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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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最新要求,北京市将在推进事前评估、跨区域、跨领域的重大政策评价、绩效公开等创新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抓紧出台《北京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统筹、财政牵头、部门主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保障体系。各级政府统筹各部门建立绩效管理联席会制度,深化各方参与的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各部门深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人制度,制定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制度及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全面绩效管理改革顺利实施。二是推进绩效成本预算管理改革,建立以质量和成本为重要考核内容、以结果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管理机制。实施“全成本”测算,建立支出标准化体系,完善不同类型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明确不同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区别公益性、准公益性、市场化项目的财政保障方式,建立“部门职责-保障范围-行业标准-投入成本-工作数量-施政结果-绩效考核”的预算管理机制。三是实现绩效管理的全面覆盖,优化支出结构,削减无效...
北京: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最新要求,北京市将在推进事前评估、跨区域、跨领域的重大政策评价、绩效公开等创新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抓紧出台《北京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统筹、财政牵头、部门主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保障体系。各级政府统筹各部门建立绩效管理联席会制度,深化各方参与的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各部门深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人制度,制定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制度及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全面绩效管理改革顺利实施。二是推进绩效成本预算管理改革,建立以质量和成本为重要考核内容、以结果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管理机制。实施“全成本”测算,建立支出标准化体系,完善不同类型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明确不同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区别公益性、准公益性、市场化项目的财政保障方式,建立“部门职责-保障范围-行业标准-投入成本-工作数量-施政结果-绩效考核”的预算管理机制。三是实现绩效管理的全面覆盖,优化支出结构,削减无效、低效资金,形成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推进目标管理全覆盖。完善新增事项的立项评估决策机制,推动事前评估关口前移,建立随报、随评、随入库的管理机制。健全预算执行管理,推进绩效跟踪与部门内控相结合,对目标实现程度和资金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扩大绩效评价横向覆盖,深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研究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绩效评价管理机制。推动绩效评价纵向延伸,探索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的战略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研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的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研究垄断性公共服务事项绩效评价。四是深化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绩效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实现预算执行和政策实施、资金使用和部门履职、绩效目标与人民满意的多项融合。
(本刊通讯员)
广东:“三统一、三强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广东省财政系统通过“三统一、三强化”积极构建覆盖政府采购全流程的信息公开机制,压实采购人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2017年财政部组织的全国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中,广东省排名全国第3位。一是统一信息公开渠道。指定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作为广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指定媒体,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2018年以来,省政府采购网累计发布政府采购计划227768条、采购公告32018条、采购合同152713个,并公开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诉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对省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以及对代理机构的检查通知等政府采购相关信息。二是统一信息公开范围。将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单一来源公示、采购计划、采购需求、资格预审公告、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含更正或变更公告)、结果公告、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以及投诉处理、集采机构年度考核、代理机构专项检查、行政处罚等政府采购监管信息等纳入信息公开事项范围,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各环节的信息公开全覆盖,并形成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格局。三是统一信息公开格式。为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行为,制定了全省统一的信息公开格式,包括单一来源公示、采购计划、采购需求、采购项目公告、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15种格式模板,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使用。四是强化信息公开责任。按照权责对等的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公开,政府采购监管信息由财政部门负责公开。突出采购人履行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把信息公开作为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和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五是强化信息公开时效。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明确时限规定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按法定时限公开。同时,建立合同备案和公开预警及通报机制。在省政府采购网设置预警功能,对采购人未按法律规定进行合同备案和公开的予以通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六是强化信息公开结果运用。实施信用监管,实现与“信用中国”信用数据的系统对接,通过简化信用查询使用、固化信用必查环节和强化信用结果运用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结果运用。
(本刊通讯员)
安徽来安:“三个突出”筑牢产业扶贫基石
2018年以来,安徽省来安县以产业扶贫投入为基石,筑牢脱贫攻坚战最强“堡垒”,成效显著。一是突出主攻产业脱贫工程。按照“四带一自”模式、“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抓生产过程服务和产销对接工作,确保产业发展完成全覆盖。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820万元,在11个贫困村,建设特色产业项目11个,实现贫困村产业扶贫2018年度全覆盖,累计资产收益316.49万元,11个贫困村789户贫困户1636人分红142.54万元,户均增收1806.6元。同时,今年以来累计发放特色种养业补助资金1653.9万元,惠及4617户贫困户;引导支持37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4135户贫困户发展产业。二是突出提升产业项目效益。创新开展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百人服务行动”,达到轮训全面覆盖,发放“菜单式”培训指南资料达500余份。通过加强农业推广“1+3”帮扶模式、科技指导“1+5”包保模式、技术服务队“1+1”服务模式,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农技服务扶贫工作机制,确保项目稳定收益。三是突出拓宽就业增收渠道。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招牌现场会等方式,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搭建就业供需平台,加强就业培训。目前,共完成就业扶贫车间驿站等4个,吸纳贫困人口就业47人;完成技能脱贫培训班11期524人,实现就业326人;旅游扶贫工程带动贫困人口脱贫80人、林业脱贫工程聘用贫困人口16人担任护林员,带动就业60人;电商扶贫实现农村电子商务网点全覆盖,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达450万元,带动贫困人口就业65人。
(苏俊涛)
湖南新化: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近年来,湖南省新化县高度重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门印发了《关于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深化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工作责任清单和《新化县村级财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采取集中督办、专项督查、重点抽查等方式,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向群众交出一本明白账、廉洁账、放心账。2017年以来,通过扎实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立案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288起,党政纪处分310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追缴违规资金578.82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57.68万元,通报曝光典型案件61起195人,达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聂朝晖 陈晓斌)
广西荔浦:筑牢对公账户资金安全防线
广西荔浦县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筑牢对公账户资金安全防线,增强资金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堵塞对公账户资金安全管理漏洞。一是开展对公账户资金安全内控制度管理自查。近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公账户资金安全内控制度管理自查,自查的内容包括相关财务人员对U盾、密码的保密措施,个人私章、支票的保管及相关防范措施。二是规范对公账户资金管理。做好财政专户归口管理,按照“管钱”与“管事”分离的制约机制,目前所有财政专户由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统一管理;加强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预算单位不得从零余额账户向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预算单位代管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各单位代管资金,要一律缴入财政往来资金专户,使用时从支付系统上指标到各单位零余额账户。三是规范对公账户开户、销户管理。按照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各类不允许保留的对公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撤销;财政专户的开设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并按照财政专户管理规定报财政部核准;预算单位专户的开设必须提供市级以上允许开户的文件,并经财政部门审批。四是加强对公账户资金拨付管理。明确资金拨款程序,出纳负责转账,会计要履行审核职责,单位领导要履行审批职责。五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内控管理。加强对公账户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要求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拨款印章由不同人保管,牢牢锁死资金拨付的最后一个环节,确保对公账户资金的安全。
(邓纹波)
福建专员办:强化无现金支付监管彰显公务支出公开透明
福建专员办通过国库授权支付资金动态监管,着力加强对驻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支出行为合规性、真实性的监督管理,加强无现金支付监管,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行为,实现公务消费的公开透明、网上留痕、全程监控。一是理念先行,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要求各中央预算单位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强调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中央预算单位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树立表率践行无现金支付。开展公务卡制度业务培训,宣扬规范使用公务卡的管理理念,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和公务卡报销程序。二是制度保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要求各预算单位制定本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公务卡使用范围,规范公务卡报销程序,对属于强制消费目录内的公务支出,一律实行公务卡结算,否则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要制定严格的财务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三是监控执纪,加大无现金支付监督力度。强化责任担当,将无现金支付的执行情况纳入国库授权支付资金动态监控重点内容,抓早抓小,动耴则咎。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率较低、现金使用率较高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办理公务卡、应用不用的、不通过管理系统平台还款的、不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使用公务卡的行为,限制减少现金的使用,做到令行禁止,切实提高公务支出的公开透明度。四是问责整改,提升财政监管的成效。定期向驻闽中央预算单位通报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公务卡违规的行为,如正式干部未办理使用公务卡、错误申请地方预算单位公务卡、正式人员公务消费未使用公务卡、物业公司或临时工代办采购等未使用公务卡、备用金报销而未使用公务卡、公务卡报销还款未通过网银公务卡支持系统等。要求各预算单位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对违规问题严肃问责,并举一反三,从管理和制度层面查找原因,不断规范内部操作流程,及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管理漏洞。
(陈超)
贵州专员办:扎实推进财政脱贫攻坚资金预算监管
贵州专员办立足“大扶贫”视野和格局,认真履行预算监管职责,对财政脱贫攻坚资金在贵州省级层面和部分县市的使用管理情况持续开展全过程预算监管工作,不断推进财政脱贫攻坚资金预算监管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做好提前下达脱贫攻坚资金督导,确保“粮草先行”。积极与贵州省财政厅联系沟通,共享收文台账,动态跟踪收文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及时提醒做好提前下达脱贫攻坚转移支付资金推进工作。同时,抽取市县财政部门开展点对点督导,督促其加快做好相关资金下达工作。二是做好脱贫攻坚资金绩效评价,突出“过程管控”。把重点放在关注脱贫攻坚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过程监控上,不仅关注钱是否用了、事是否做了,更关注目前事有没有做偏、钱有没有效果。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地方财政部门整改落实;对核查发现项目实施效果不佳、可能影响脱贫带动成效的问题作了梳理归纳,责成当地主管部门及时纠正。同时,秉承“完成绩效评价报告不是工作的结束,而是持续发挥评价成效的起点”思路,以问题为导向,继续抓好落实整改和后续管理,督促地方主管部门制定出台了相关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绩效管理办法,用制度化成果巩固监管成效。三是严肃脱贫攻坚资金使用纪律,强调“以案促管”。针对监管发现的问题逐一督促落实处理决定,追回套取、挪用资金,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等。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对包括专员办查处的纳雍县扶贫资金使用问题在内的15个典型案例向社会进行了公布,起到了极大的警示效果。四是积极开展扶贫资金调研,发挥“派”“驻”优势。贵州专员办围绕财政扶贫供给机制和涉农资金整合路径等主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重在接地气、解民忧、化民困,“派”“驻”优势和政策研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本刊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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