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第一税务所专管员赵新娥同志,自觉维护财经纪律,积极反映违犯财经纪律的行为。1980年5月,她到春秋服装商店查帐时,一位职工问她,如果国家财产遭受损失,你们专管员敢不敢管?小赵毫不犹豫地作了肯定的回答。这位职工看到小赵态度这样坚决,就向她反映了上海某公司以低价售给内部职工从春秋服装商店定制的2,000套呢制服的情况。
小赵为了弄清情况,向商店有关人员进一步调查了解。但是有的人却对她说,这有啥大惊小怪的,外地单位早就这样做了。有的说,该公司处理呢制服是经过总公司批准的,这种事情你去管它干啥?听到这些议论后,小赵并没有动摇,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小赵把调查了解的情况向监察部门作了反映。调查材料转到联系该公司的财政四分局后,该局监察科和第二财税所都很重视。通过复查,证实该公司从1980年4月下旬起,在内部分批处理呢制服装,截至5月31日止,已陆续处理了新华呢中山装428套,每套市价约100元,六折处理后,在福利基金中支付40元,职工仅负担20元。
通过财税部门的积极反映,在市有关部门的重视下,该公司对所反映的问题作了处理。
(选自上海《财政简报》1980年第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