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是符合中国国情、有利四化的英明决策。由于这一政策的贯彻落实,城乡劳动群众中出现了不少致富的“冒尖户”、“冒尖人”,他们受到政府的褒奖是理所当然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宣传致富典型时切不可忽视爱国。前一段有一种倾向,谈个人怎么怎么富,有声有色;而对国家的贡献,却很少提及,就是提,也是蜻蜓点水似的。我在征税过程中,就碰到这样一件事:湖北郧县桠陂公社有一户社员,1982年在丹江库区捕鱼12,350斤,收入6,600元,成了县里致富的“冒尖户”,电台、报纸都报道过他致富的事迹,但都回避了他对国家有无贡献的问题。据调查,这个社员的捕鱼收入中,卖给国家的收入只占4.5%,90%以上的收入是在自由市场上卖高价取得的;按照他的经营收入,应向国家交税315元,可是他在税务人员的多次催促下才交了80元,只占应交税款的25%。
在我们的某些宣传中,由于强调了个人致富,忽视了对国家的贡献,致使社会上一部分人产生了错觉(或叫借口),该尽的义务也不尽了。不少税务干部依法收税而被指责为“害了红眼病”,致使税务部门征税难。建议新闻宣传中注意克服这一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