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开始显现,尤其在2013年以后,互联网金融更是井喷式地出现在大众面前。但由于起步较晚,我国互联网金融并没有形成正式的业务模式,在带来便捷的同时引发了众多风险。因此,亟需提出相应的规制路径,为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奠定基础。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特征及风险
随着我国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尤其是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深入运用,使得新兴业态和互联网应用平台迅速崛起,互联网金融更是迅速占领了金融行业,并且以其独特的特点显示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首先从服务模式上来看,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模式,提供了多种金融活动路径,优化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活跃了金融市场,以其分享、协作、平等、开放的精神融入到了传统的金融模式之中,促进了金融行业的发展;其次,在金融市场上逐渐出现了风险聚集、资金聚集、科技聚集和人才聚集的四大现象;第三,从业态演变上来看,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两条路线主要是以创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来实现传统金融的转变和互联网企业跨界渗透这两种方式;第四,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动力上来看,互联网转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促进了产业的形态演进,革新了互联网的技术,弥补了传统金融模式的不足。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主要存在如下风险: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主要的风险之一,在互联网金融的经营过程中是无法避免的。在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交易中,各大互联网金融企业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以及在金融交易中的虚拟性良莠不齐,恶意违约事件时有发生。例如,在经营P2P网络信贷模式中,线上审查人员进行的通常是无质押贷款和无抵押贷款的审查,这种贷款模式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有可能出现借款人不还款或者不按时归还借款等风险。还有的借款人通过虚假资料和虚假征信等方式来骗取资金,为金融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而在众筹平台中,信用风险同样无法避免。例如,众筹平台在经营过程中筹到的募集资金因缺少管理使不法分子趁虚而入,或者筹集相应的资金后,发起者不能如期兑现等。
流动性风险。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网络金融和手机金融也逐渐在生活中运用和普及,资金规划和网上支付等现象更是十分普遍,增加了互联网金融企业流动性管理的难度。倘若流动性管理不当,会出现互联网企业资金断链等危险状况。另外,众多金融创新的不断出现,金融工程和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运营管理时运用了众多的计量模型和数据模型,这两种模型的运用使得市场流动性波动增大,极易引发资金过剩和资金短缺等问题。比如,在债权转让网络信贷时,由于开标方式不同对产品的金额和期限进行分解,将大额的资金分解为小额资金,将长期贷款分解为短期标的,在此过程中很容易造成资金和期限的错配,从而引发流动性风险。
法律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刚刚兴起,相关法律法规依然滞后,使得互联网金融在运营时面临着极高的法律风险。例如,众筹平台有着广泛的参与性,但是其内部管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在众筹过程中极有可能出现侵犯知识产权和非法集资犯罪行为,侵犯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另外,在对第三方支付公司所颁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条例中,对客户备付金产生的利息问题并没有在第三方公司的业务中有具体的规定。除此之外,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隐蔽性和匿名性,其中资金来源很难辨清,可能产生洗钱行为。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规制路径
完善组织结构,推动信用风险的防范。要从强化贷后科学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风险管控、强化社会责任、明晰职责边界和建立健全组织结构等方面着手,通过完善金融企业治理结构和强化金融企业的内部管理,做好应对信用风险的工作。例如,在P2P网络信贷平台中,可以通过第三方资金托管来实现资金交易的结算与清算分离、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两方面管理、平台服务独立性与客户资金安全性的合规经营。要强化对众筹平台的责任和自身信用管理工作,加大对相关发起者的审核力度,跟进平台后续项目的发展等。
完善产品设计,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在规避与防范流动性风险时,要完善金融产品的设计,注重流动性监控,将流动性管理置于整个公司的风险管理框架之中,加强对金融产品文档和交易记录的管理,做好对流动性风险的检测与监督,制定应急方案和流动性测试,有效减少流动性风险所带来的危害。要及时关注相关金融工具和金融新产品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框架结构所产生的影响,建立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转移机制和科学定价,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由于流动性波动为金融企业带来的影响。与此同时,还要积极建立流动性的提供者制度,完善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的金融拆借,有效减少流动性风险所带来的不良影响,防止个别机构的流动性风险向整个行业扩张与传递。
推进立法建设,解决法律风险问题。首先,要实施差别监管,推进立法建设,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细化监管职责,明确所需要监管的主体。其次,要在传统金融运营模式的基础之上,及时对互联网金融中的交易模式进行规范,强化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运行模式的监督管理,引导其健康发展。最后,还应加强互联网金融的储备工作和人才培养,加强互联网金融内部的自律建设和管理控制,从而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的聚集与融合。
责任编辑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