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家预算收支科目》上列有“支援农业支出类”,高校教材《国家预算》里有“支援农业支出”部分,还有许多个人署名文章写支援农业资金问题。都是把国家财政资金用于农业方面称为支援农业。查支援一词的含义是支持、援助、帮忙,是一个主权者从精神上、物质上帮助另一个主权者克服困难的行为。按照这个意思,我认为应该把我国财政资金用于农业由“支援”农业改为“发展”农业。因为,用支援二字会把国家财政和农业割裂开来,摆错农业在国家中的地位,这不仅是词不切意,而且有害处:①使人误认为国家的工业是属于自己的,农业是属于别人的,看不到农业和工业一样都是国民经济的不可缺少的物质生产部门。②国家财政资金虽然是来源于工农业创造的国民收入,但用于农业则是给别人帮忙,意味着资金宽裕就帮,不宽裕就不帮,影响大力发展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国家不把发展农业放在自己的肩上,这是不利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③会使农民误认为,国家看待农业建设是别人的事情。农民也非国家的主人,自己对国家的整个建设,最多也是帮帮忙,有余力就帮,无余力就不帮。这就削弱了农民为国家贡献力量的责任心,不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④目前人民公社的农业虽然是集体所有制,但它是我国现阶段公有制的一种形式,如果只从帮忙角度看待,则不利于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全面发展国民经济。④同样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预算资金用于国营工商企业是自己份内的拨款,用于国营农场则是支援支出。这样是不利于财政管理和监督的。
改用发展一词,能从含义上克服上述弊病,国家财政资金作为用于发展农业,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有利于发挥农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巩固工农联盟;有利于有计划按比例地全面发展国民经济;也有利于财政管理和监督;从而有利于加速农业发展,促进四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