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创新发展是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驱动要素。近年来,株洲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有效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加大资金投入,为城市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推进十大统筹,财政创新投入倍增。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新增可用财力有限、各项政策性刚性支出不断攀升、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的背景下,株洲市出台了《推进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重点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费(罚没)和资产处置收入、专项收入、政府债务、专项资金、跨部门资金、产业资金(投资基金)、预算执行年中评估和动态调整、财政沉淀资金等十个方面进行统筹,运用存量增量两种思维,向存量要增量,使财政资金投向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支持城市创新发展的投入总量明显增长。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整合资金:一是在预算编制环节整合。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预算基数、切块概念,完善支出标准体系,预算安排由“基数+增长”逐步向“标准+动态”转变,按照“有保有压,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优先安排创新项目资金。二是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整合。通过部门内整合和跨部门整合等方式,将资金性质和使用方向相同的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和市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将其中可用于支持创业、产业项目发展的资金,有目的地向科技创新方向倾斜。三是在存量资金清理中整合。通过建立存量资金动态监控和与资金安排挂钩的奖惩机制,定期对各部门盘活存量资金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得力、效果明显的,在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上给予激励,形成以存量激增量,以增量带存量的科技资金投入良性运行态势。四是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中整合。坚持把“绩效优先”作为创新资金使用的基本原则,将500万元以上的大额专项全部纳入绩效监控,并对重点支出项目实施财政委托第三方评价,对评价中绩效明显的项目,在下一轮资金拨付或下年度预算安排中加大力度,优先支持保障。反之,则停拨或取消相关项目资金支持。财政资金“十大统筹”的推进,财政支持城市创新的资金明显变多了,四种资金整合途径的实施,也使得财政支持城市创新的资金安排更加集中高效。近五年来挤出财力安排了29亿元的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园区发展、特色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近三年,从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安排了12亿元,支持轨道交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等。
创立四支基金,财政资金效应倍增。近年来,株洲市注重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以基金撬动投入,探索了“财政资金—股权基金—信贷资金—社会资金”逐级放大的投入模式,为城市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使财政资金投入效益“乘数”倍增。一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通过加大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整合现有专项资金等措施,由市财政出资设立产业发展基金,作为政府引导性母基金,再与金融和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子基金,扶持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创新发展。二是设立青创基金。设立了首期2个亿的青年创业引导基金,主要用于引导青年创新创业投资,投资领域主要为轨道交通、通用航空等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先进技术的孵化与产业升级。2017年,青创基金投资株洲南方阀门和创锐陶瓷两家企业,取得了较好收益。三是设立风险补偿基金。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在全省率先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保险”四方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增加政府信用和风险补偿,引导银行机构累计为356家高新技术和产业园区中小企业提供21亿元的信贷支持,有效解决了园区高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推广“供应链金融”,推动核心企业与主办银行、配套企业签订“供应链金融”合作协议,建立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并纳入信贷风险补偿体系。近三年,累计帮扶46家企业获得银行信贷资金达2亿元。四是设立担保基金。建立了5000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个人、合伙、企业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累计贷款总额达到5.3亿元。同时,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累计实现财政贴息9000余万元。
拓宽三条渠道,财政资金效益倍增。努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采取政策激励、项目补助、股权投资等三种渠道,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明显提升。一是政策激励。把国家支持创新的优惠政策全面精准对接到位。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所得税等科技优惠政策,2017年,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30亿元,为企业减免各种税收近10亿元,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出台针对产业园区的国有土地出让收支优惠政策,发挥国土收入杠杆作用,园区土地出让收入的80%以上返还给园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有力促进了产业园区转型升级。二是项目补助。采取财政奖励、补助等形式引导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快产业转型。近三年市财政共投入科技创新引导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2.4亿元,重点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重大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及创新与研发能力建设。对经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研发平台,对科技成果转让转化、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瞪羚企业、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等,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引导企业加快创新的积极性。三是股权投资。通过政府与企业合作,设立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形式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如为支持轨道交通城建设,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引导资金4.5亿元,推动成立了30亿元的专项基金。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发展基金支持,轨道交通装备、航空产业将分别设立50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支持动力产业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 李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