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2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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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14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从建章立制入手,以部门为主导、以项目为依托,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扩面、四年推广”的目标进度扎实推进,在制度和机制建设、试点项目实施、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在制度设计上,自治区政府把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总体布局之中,相继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的通知》等30多个相关制度性文件,有力地推动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各盟市相继制定了一些行业或单项工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的制度性文件,如,乌海市政府出台了《乌海歌舞团改革方案》,率先从公益演出入手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巴彦淖尔市政府出台了《市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岗位实施办法》,包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等,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二)逐步完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 为确保购买服务顺利开展,自治区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盟市、旗县建立起了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
自2014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从建章立制入手,以部门为主导、以项目为依托,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扩面、四年推广”的目标进度扎实推进,在制度和机制建设、试点项目实施、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在制度设计上,自治区政府把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总体布局之中,相继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的通知》等30多个相关制度性文件,有力地推动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各盟市相继制定了一些行业或单项工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的制度性文件,如,乌海市政府出台了《乌海歌舞团改革方案》,率先从公益演出入手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巴彦淖尔市政府出台了《市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岗位实施办法》,包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等,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二)逐步完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 为确保购买服务顺利开展,自治区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盟市、旗县建立起了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负责购买服务的项目审定、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和效果评估等统筹工作。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府将海勃湾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列为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为购买主体,购买内容包括城区所有公厕、转运站的保洁维护和城区主次干道、工业园区等的清扫保洁工作。项目由财政部门对中标企业投入的设施设备、项目作业资金等进行严格规范的评审;财政和环卫部门及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确保环卫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环卫作业市场化后,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大提升,乌海市容环境明显改善,得到了广泛的社会认可。
(三)积极创新购买服务方式。各地各部门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因地制宜,积极创新,主要采取了定向委托、公开招投标和补贴制三种方式。定向委托主要适用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时,采取“费随事转”,政府部门把相应预算拨付给社会组织。如自治区民政厅委托自治区慈善基金会、老年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公开招投标主要适用于纳入政府部门财政预算的公共服务项目。政府公布项目内容完全参照政府招投标的程序,社会组织公平竞争。如自治区发改委、农业厅、经信委等七个部门推出了20多个购买服务项目,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承接主体。补贴制主要适用于“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的养老服务业。如自治区财政安排4500万元资金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床位补贴。此外,部分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以有限竞争或双方协商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公共服务。
(四)不断扩大购买服务范围。自治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较早的是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和乌兰察布市等地区。各地从办公场所物业管理、印刷、车辆保险加油和维修、会议及培训等自身履职项目起步,逐步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推向深入。目前,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已经扩展到教育、科技、文体与传媒、社保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交通运输等十多个领域,包括养老助残、公共卫生、保障性住房、污水处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等30多个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办公专业软件开发设计与维护、专业信息系统集成与网络建设、特许经营权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服务项目都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截至2016年底,自治区各级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达10亿元以上,各地区、各部门参与该项改革的积极性明显增强,购买服务的范围逐年扩大,财政资金投入逐年增加,成效逐步凸显。
(一)进一步创新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模式。通过政府投入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有效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促进了开放型的行政管理新格局的逐步形成。同时,也引导了新的公共服务提供模式的形成。比如,自治区信用建设服务中心(信用商会)承接自治区信访局、司法厅、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等机构委托的经济纠纷调解工作,2012年以来有效调解了5万多起纠纷,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在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进一步实现了政府职能和社会公众需求的有效对接。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和人口结构也开始呈现多元化。不同群体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同,单一依靠行政事业单位无法为不同群体提供服务,无法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政府购买服务一方面弥补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不足,无限扩大了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政府部门通过社会组织及时、准确发现不同群体的真实需求,从而实现政府职能和公众需求的有效对接。2014年,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组织举办了社区公益服务推介会,区政府向社会公布项目需求,社会组织展示项目实施方案,促成十几家社会组织承接了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公益服务项目。
(三)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降低了政府行政成本。政府购买服务一方面节约了政府设立服务机构的公务、养人费用,另一方面让社会组织承担群众性、社会性强的微观公共性服务,优化了资源配置,扩大了就业渠道,极大地提高了公共服务效率,实现了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目标。政府资金投入的“杠杆效应”也撬动了社会资金共同投入社会服务。自治区文化厅投入80万元资金,面向社会购买了5部大型舞台剧本、5部小戏类剧本,以及30场喜剧、小戏、小品曲艺类和主题晚会,组织开展公益性演出,极大地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调动了社会文艺团体创造热情和创作投入积极性,繁荣了自治区文化市场。
(四)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和服务能力的提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推行和发展,除依赖于政府自身的认识、采取措施的力度外,还有赖于社会组织的发育程度。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将政府购买服务和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结合起来,鼓励社会组织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自我治理能力,强化标准化建设、资质审查和跟踪指导,通过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建立外部监管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极大地提升了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形成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机构。赤峰市红山区西屯街道设立“社区公益微基金”,为社会组织提供小额资金支持社区项目建设,辖区企业累计捐助11.2万元。目前,自治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已有13000多个,其中自治区本级1415个,有社会认知度的社会组织数量明显增加,社会组织服务性明显增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基础性条件不断夯实。
责任编辑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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