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3 作者:武礼英 江西省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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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完成2535.6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全省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732.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67亿元,增长7.6%。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税收增长放缓的形势下,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加。非税收入的运行与监管直接影响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质量,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升财政收入质量,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基础。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观念有待于进一步更新。《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15年出台以后,尽管江西省在学习宣传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有少数单位认为禁止当场收取现款规定得过严,没有充分考虑各地方、各部门的实际情况,部分执收单位财会人员仍然存在先收现后缴款的现象。少数单位仍然存在非税收入票据与往来结算票据相互串用的现象,片面认为只要资金进入了财政专户或国库就可以,票据之间的串用问题不大,没有意识到串用票据容易导致非税收入票、款不一致,没有正确理解财政票据在非税收入征收中的重要性及法律法规对各类财政票据具体适用的严格规...
2017年,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完成2535.6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全省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732.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67亿元,增长7.6%。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税收增长放缓的形势下,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加。非税收入的运行与监管直接影响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质量,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升财政收入质量,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基础。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观念有待于进一步更新。《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15年出台以后,尽管江西省在学习宣传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有少数单位认为禁止当场收取现款规定得过严,没有充分考虑各地方、各部门的实际情况,部分执收单位财会人员仍然存在先收现后缴款的现象。少数单位仍然存在非税收入票据与往来结算票据相互串用的现象,片面认为只要资金进入了财政专户或国库就可以,票据之间的串用问题不大,没有意识到串用票据容易导致非税收入票、款不一致,没有正确理解财政票据在非税收入征收中的重要性及法律法规对各类财政票据具体适用的严格规定。
(二)收缴管理体系需完善。一是收缴分成的不合理对非税收入管理积极性产生不利影响。如,部分废水项目收入中,上缴省级比例过高,市级分成比例低,剩余留存市县的部分甚至低于其收缴非税收入成本。二是收缴管理系统滞后。全省统一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一直未建立。如,票据管理使用的是财政票据管理系统,账务处理使用的是博思财务系统,两个系统未联网,也未与各单位联网,造成票据核销不及时,不能实时掌握收入进账情况,且每笔业务都要按明细科目手工填写缴库单,工作量大又容易出错。医疗机构、医保局使用各自的“医院门诊收费系统”和“社会保险信息网”进行开票和管理,未与财政票据管理系统联接,也造成该部分票据缺乏监管。
(三)监管制度建设较滞后。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过于多元、分散,不利于对征收主体的监管。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涉及教育、交通、质检、医疗、环保等多个方面,监管分散,存在征管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责权限不清、体制机制不同、管理水平不一的现象。虽然全国各省已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但还没有完全细化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与缓减免管理办法、稽查工作办法、罚没物资处罚工作规程、举报奖励办法、执收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同时,政府非税收入违法成本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整体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缺位。
(四)考核指标比重不合理。地方财政收入及其增长比例是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部分地方政府非税收入增速持续加快,所占财政收入比例过高,加上非税收入法治性不如税收收入,可能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甚至出现“税不够费来凑”的现象,不利于企业减负,对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影响。
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建议
(一)深入推进票据电子化进程。做好“两增两减”工作,即增加电子票据,减少纸质票据;增加通用票据,减少专用票据,从而达到优化办事流程、简化供应方式、规范票据使用的目的。对非税收入各个流程进行全面的网络化管理,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在大数据收集、整理、分析方面的优势,使票据管理系统与网络监管系统相结合,打造协调、科学、高效的票据管理模式。通过构建票据信息模块,对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横纵向对比,掌握非税收入的总体变化及内部结构变化,为财政收入调度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提供数据材料及分析依据。
(二)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做到以税收收入为主,非税收入为辅。第一,将政府性质收费项目并入税收一并收缴,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如,现阶段已经实行将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初始收费项目并入煤炭资源税,污染物排放环节征收的排污费在2018年后改为环保税。第二,从企业减负的角度考虑,财政部门应全面取消已征税资源的收费、基金。在防止重复收费的过程中,深入研究可进行费改税的项目,如可否将农网建设基金、文化建设费等并入税收管理体系。第三,区分不同收费项目的性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政府部门履行服务职能而对普遍群众征收的行政管理费用予以减免,简化群众办事创业手续;对特定服务对象非普遍服务的收费,如签证费、停车费等要予以保留,并且纳入预算制度进行管控;制度以外收费,即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乱收费,应坚决予以取缔。
(三)全面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第一,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把非税收入形成的财力,实行统筹安排,根据非税收入不同性质,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以政、事分离为基础,通过分类进行管理,同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实现征收与使用二者之间的分离。自觉做到依法依规足额征收,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支、收缴彻底分离,防止出现非税征管部门化、非税收入利益化倾向。第二,完善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工作进程,逐步将政府性基金中尚未列入政府性基金目录的项目,统筹转列到一般公共预算中来,同时强化对新批准设立项目的预算管理,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制度,实现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的全面覆盖。重点加强对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征收管理,如旅游资源、车牌拍卖、媒体及户外广告等收入的收缴管理。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真正实现国有资本反哺公共财政。
(四)加快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进程。第一,建立全网式的非税收入征收信息系统,以各执收执罚部门作为各个信息系统终端,实现收缴环节电子化操作,提高收缴效率。同时,优化创新其他中间环节的管理流程,在非税收入票据缴费时,银行可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通过设置二维码的方式完成代收工作,避免在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缴款人信息填写错误、相关缴费票据信息不全等因素,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收管理成本。进一步完善创新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从系统操作中规范征收管理行为,有效压缩“乱收费”等现象的滋生空间。第二,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模块,归集征收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将非税收入的征收来源、征收结构以及征收规模等情况进行公开,使民众有直接的了解渠道,加强非税收入的群众监督及群众参与。第三,以“金财工程”为依托,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建设,实现非税收入收缴、开票、对账、清分划转、缴库(退库)等业务流程的电子一体化改革,加快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实现非税收入项目动态管理、收缴统一渠道、数据集中统计和业务全程监控,有效降低政务服务成本,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制定完善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票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法律规定的同时,应分类制定相关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便于各地方政府在进行非税收入管理时有法可依、规范落实。可通过相关法律规定,确立非税收入征管机构的管理主体地位,将原非税收入管理的各项职能合理统一规划,集中归口到征管机构,解决非税收入多头管理、职能分散的问题。在目前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中,关于罚没物资收入处置没有统一、专项的管理制度,当出现无主财物、依法没收非法财物以及违法所得时,按规定应当及时上交国库。但移交、处理、处置、上缴方式和程序等具体规范化行为还没有在制度中体现出来。同时罚没资金管理随意性较大,增加了非税收入管理的风险,还有个别执法部门可能会出现罚没物资挪用、截留,甚至长期占用,或没有按规定及时将结案后的罚没物资上缴等现象。因此,还需要出台相关的罚没物资管理办法,加强罚没物资的管理处置。
(六)加强非税收入绩效监督。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将税收收入作为地方财政收入考核的重要指标,将规范管理、收入结构作为非税收入考核的侧重点。这就需要对各级执收执罚部门严格规范落实,将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纳入部门政绩考核指标,提高各执收执罚部门对非税收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责任感。同时,可广泛征求意见,设立合理合规的奖惩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基层部门对非税收入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的整体管理水平。在此过程中,要注意将绩效考评和行政问责两者相协调,建设约束与激励相结合、制度管理与提升效能并进的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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