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一分局三所,1981年在开展财经纪律检查工作中,认真组织全所专管员学习财政部和国家经委转发的中央领导同志对“济南石油化工厂财务混乱惊人”文件的重要批示和关于开展财经纪律检查的通知,使全所专管员明确了财经纪律检查的重要意义,克服了“财经纪律年年查,例行公事老一套”的思想,在工作中注意发挥财政部门的监督作用,促进企业自查和整顿财务管理相结合,认真、细致、深入地做好查帐工作。通过两个多月的检查,到1981年11月底,全所检查了35户,(占总户数50%)查出成本核算不实、截留国家利润、错漏税款等方面的问题,查补金额945万元。
组织力量攻重点。有一个电缆厂,一年的利润和税收占全公司收入的24%左右,是重点户之一。这个厂财务核算上的主要问题是产品销售“吃大锅饭”,发出商品无明细账,成本结算正确性差,检查工作难于开展。针对上述情况,三所抓住这个重点,派了三位专管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深入企业进行查账、核实,发现这个厂把生产的下脚废料——铜灰和紫叶铜发外加工成电解铜。先以2,000元一吨和3,530元一吨分别冲转生产成本。由于对加工完毕的电解铜不及时转账和结算,造成了电解铜差价宕在账外,每吨差价平均为2,000元。共查出了未清理转账的电解铜610吨,应补利润122万元,加上原材料盘盈,销售成本计算不实等因素,共查补利润190余万元,取得了可喜的效果。
发现问题抓到底。进行财经纪律大检查,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而且要一抓到底。如有一个整流器厂,实行的是厂部、车间二级成本核算制。专管员在检查中,发现生产上升,销售利润下降,当年销售利润率为33.35%,比上年同期下降5.4%,影响利润65万余元。为了查明原因,专管员同志反复查看帐表,深入车间查看生产成本,询问了成本员,弄清了当年元件成本略有上升。专管员并不就此罢手,又查看了销售成本,发现财务人员擅自把历年沿用的移动加权平均成本改为固定成本,这样就乱了套、出了轨,提高了销售成本,压低了库存产成品,截留了国家利润。抓住问题,因势利导,推动盘点,恢复了移动加权平均核算办法,调整帐面,进一步改进了核算制度,同时及时纠正差错,补交利润58万多元。通过这种检查,同志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财经纪律检查工作是一项极为细致的工作,要有一股子抓住问题不放的工作劲头。
透过表面查真相。在企业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的运行和分布是有一定的规律的,财务管理上的差错,往往会在资金的运行和分布上出现一些矛盾。如有一家电机厂的生产资金在全部流动资金中所占的比例偏低,于是,就从生产资金着手,重点检查和核对在产品的组成,并以元件车间为重点,深入核对,查明六月底车间上报在产品数为1,093,800元,而厂部财务帐面数为336,400元,相差757,400元,原因是每次结帐都是凭主观估计利润,而后根据利润框框调整成本。这就造成了车间在产品帐同厂部在产品帐不符,加大了产品成本,截留了国家利润。经过全面盘点,弄清家底,纠正了帐物脱节,查补利润889,100元。在进行检查的过程中,他们多次向财务人员宣传财经纪律和成本核算的规定,并将存在的问题向企业领导作了汇报,促进企业加强了财务管理。
清理宕帐增加收入。企业人欠欠人的往来帐户,特别是“其他应付款”,如果长期不清理,很容易成为企业隐匿利润的漏洞。如检查中发现一个电线厂在1980年年终结帐中,为了压低已实现的利润基数,在实行扩大企业自主权后多提取利润留成,就将100多万元销售款,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隐匿起来,截留利润40余万元。又如一个电磁线厂有100余万元的“其他应付款”,其中70余万元长期付不出去,有30余万元是供应单位发票大小数开错,而没有退给对方,长期悬在帐上,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有的单位甚至将生产中回收的废金属款也放在“其他应付款”中,转作企业基金留用。通过对人欠欠人往来帐户的检查,共查补利润96万元。
协助公司搞自查。为了使财经纪律检查工作真正成为整顿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得因势利导促进企业自查。当财经纪律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后,三所同电器、电机两个公司的同志共同研究制订了31条自查提纲和规划。随后,专管员分别深入自己联系的重点企业,关心和帮助企业制订规划,落实措施,当好参谋。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专管员还配合公司开展互查和重点抽查。两个行业经过认真的自查,共查出了材料盘盈、成本计算不实、多提折旧、多提预提费用等18个问题,查补金额共700余万元,为企业自查和进一步互查起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