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1 作者: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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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次全国财政监察工作会议,是在监察机构中断二十年,重新建立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时间虽然很短,但开得很紧凑,很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要求。中纪委马国瑞同志昨天特地到会讲了话,讲得很好,对我们的工作给了很大的支持,我相信同志们听了都很受鼓舞。我没有很多话可说了。只简单讲几点意见。
(一)一年来的财政监察工作,是在边组织建设、边开展工作的情况下进行的。到目前为止,全国省市自治区一级财政部门都建立了监察处,相当一部分地、市、县的财政部门也设置了监察机构,或者配备了专职监察人员。这说明,各级党政领导很重视、很支持我们的工作。去冬以来,许多地区根据中央(78)四十四号文件和国务院(79)四十二号文件的精神,在党委的领导下,广泛发动群众,认真开展了财经纪律大检查,并严肃处理了一些重大案件。据十六个地区的不完全统计,前几年由于违反财经纪律而被侵占挪用的国家资金,总数就达几十亿元。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这里面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搞了计划外基建,也有不少搞了楼堂馆所,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掉了。毛泽东同志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我们的经济政策》一文中曾指出:“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
这次全国财政监察工作会议,是在监察机构中断二十年,重新建立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时间虽然很短,但开得很紧凑,很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要求。中纪委马国瑞同志昨天特地到会讲了话,讲得很好,对我们的工作给了很大的支持,我相信同志们听了都很受鼓舞。我没有很多话可说了。只简单讲几点意见。
(一)一年来的财政监察工作,是在边组织建设、边开展工作的情况下进行的。到目前为止,全国省市自治区一级财政部门都建立了监察处,相当一部分地、市、县的财政部门也设置了监察机构,或者配备了专职监察人员。这说明,各级党政领导很重视、很支持我们的工作。去冬以来,许多地区根据中央(78)四十四号文件和国务院(79)四十二号文件的精神,在党委的领导下,广泛发动群众,认真开展了财经纪律大检查,并严肃处理了一些重大案件。据十六个地区的不完全统计,前几年由于违反财经纪律而被侵占挪用的国家资金,总数就达几十亿元。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这里面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搞了计划外基建,也有不少搞了楼堂馆所,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掉了。毛泽东同志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我们的经济政策》一文中曾指出:“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命事业,为着我们的经济建设。”而我们现在竟如此侵占挪用、挥霍浪费国家资金,太严重了!如果大家还无动于衷,继续搞下去,那么,不但四个现代化实现不了,无法向全国人民作交待,而且也对不起战争年代流血牺牲的许多革命先烈。由此也可以证明,开展财政监察工作很重要,很必要,不仅有利于维护国家收入,节约大量资金,而且有利于打击歪风,伸张正气,推动各方面的整顿。这次开展财经纪律大检查是各地党委统一抓的,我们财政监察干部也做了不少工作,是有一份成绩的。
华国锋同志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建立和完善包括监督制度在内的各项制度,以防止我们的干部从人民公仆变成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财政监察是国家整个监督制度的一个方面。财经纪律检查也是党的纪律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财政监察工作,是加强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正确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需要,也是恢复和发扬我们革命战争时期艰苦奋斗的党的优良传统的需要。总起来说,也是为了保证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需要。在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没有纪律是不行的,没有监督也是不行的。我们应当在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满怀信心,鼓足干劲,把财政监察工作进一步开展起来。
(二)一九八〇年财政监察工作的任务,总的是要继续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两个文件的精神,切实加强财经纪律,更好地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为打好这个实现四个现代化的第一个战役服务。国务院四十二号文件说得很清楚,“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绝不是抓一次就能了事的”。前一段各地检查出来的违反财经纪律的种种问题,主要都是在四害横行的时候发生的。但是,“四人帮”打倒以后,这几年来,一些问题还继续发生。目前侵占挪用国家资金、兴建楼堂馆所、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之风仍没有完全刹住。打击报复的案件也不断出现。对于这些不良倾向,我们一定要继续不断地进行坚决的揭露和斗争。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出现了一种新的苗头,就是今年搞“改革”(例如扩大企业财权)试点,单凭某个人的一句话,或者报纸上的一条消息,便把中央和国务院的政策规定丢在一边,各行其是。这个问题不解决,财政上减收增支的口子就堵不住,财政平衡就有失去控制的危险。财权越下放,企业自主权越扩大,越需要加强监察和监督。此外,一九八〇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包干”办法,节余留用,增收归己;并鼓励一切有条件的事业单位挖掘潜力,从扩大服务中合理地组织收入。这些,也要求加强监督,促使各单位取之合理,用之得当,生财有道。这就是说,财政监察工作不但要同原有的种种不良倾向作斗争,而且增加了新的内容,任务是艰巨的。但是,一九八〇年的形势和条件,对开展财政监察工作也是十分有利的,对这一点,我们也必须充分看到。可以列举以下几点:
第一,今年国家调整消费与积累的比例关系和采取其他重大政策措施,总的来说,成绩很大。但随之而来的是财政收入不能随着生产的增长而相应增加,甚至还有所下降,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八字”方针,力争生产搞得好一点,财政多收一点,中央已决定,从明年一开始,就要抓紧增产节约运动。通过这个运动,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生产,一方面又要从节约使用能源中求增产增收。同时,还要从其它各个方面厉行节约,财政上坚决堵住任意减收增支的口子。形势逼人,我们的财政监察工作要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发挥作用。
第二,中央确定,明年财政实行新的体制,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分灶吃饭”。面对这一新的重大变化,各级党政领导将更加关心财政问题,抓紧增收节支,堵塞各方面的漏洞,这就必然要重视加强财政监察工作。
第三,全国计划会议对有关财政收支方面的若干政策杠子,作了明确的规定。比如,扩大企业财权和发放职工奖金,规定了最高限额。又比如,节约非生产性开支问题,一九八〇年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部分,按上年预算指标平均节减百分之二十,企业的管理费要求节减多一些。这些规定,一俟国务院批准下达后,即可执行。从财政监察的角度来说,这些都是开展工作的有力依据和重要武器。
第四,前不久,中央发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若干规定》,国务院发了《关于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制止滥发奖金的通知》和《关于坚决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通知》。有了中央、国务院的这些规定和通知,对开展监察工作,加强督促检查,都是有利的。
第五,更要看到的是,现在对搞违法乱纪、铺张浪费的事情,越来越不得人心。群众痛恨它,社会舆论反对它,只要我们狠狠揭露它,一呼百应,是会得到各方面积极支持的。
特别是前几天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听取计划、财政汇报时,对奖金问题、企业财权问题和执行政策问题等,都作了明确的指示。中央领导同志指出:“目前奖金有失去控制的情况,大家都向高的看,就高不就低,究竟奖金发了多少,财政部同志说滥发十几亿元,我看不只这个数字”。“扩大企业自主权,我是提倡的,但大量减少收入,就有问题,值得我们很好注意。”制度“该统一的要统一,劳动工资、物价、……奖金制度也要统一”。中央领导同志在计划会议总结时又说:“党和政府的现行政策,在中央没有作出改变以前,一切实际工作部门和宣传部门,都要继续贯彻执行。”这些指示,是对我们做好整个财政工作的很大支持和有力鞭策,同样,也是对我们做好财政监察工作的很大支持和有力鞭策。
综上所述,无论从形势要求到各项政策措施的规定,无论从中央领导同志的支持到社会舆论和群众的呼声,对我们开展财政监察工作,进一步贯彻中央和国务院的两个文件,都是十分有利和十分有力的。应当说,监察工作不是难做,而是好做了。当然,困难与阻力任何时候都会有的。没有矛盾,那会有进步。只要我们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去掉“三难”(阻力大,难办;冷讽热嘲,难看;案件处理不了,难交代)、“三不敢”(涉及群众利益的事不敢管,碰到顶头上司的事不敢抓,遇到“刮台风”不敢顶)的思想,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扎扎实实地把工作抓紧抓好,就一定能够为纠正不正之风,恢复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为国家增收节支,支持四个现代化的资金需要,做出很大的贡献。
(三)在新的形势下,对财政监察工作的要求高了,担子也重了。这也是客观的必然。那么,应当怎样来更好地完成财政监察工作的任务呢?
第一,现在有些同志劲头很足,净想抓大案,不想抓小案。实事求是的态度应当是,有什么就抓什么。大案要抓,小案也要抓。抓小案积少成多,也是一大成绩。至于大案,我的意见,没有,硬抓也不行。但是有了大案,我赞成你们说的,一定不能放过,而且必须狠狠地抓,一抓到底,抓出个水落石出。抓出大案,就可以引起震动,引起舆论的谴责,引起领导的重视,得到各方的支持。这样,财政监察工作就可以逐步树起威信,工作也就可以由被动逐步变为主动。
第二,对打击报复的案件要狠抓,这往往是民愤最大的事情。据我们了解,被打击报复的人中,绝大多数是财务人员,我们对这些同志特别要保护。发现了这方面的案件,一定要认真追查,决不放过。要想方设法,支持受害者,惩处搞打击报复的人,轻的可以内部通报,重的要公诸于报刊。只有这样,才能伸张正气,使广大财务干部都能挺起腰杆,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财务干部都发动起来了,也等于给财政监察工作扩了军。因为我们的人员毕竟是少数,而全国财务人员有几百万人,他们起来了,我们的财政监察工作就有了广泛扎实的基础。
第三,财政监察干部要发扬“五不怕”的精神,敢于坚持原则,在斗争面前不让步;同时在具体检查中,又一定要实事求是,注意掌握政策。对每个案情,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反复研究,正面反面的意见都听,切忌偏听偏信,误伤好人。在处理案件上,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对“四人帮”垮台以前发生的案件,主要是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一般可以从宽处理。但是对中央和国务院两个文件下达以后发生的案件,就应当严一点,不能原谅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财政规章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有的违法案件其中有合理不合法之处,对这类案情,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并且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提出改进的建议。如果不这样做,一味死扣财政规章制度,就会弄巧成拙,得不到各方的同情。总之,我们检查的案件都要经得起历史检验,我们的工作才算得上过硬。
第四,大家反映现在监察单位多数是“三新”(班子新,人员新,工作新),工作很难打开局面。这确实是事实。为了紧紧跟上新的形势,我希望你们加倍努力学习,尽快熟悉财政业务,提高政策水平,做到班子强,人员精,业务熟,顺利打开工作局面。
第五,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你们不仅要会做监察工作,而且要善于学会做宣传工作,做人的思想工作。上海市财政局总结了“晓之以理”、“导之以规”、“绳之以纪”的经验,我看这三句话总结得很好。大家都要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财政监督是通过资金分配、收支管理和日常业务活动来实现的。不限制浪费,就不能促进节约,不限制盲目性,就不能促进计划性。限制和促进、监督和服务是辩证的统一。所以可以说财政监督是寓监督于服务和促进之中,监督和限制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和促进,不要使人感到监察工作只是搞惩办而已。
为了加强财政监察,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同志要把监察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定期进行研究,并支持监察干部大胆进行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向党政领导勤汇报、勤请示,并且要紧紧依靠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支持,开展工作。目前财政监察机构尚未建立的地方,要尽快建立起来。人员不足的,尽量从机关内部调剂,调剂确有困难的,再报党政领导帮助解决。对案情的检查处理,财政部门可以要求与案情业务有关的兄弟部门参加。在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单位更要积极支持监察单位,协助他们把与自己业务有关的问题处理好。
(本文是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在全国财政监察工作会议上讲话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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