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1 作者:牛立成 刘文彬 李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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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对我国现行经济体制的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方向、任务和要求。这项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努力提高经济工作的效率,促进生产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不断地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改革现行工商税收制度,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的思想、工作、制度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如何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刻苦学习,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建立和健全一套适合我国情况的税收制度,有效地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
(一)
这次工商税收制度的改革,是从1978年开始酝酿,到现在已经两年多的时间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一再强调要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这对我们的思想是一次极大的教育和启发。随着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在经济领域也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国家对集体企业鼓励其发展,对个体经济也放宽了政策。在生产组织上要促使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中外合资企业、补偿贸易,以及外国独资企业相继出现,等等。过分简化的税制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
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对我国现行经济体制的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方向、任务和要求。这项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努力提高经济工作的效率,促进生产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不断地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改革现行工商税收制度,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的思想、工作、制度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如何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刻苦学习,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建立和健全一套适合我国情况的税收制度,有效地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
(一)
这次工商税收制度的改革,是从1978年开始酝酿,到现在已经两年多的时间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一再强调要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这对我们的思想是一次极大的教育和启发。随着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在经济领域也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国家对集体企业鼓励其发展,对个体经济也放宽了政策。在生产组织上要促使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中外合资企业、补偿贸易,以及外国独资企业相继出现,等等。过分简化的税制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情况。这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税收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杠杆,应该更广泛的介入企业的经济活动,在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中发挥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提出了不仅要改革现行税制,而且要恢复一些税种,开征一些新的税种的设想。后来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要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使企业摆脱过多的行政干予,逐步做到自负盈亏,财政自理。这就提出了对国营企业上交利润改为征税的问题。有些地区的财税部门,在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支持下,进行了利改税的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通过前一段的实践,对税收调节收入,调节生产,调节消费,配合价格等经济杠杆作用,已被更多的人所认识,尽管现在有些改革设想还不很成熟,但只要坚持按这个方向稳步前进,通过试点,不断总结提高,在各级党政的领导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广大财税干部的共同努力,一定会搞出一个符合四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税收制度来。
(二)
这次税制改革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如何改法,财政部王丙乾部长在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报告中,已有了一个轮廓的设想,这就是:“1980年要通过立法,开征中外合资企业的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搞好涉外征税工作。在机械、农机等行业中试行增值税,解决某些工业产品的重复征税问题。还要修订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所得税法,以平衡和适当减轻他们的税收负担,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从1981年起,对国营企业扩大进行由上交利润改为征收所得税的试点,并相应开征收入调节税和资源税”。按照这个要求,当前税制改革面临两方面的任务,一方面是对现行的几个税种,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必要的改革,合理调整税率,改进征税办法;另一方面要适应经济的变革和对外经济往来的发展,恢复一些税种,开征一些新的税种,真正建立一套完整的税收体系。这是一次根本性的改革,任务是十分繁重的。
为了积极而又稳妥地改革工商税制,现在我们想着重就利改税方面的几个问题,谈谈看法。
第一,关于税制改革的目的。在我们国家,一切经济制度的改革,都应该有利于发展生产,促进企业进一步开展增产节约,增加生产,增加收入。税收制度的改革也应该围绕这个目的来进行。税制改革总的指导思想,我们认为应该是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当前要特别贯彻抓调整、稳定经济的方针。使税收不仅成为组织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合理调节企业收入,指导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杠杆。通过改革,促进企业挖掘潜力,减少浪费,合理调节企业的利润水平,改变由于价格与价值背离,以及资源条件不同而形成企业之间利润过分悬殊的情况,通过征税使企业的经济权力、经济责任和经济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使国家和企业都能在增产节约中得到好处。应该看到,目前企业管理水平很低,浪费惊人,许多投资效果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潜力很大。同时在管理制度上长期以来实行统收统支的管理办法,企业的利润交给国家,支出再伸手向国家要,亏损由上面补,收支不挂钩,权责不结合。管理上的这些弊端,更加剧了这方面情况的发展。税收制度的改革,就是要使税收同企业的成本管理、财务核算、利润分配、资产占用都直接挂起钩来,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出现的亏损,由企业承担经济责任。这样才能有利于企业挖掘潜力,在增产的基础上做到国家多多收、企业多留、职工多得,使企业的职工从物质利益上关心企业的经营成果。
第二,关于税制改革的中心。这次税制改革内容很多,范围很广,既要对现行征税办法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革,也要根据新的情况建立新的税种,因此,制定一个全面规划,提出一个总体设想,是完全必要的,这样有利于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但是,在具体进行改革的时候,应该抓住中心,掌握重点。从当前来说,我们认为这个中心和重点,就是国营企业由上交利润改为征税。因为,建国三十年来,我们对国营企业一向是采取利润上交的办法。由上交利润改为征税,这是国家对企业分配制度上的一项根本改革。这方面我们还缺乏经验。同时,国营企业的收入又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制度办法如果定的不好,影响国家财政收入,或者影响企业既得利益,都会出问题。因此,要对这个改革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使这项改革跟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从而有利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对国营企业由上交利润改为征税,只是国家对企业分配关系的改变,不会影响物价,牵动面不致过大。因此,紧紧抓住这个重点,就会加快税制改革工作的步伐。当然,这并不是说税制上其他方面的改革不重要,或者不需要抓紧搞,而是要围绕这个重点抓好其他税的改革,成熟一个解决一个。
第三,关于给企业多少财权。国营企业由上交利润改为征税,用法律形式将国家同企业的分配关系固定下来,这里就必然会遇到一个税率定多少的问题,也就是说国家拿多少,给企业留多少,这是税制改革当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必须处理得当。就当前来说,研究这个问题就要充分考虑国家财政的现实困难。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后,全国各族人民正在开展增产节约,为缩小财政赤字而努力奋斗。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允许拿出更多的财力,去扩大企业财权,一定要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企业要想增加收入,应该从增产节约中去寻找出路,不能靠扩大企业自主权留很多钱。如果不顾国家财力的可能,强调给企业留下更多的财力,国家财政收入就没有保证,对整个经济的发展不利,最终必然会影响四化建设。我们不应从局部利益来考虑问题。同时也要看到,即使维持现在利润留成的水平,比例定下来以后,几年不变,随着生产的发展,成本的不断降低,企业仍然可以从增产节约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好处。
第四,关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关系。国营企业由上交利润改为征税以后,必然会引起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变化。随着税制改革的全面推行,财政体制势必要作相应的调整。但考虑到“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今年刚刚开始推行,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应该维护这个体制,不要轻易变动。因此,在利润上交改为征税的试点过程中,不能打乱现行的财政体制。也就是说,现在地方企业上交的利润属于地方收入,改为征税以后仍然属于地方收入,列入地方企业收入项下,这样就不影响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收入,也不需要调整财政包干的比例或补贴定额。至于今后如何进一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待税制改革全面完成以后,再加以研究确定。分这么两步走,我们认为比较有利于税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第五,关于超额累进税和比例税。超额累进税和比例税是目前国家对集体企业征收所得税的两种主要计算方法。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它都起了各自不同的作用。这两种方法究竟那一种好,我们认为各有利弊。比例税的好处是计算简便,但是企业之间的利润水平千差万别,负担能力也不尽相同,不区别情况都用一个固定的比例征税,显然大户占便宜,小户吃亏。超额累进税在计算上相对来说是复杂一些,但是它比较适应我国地区之间、企业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企业利润水平高低悬殊的实际状况。企业所得利润在同一个数额内,适用税率是一样的;所得利润多的,只就超过部分按高一级的税率征收,负担比较合理,对利润少的小户却作了照顾。同时,超额累进税达到最高一级税率以上的,实际上也是比例税了。据我们了解,世界各国一般也都是采用了这两种方法。因此,我们应该历史地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不能绝对肯定或者绝对否定。有的同志说,超额累进税是“竭泽而渔”,“是对付资本家的”,这种看法显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五十年代初对私改造时期,我们对资本家征收所得税,是采用二十一级全额累进税的办法,到了1963年对私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才采用超额累进税的办法。从1963年到现在国家对集体手工业一直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不但没有影响它们的生产经营,相反地生产发展很快。如果拿1978年同1963年比较,产值增长7.2倍,销售收入增长4.5倍,利润增长5.1倍,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也都成倍增长。这就说明超额累进税率还是可行的,是适应经济情况发展的。不能设想用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就是对付资本主义的,是限制大户发展;用比例税率征税,就是社会主义的。我们认为,不在于用什么办法,而关键是看为那个阶级的利益服务。
(三)
税收制度的改革是一项极为复杂的工作,它涉及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直接关系到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的分配,一定要作周密的调查,反复测算。态度要积极,步子要稳妥,要摸着石头过河。制定方案以后,还要经过试点,力求把工作做细,做扎实,积极而又稳妥的把税制改革工作搞好。为了使这项改革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我们认为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防止物价波动。这次税制改革属于利改税的部分,前面已经说过,它是国家同企业分配关系的改变,是交纳方式的变化,不应该涉及价格的变动。今后准备调整一些产品的税率,目的也是为了调节企业利润,使利润水平趋于合理,也不应该变动价格。有些产品纳税环节可能要作些变动,调拨价格当然应该作些相应的调整,但总的税负并没有因此而增加,市场价格不应该变动。总之,价格问题,特别是市场价格,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一定要十分慎重。现在有些产品实行浮动价格和产品自由议价,更要认真注意这个问题。
第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随着税制改革的推行,将会引起财权的调整,财力的转移和经济利益的变动,政策性很强,需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很多问题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作,只靠财税部门一家显然是搞不好的。当前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要继续贯彻执行,国民经济的调整工作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各方面都会出现新的变化,许多问题我们一时还很难看准,这就更需要注意新情况、新问题,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一起来解决遇到的问题,共同把税制改革工作搞好。
第三,加强税务机构,充实干部力量。税务部门担负着为国家积累资金的任务,工作十分艰苦,今后随着税制改革工作的进行,他们所担负的任务将会越来越繁重。这样就必须有一个健全的机构和有专业知识的队伍,才能胜任这个要求。因此,健全机构充实干部是组织建设上的一个很迫切的任务。与此同时,还要抓好干部的培训工作,使税务干部既熟悉税收政策业务,也懂得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不断提高专业化的水平,以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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