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财务体制改革的推进,各种形式的企业经济责任制的广泛推行,微观经济也逐步搞活了。既然是改革,就不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例如,在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方面,有的企业只顾自己这一头,在经济利益的分配上,企业之间仍有苦乐不均和“鞭打快牛”的现象;企业经济责任制本身不完善,把利润做为唯一考核指标,同质量、成本等其它经济指标脱节;等等。正因为如此,每当国家强调计划经济为主,宏观经济要集中统一时,有些地方对企业财务体制的改革工作就发生了“摇摆”,或是“急刹车”,或是来个向后“急转弯”。然而,凡是“摇摆”了的地方,那里的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就受到影响,利润计划难落实,财政收入下降;而一旦走上了改革的正常轨道,被动的局面也就随之扭转过来,并收到显著的经济效益。
以丹东市为例,从1977年开始,对企业财务体制进行改革的尝试。经过三年试点,于1980年在全市企业中普遍试行了盈亏定包的办法。对盈利企业实行超收分成;对亏损企业分别实行定额补贴和减亏分成。初步解决了企业之间“吃大锅饭”的问题,比较有效地克服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增强了企业的内在动力。试行结果,当年实现了增产增收,财政收入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比上年实际增长14.2%,地方净结余比上年增加一点一倍。当然,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对亏损企业实行减亏分成的办法后,一些亏损企业得到的好处大于盈利企业;有些企业的职工奖金偏高了一些;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进入1981年,由于对中央提出的在宏观经济止要集中统一,微观经济上要继续搞活的方针理解得不够全面,急忙将已全面试行的盈亏定包办法收住了。除了保留少数企业对原办法做了一些调整和整顿外,其余企业都退了下来。来了一个大的“摇摆”,结果给刚刚活跃起来的微观经济浇了一盆冷水,使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再加之轻纺工业的产品降价和原材料提价等减收因素,1981年一季度末,全市财政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2.4%,财政收入下降的趋势直到二季度末仍未根本扭转,并且还有10%的财政收入计划在手里拿着,没有落实。鉴于这种情况,从七月份开始,由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原来定包办法的基础上,又做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形成了利润计划包干,增长加超收分成;定利润基数,超额部分四六分成;行业包干,超收分成5—10%;自负盈亏,盈余留用,亏损不补;亏损包干,减亏留用,超亏不补;按产品定额补贴;按利润总额比例分成等七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下半年,经全市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使盈亏定包责任制得以认真推行,调动了企业和职工增产增收的积极性。到年底,不仅补上了上半年出现的利润计划缺口,财政收入比1980年有所增长。如果加上受客观因素影响的减收部分,将比上年增长17%。
由此看来,企业财务体制改革中如果发生“摇摆”,会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因而,应当明确,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与继续改革企业财务体制,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把微观经济搞活是并行不悖的。强调计划经济为主,并不等于否定了市场调节为辅;强调宏观经济的集中统一,也并不等于否定微观经济要继续搞活。进行体制改革,搞活微观经济,也会出现一些问题,这是正常现象,是前进中有待解决的问题。搞好计划指导,树立全局观念,正是完善企业财务体制改革的有效措施;加强宏观控制,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关系,正是搞活微观经济的必要条件。因此,任何时候对改革企业务财务体制都不能发生摇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