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二一三煤矿,今年国家批准新建住宅1800平方米,矿区小学1500平方米,共投资36万元,由沈阳市煤炭公司建筑工程队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这两项工程所需要的空心板、过梁,原来决定由市某厂基建工程队加工,总价值166,000元。
建设银行沈阳市城内支行在审查加工合同时,发现加工的空心板和过梁价格,比一般予制构件厂高一倍多,而且加工地点到施工现场路程远,运费开支大。他们建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改由施工单位在现场自行加工制作,并得到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同意,比原签定合同节约加工费和运费达87,000元。
这个矿1982年国家还批准增加一百台矿车,投资十五万元。该矿原决定到山东烟台某大集体矿山机械厂加工,每台1,500元。城内支行在落实投资计划时,建议他们在本地辽煤机电修配厂加工,每台比到烟台加工制作节约加工费和运费200元,共可节约20,000元。
上述两项建议共为国家节约投资10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