产企业承担风险为特征的。其主要经营方式是:(一)生产企业自己经营外贸,在取得出口许可证后,可以直接与国外做生意。目前,有外贸权的企业占30%—40%;(二)委托外贸企业代销,外贸企业收取手续费。最近在委托外贸企业代销业务中,又出现一种新的形式,即规定外贸部门最低销价,实际出口卖价超过最低销价的利润,由双方分成;(三)外贸直接经营。即生产厂向外贸企业出售,此类生产厂只占20%。
我们访问的维代欧东电视机厂和伊卡路斯客车厂都是有独立外贸权的工厂,他们的利润率都比较高。维代欧东电视机厂年产电视机30万台,还生产录音机、国防用电子产品等。电视机的显像管由日本进口,零部件有4%是从美元区进口的。1982年工业产值110亿福林,其中77%用于出口,与58个国家有贸易关系,在国外派出机构网。1982年利润率注为16%。伊卡路斯客车厂年产公共汽车1.4万辆,发动机从西方进口。产量中80%向苏东国家出口,12%向美元区国家出口,8%国内销售。1982年利润率达33%。
匈牙利为了刺激出口,提高生产企业的经济效益,有一套严格而又灵活的调节措施:(一)价格调节。为了争取加工产品的大量出口和促进企业节约使用能源及原材料,对进口能源、原材料以最高进口价向生产企业出售,国家从中征收价差流通税,使生产企业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起步,并正确衡量生产企业的经营成果。目前,一年征收价差流通税800—900亿福林。(二)汇率调节。他们认为,福林贬值可使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增加福林收入,而使用进口产品的企业要多支付福林,因而有利于鼓励出口,限制进口,但贬值过多,又会影响国内价格的稳定。近几年为鼓励出口,争取外汇收支顺差,已使福林贬值三、四次,累计贬值20%以上。匈外汇由国家银行统一管理,企业的外汇收入必须兑成福林。部门和地方也没有外汇分成。(三)财政调节。通过现代化投资补贴、价差流通税返还和非规范化补贴(临时性补贴)鼓励生产企业改进技术,增加出口。目前,有非规范化补贴的企业约占30%。1982年非规范化补贴约170亿福林,价差流通税返还为131亿福林。(四)信贷调节。国家规定银行的投资贷款的50%必须用于增加出口产品的项目,并在利息上给予优惠。但国家规定企业举办出口项目要取得优惠贷款,必须在四年内用这些项目建成后取得的外汇纯收入偿还全部投资,并由银行与企业签订合同,实现贷款条件后,可由银行返还贷款利息的45%,以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五)进口商品外贸部有垄断权,进行严格的控制。外贸部设有一专家委员会,专门研究哪些进口物资可用国内产品代替,不准进口,以节约外汇。国家对外贸部规定进口最高限额。
匈牙利财政部对外贸、外汇管理有相当大的权力。具体表现为:①生产企业获得外贸权,要经财政部长审查批准;②征收能源、原材料价差流通税;③掌管价差流通税返还和出口商品的非规范化补贴,对出口贸易起调节作用;④参与汇率调整。汇率变动幅度在1%以内的,由国家银行经理决定;变动幅度在4%以内,由财政部长和国家计划局长决定;超过4%的,报部长会议决定;⑤参与制订外汇管理制度,决定对居民外汇的管理政策。
九、有权威的财政监督
匈牙利强调法制,依法办事,有健全的财政工作机构和一套严格的财政管理、财政监督制度。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与经济调节制度互相配合,是加强宏观控制的重要手段。
(一)健全的财政工作机构
财政部有15个司,共450人。加上由财政部领导的国家监督总局(相当于我国的税务总局)150人,共为600人,和我国财政部的人数相差不大。
财政部领导的独立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除国家监督总局外,还有:计算中心、国家保险局、国家发展银行、储蓄银行、外贸银行、海关、专卖公司、印钞厂、铸币所和财政研究所等。
同我国相比较,匈牙利财政机构比较健全,人员充实得多,管辖范围也比较大。
(二)有权威的税收监督
全匈牙利有国营企业和合作社企业近1.4万户,其税收与价格补贴由国家监督总局及其垂直设置的州分局进行监督管理。纳税单位按国家法令,实行自缴(向各地银行)制度,按月向国家监督总局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补贴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50天内,报送年度平衡表。
国家监督总局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税收缴纳(包括价格补贴的提取)实行全面监督。其主要任务是:(1)审查企业纳税和补贴申报表;监督企业按时纳税;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监督企业基金的使用。(2)实施全面检查。对亏损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一般企业每两年检查一次。检查期限为30—40天。对违法案件,州一级监督局有权作出处理决定。企业不服时,上报国家监督总局作最终裁决。少数争议很大的案件,由财政部长作出最高裁决。财政监督不受地方和部门制约,具有权威性。(3)调查研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结合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对有关法令和经济调节制度提出改进意见。每年至少提出20个专题报告,直接报送党中央、部长会议和国民议会,供决策参考。国家监督总局每年都要向部长会议和国民议会递交监督总结报告,议员人手一份。
(三)亏损企业管理
匈牙利财政部工业司介绍,在1,380户工业企业中,约有180户企业有财政困难。这些企业划分为:①微利和基金不足的企业;②亏损企业。工业司每年三月份都要根据企业报送的平衡表提出这两类企业的名单,会同主管部、银行、利益代表机构(如全匈工会等)进行分析、研究、协商,提出处理意见,报送一个为处理财务困难企业的常设委员会(由有关部门组成)进行审议处理。通常采取的措施是:①对企业领导人进行评价,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撤换,可以留任的由主管部门与企业领导人签订合同,限期扭亏或改善财务状况,实行高奖重罚措施(最高奖金可达工资的60%,如完成不了合同,则扣工资或撤换);②冻结企业的各项基金,如不得进行投资,不得增加工资、发放年终分红等,或由银行强行从企业存储的后备基金、发展基金(包括折旧留成)弥补亏损;④主管部门提供保证,由银行发放贷款,或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贷款利率由14%提高为20%)。如以上措施仍不奏效时,则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果断措施,或合并,或拍卖财产,或停产。有一个从西德、意大利引进现代化设备的针织厂,由于建立在从未办过工业、基础设施很差的地方,又无专家进行有效的管理,而多年亏损。1983年初,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果断措施,拍卖这个工厂。有三个企业申请购买,最后择优卖给了斯卡拉联合公司;由斯卡拉把债务统统接过去,并负责扭亏为盈。现正在推出新产品,财务状况正在改善中。有一个礼帽工厂,长年亏损。财政部同意它把一座现代化厂房卖给了电冰箱厂。有一个建筑企业,也经批准卖掉部分厂房,以弥补亏损,解决支付困难。对于确属国家需要继续生产的企业,则给予扶持,盖奇盖梅特浴盆厂属于这种情况。全匈仅此一家。这个厂原属搪瓷总厂,1981年起独立。几年前引进西德的自动化铸造生产线,现已投产,1983年起开始归还贷款,去年上半年亏损4,000万福林。因铸铁搪瓷浴盆是社会需要的产品,一部分还用于出口,经有关方面协商,给予支持:①分期提价40%;②延长还贷期限五年;③允许免税增长工资1.5%。要求1983年内扭亏,今年盈利1.2亿福林。以此为条件,由工业部长与工厂总经理签订合同。从这些情况可以看出,匈牙利对亏损企业管理是很严格的,财政一般不直接弥补企业亏损。
十、把经济平衡放在首位
匈牙利1956年以后,经济发展较快。1982年人均粮食产量1,400公斤,人均肉类200公斤,人均国民收入1,700美元,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00福林(约合人民币230元)。目前市场上食品供应状况比较好,工业消费品供应也过得去,但价格稍高(若与工资比较也不算贵)。匈牙利人民生活提高较快,一方面是由于农业和工业生产有较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由于人口增长缓慢,目前全国人口为1,070万人,而1949年为920万人,因此,新增加的国民收入能较多地用于改善人民生活。
匈牙利经济也有脆弱的一面,主要是自然资源贫乏,基础工业薄弱,能源的80%和原材料的大部分依靠进口,国民收入靠出口产品实现的部分占50%。在对外贸易中,卢布区贸易(经互会国家)与非卢布区贸易(资本主义国家)各占一半,使匈牙利经济受国际市场的影响比较大。1974年石油价格暴涨,对匈牙利经济形势影响很大,要多出口20%的产品才能保持进出口平衡。面对这一不利形势,匈牙利曾因估计不足而发生过失误。他们原来认为,石油美元正在寻找出路,试图通过借外债保持较高的经济发展速度,提高出口能力来渡过困难,而未对国内存在的投资膨胀和消费膨胀的趋势进行控制。这一失误导致了外贸连年发生逆差,财政连年出现赤字,外债越来越多。1979年的世界能源价格又一次涨价,使匈牙利经济面临更大的困难,这才寻找新的出路,采取了新的经济决策。其核心是:第一,在组织经济生活时,把经济平衡(主要是进出口平衡和财政平衡)放在首位,其他任务服从于经济平衡。第二,在社会政策上,强调保持已达到的人民生活水平,而不是继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样,匈牙利实际上进入了经济调整时期。
在实施新的决策过程中,头两年的重点是压缩投资,近二年开始采取了同时紧缩消费的方针。纯积累使用额1980年为上年的88.7%,1981年为上年的91.4%,1982年为上年的86%。1982年以来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高于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1983年预计实际工资下降3.5%,1984年打算再下降4%左右。
匈牙利采取这一大力紧缩的方针是不得已的。目前净欠外债五、六十亿美元,而这两年来国际信贷条件恶化,一再紧缩信贷和提高美元利率,借债办法难以为继。匈牙利现在每年负担利息6—7亿美元。从1974年到1982年,由于进出口价格交换比例的恶化和外债利息共付出5,000亿福林的代价,占同期国民收入的11%,这就突出了争取进出口平衡的重要性。1982年扭转了长期逆差的局面,有顺差4亿美元。1983年计划顺差7—8亿美元,由于干旱,农业歉收,农产品出口量减少,预计仅能实现顺差4—5亿美元,还不够支付利息之用,因而匈牙利对外支付困难,利息负担加重。匈方介绍情况时还强调,财政平衡也是经济平衡的重要目标,主要措施是调整各项利润税和基金税,向企业多收和压缩预算支出。
我们的考察所得的印象是,匈牙利面临的困难,不是经济改革的过错,主要是宏观决策失误造成的。应当说,经济改革的进展,严格的计划控制和灵活的调节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经济的调整。
匈牙利对经济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也确实取得明显的成效。但他们多次说明:“姑娘长得并不象想象的那样漂亮”、“改革花了20年时间有不少错误”,“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还要不断改进。”对进一步的改革方案他们正在研究中,据说,意见也不尽一致,但大体上仍将把组织经济平衡放在首位。
匈牙利的国情与我国有很大不同,如:国家小、人口少;劳动力紧张,职工和领退休金的人数占总人口的70%左右;农业比较发达、供应比较丰富;工业集中在中央,地方基本不管工业,等等。对匈牙利的具体做法,不能照搬,但匈牙利的经济改革所积累的经验,包括财政改革方面的经验,确有一些值得我们借鉴。
(一)有准备的、总体的、协调配套的改革。匈牙利的经济改革是1964年进行准备的,1966年初步形成总体设想,又经过两年试行,才全面展开。现在匈牙利政府又成立15人的委员会,着手就进一步发挥价格、财政、信贷、工资等经济杠杆的作用,研究提出改革方案。
(二)注意处理宏观控制与搞活经济的关系。在宏观控制上,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结合使用。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是放得比较宽的,但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同时,国家财政保持了资金的较高度集中。
(三)经济调节手段运用比较灵活,相互配合,综合运用。国家财政形成了一套运用税收、补贴、投资等经济杠杆调节经济的办法。
(四)建立了严格的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制度。财政部在税收、补贴、投资等调节手段的运用上具有权威性,基本上摆脱了地方和部门的干预。
注: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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