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人民公社的財务工作,促进公社的巩固与发展,天津市財政局根据市委財貿工作会議的精神,于1958年12月5、6两日召开了各区財政局长、公社財务部长和区社有关干部会議,研究討論了清理人民公社財务和建立新制度加强管理的問題。会后,各区、社在各級党委的統一領导,統一安排下,組織专业队伍,发动基层干部,采取突击的方法,积极地进行了清旧、建新工作。市財政局也抽出了一部分干部,深入公社进行协助和推动。在全体財务人員的积极努力下,到12月25日,全市18个农村人民公社已基本上完成了这一任务。
天津市农村从10月間实現公社化以后,各公社一般对財务工作是比較重視的,初步的建立了財政机构,有的制訂了管理办法,初步清理了原农业社的財务。但是由于原农业社时期,有的財会制度不够健全,有些遺留問題未能及时解决;有些必要的新的制度办法沒有跟上去,因而发生了一些問題,造成了一些損失和浪費。針对这些情况,这次采取了一面淸旧,一面建新,边整、边建的方法。在清理方面,抓住了三部分:一部分是原农业社的財务;一部分是成立公社以后的收支;再一部分是下放給公社的企业、事业和行政机构的清点接交。清理的內容,一般的包括固定資产、庫存物資及各項往来帐目三方面。通过結淸帐目,进行帐物核对,帐戶核对后,应补办手續的补办手續,然后登記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債权、債务淸楚。在清理过程中,針对发現的問題,还抓紧进行了思想建設、制度建設和組織建設等工作。
通过这次整頓財务,进行淸旧建新,使公社財务工作开始走向正軌,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同时也鼓舞了群众爱护公物的积极性。例如,有的赶車的社員,每天自动的把繩子保管起来,遇到雨天就自动的把車套摘下来,小的零件坏了也自己进行修理。
(天津市財政局通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