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杂志1982年第2期刊载的程曾泽同志“怎样计算建设项目的贷款总额和贷款期限”的文章中,关于贷款期限、还款期和贷款总额的计算公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简便易行。但是,在谈到投产以后偿还贷款问题时,所列表、例,将建设期间(即用款期)的贷款利息放在还款期后期归还,则是不对的。根据财政部《关于试行基本建设贷款会计处理的几项规定(试行草案)》第三项第8条,偿还贷款时,应尽先冲转“利息”明细科目,然后再冲转“本金”明细科目。所以,在偿还基建投资贷款时应当先还利息。
现仍用程文举例数据,即:某建设项目贷款总额为1,075万元,其中本金1,000万元,用款期利息75万元。如果投产后第一年的还款先归还用款期的利息75万元,那么,投产以后,各年还本付息的情况应如下表:

第一年还款150万元,其中付用款期利息75万元,付本年利息30万元,付本金45万元,则当年本金余额为955万元(1,075-75-45)。这样,投产后第一年末的贷款余额与本金余额相等。从第二年起,以后各年还款中归还本金的数额为:
还款金额-年初本金余额×...
《财政》杂志1982年第2期刊载的程曾泽同志“怎样计算建设项目的贷款总额和贷款期限”的文章中,关于贷款期限、还款期和贷款总额的计算公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简便易行。但是,在谈到投产以后偿还贷款问题时,所列表、例,将建设期间(即用款期)的贷款利息放在还款期后期归还,则是不对的。根据财政部《关于试行基本建设贷款会计处理的几项规定(试行草案)》第三项第8条,偿还贷款时,应尽先冲转“利息”明细科目,然后再冲转“本金”明细科目。所以,在偿还基建投资贷款时应当先还利息。
现仍用程文举例数据,即:某建设项目贷款总额为1,075万元,其中本金1,000万元,用款期利息75万元。如果投产后第一年的还款先归还用款期的利息75万元,那么,投产以后,各年还本付息的情况应如下表:

第一年还款150万元,其中付用款期利息75万元,付本年利息30万元,付本金45万元,则当年本金余额为955万元(1,075-75-45)。这样,投产后第一年末的贷款余额与本金余额相等。从第二年起,以后各年还款中归还本金的数额为:
还款金额-年初本金余额×利率(3%)
这样,需要到第7年3月底才可还完全部贷款本金。因此,还款期为6年3个月,而不是程文中算出的6年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