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人周紫芝著《竹坡诗话》中讲述,北宋时期,博州地方有一位州官,以廉洁著名。一天夜晚,他收到上司从京城发来的一封信。他想,既是上司特意派人送来,里面一定有朝廷的重要指示。就立即叫差役点上蜡烛,展卷细看。看了一半,突然叫人把官家的蜡烛灭掉,点上他个人买的蜡烛继续看。差役们对此很费解,难道他自己的蜡烛比官家的好,比官家的亮吗?后来才知道上司给这位州官的信中后面谈及了他在京城家属的近况,州官认为这属于私事,不应点官家的蜡烛来看。这位州官在这一点上真是公事与私事泾渭分明,其廉洁精神值得称道。
然而,几百年后的今天,有的同志公私不分,处处占公家的便宜。自己子女学习用的笔墨纸张,私人通信用的信纸、信封都是公家的。再说因公出差,一有机会,风景区、游览区、名胜古迹一览无余,市内电车、公共汽车票贴了好几页,反正既无日期,也无到达地点,向公家报销万无一失。看看这些同志,比比几百年前的那位古人,不知这些同志是否感到羞愧。封建时代的一位官吏尚能做到的事,难道今天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干部反而做不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