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十九大代表、青海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巨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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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贵在实践,重在落实。青海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完善财政政策和制度机制,推动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际成效检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成果。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公共财政是稳定经济运行、保证充分就业、保障社会公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有力杠杆,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支撑。财政部门所有业务都是党领导下的具体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化。因此,财政干部要立足财政看全局,跳出财政看财政,不断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不断强化“财”要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把财政资源管好、用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一要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政...
党的十九大报告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贵在实践,重在落实。青海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完善财政政策和制度机制,推动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际成效检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成果。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公共财政是稳定经济运行、保证充分就业、保障社会公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有力杠杆,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支撑。财政部门所有业务都是党领导下的具体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化。因此,财政干部要立足财政看全局,跳出财政看财政,不断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不断强化“财”要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把财政资源管好、用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一要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主动向省委、省政府、省人大汇报财政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改革以及重要事项,依靠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开展工作,确保党对经济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财政工作正确的前进方向。二要注重提升以财辅政的能力。主动把财政工作融入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紧紧围绕省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规划目标,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主动跟进研究,研究贯彻落实“四个转变”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四个转变”的有效落实推进“四个扎扎实实”在青海大地落地生根。三要始终加强财政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建设。财政干部不仅要善于从经济角度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措施,更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全局观念,自觉做到在大局下思考财政工作,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一心一意谋发展,在发展中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矛盾
党的十九大报告从发展的范围、领域和发展的层级与质量等维度,对我国当前的社会主要矛盾做出新的重大判断,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青海实践情况看,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青海经济社会发展驶入了快车道,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但是从总体上看,与东部发达省份比发展仍然相对滞后。从省内发展情况看,城乡之间、东部地区与青南地区之间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也客观存在。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发展仍然是解决青海所有问题和困难的关键。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妥善应对收入增长放缓、支出刚性增长的财政运行态势变化,遵循发展规律,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合理把握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节奏和力度,不断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发展提质增效,在发展中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一要充分发挥财政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新常态下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积极筹措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扩大政府公共投资,集中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为增强经济实力、优化发展条件、保障改善民生提供基本支撑。二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对经济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普遍性降费和政策性减税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在贯彻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同时,完善支持工业经济运行、扶持企业发展、促进城乡就业等财税措施,推进科技创新、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三要充分发挥PPP、政府性基金等平台对社会资金的“撬动”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在继续用足用好以奖代补、后补助、“拨改投”等行政性投入方式,以及持续加大财政金融联动力度的同时,切实把探索使用新的政策工具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PPP、政府性基金平台在支持全省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强化风险意识,坚决禁止借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坚定不移护生态,在绿水青山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青海的生态保护与建设。为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要求和青海省委“四个转变”新思路落到实处,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青海各级财政坚持把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统筹协调省、州、县三级财力,采取盘活存量资金、地方政府债券、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等多种方式,累计投入各类财政资金639亿元,年均增长12.6%,全力支持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各项工作。特别是在自有财力规模小、民生保障任务艰巨、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坚持自我加压,主动克服困难,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在财力安排上除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刚性支出外,优先集中财力支持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2013年至2017年,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77.25亿元,与十七大同期相比,增长了4.7倍,全省生态环保类财政资金在全年总支出中的占比始终保持在8%以上,初步形成了较完备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在财政资金的有力支持下,生态补偿机制、三江源一二期工程、草原生态奖补和祁连山、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等34类生态项目和山水林田湖、节能降耗减排、湟水河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23类环保项目顺利推进。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一是持续加大生态投入力度。在支持生态保护和建设上,更加注重推动绿色发展,按照算好“绿色账”、走好“绿色路”、打好“绿色牌”的要求,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协调联动,积极支持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试点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进一步健全完善异地办学奖补、燃料补助、生活补助、生态管护岗位等各项生态补偿政策,广大农牧民充分分享生态保护政策红利,不断提高农牧民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形成发展与保护、保护与民生良性互动互促的局面。三是大力支持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加大对发展绿色经济的投入,支持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牧业,加快工业经济循环化布局和改造步伐,积极构建具有青海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绿色产业体系。
持之以恒保民生,坚决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同全国其他地方相比,在青海做好民生工作,关系到全面小康的实现,关系到生态保护成效,关系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更为重要更为特殊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青海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小财政办大民生”理念,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整合存量资金,每年将75%左右财力用于民生方面,民生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加快补齐,全省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更加坚定,全省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局面更加稳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跟进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把补齐民生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方面,加快补齐民生建设短板。强化底线思维,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增加预算安排、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整合存量资金等措施,加大对社会发展中“薄弱”环节和“短腿”方面的投入力度,优先保障民生投入,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兜住基本民生需求底线。特别是要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加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另一方面,注重建立科学的民生保障机制。既要立足当前、尽力而为,又要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坚持雪中送炭,不搞锦上添花,注重保基本、建机制、可持续,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努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让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持续深化抓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这进一步明确了财政改革发展的努力方向、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是做好财政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各级财政部门要以钉钉子精神着力谋划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发展工作,推动全省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要深入推进财政自身改革。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深化财税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以破解制约财政发展的深层次障碍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凝聚改革合力,根据中央安排稳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财政体制;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跟进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主体框架;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改变财政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加快推进税制改革,结合全省阶段发展现状,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税源,加强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逐步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二要为全省改革提供保障支撑。充分发挥财税体制改革作为整体改革突破口和基础支撑作用,紧扣三大“国字号”改革,以及“放管服”、国资国企、科技体制、养老保险制度等全省性重点改革,主动进位,深入研究,努力做到财税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相互衔接,消除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障碍,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注入活力。三要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健全完善支出管理办法,强化支出刚性约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大对固化项目的清理力度,下大力气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收、调、减、控”并举,盘活存量资金,防止资金“趴在账上”、“停在路上”。通过加强绩效评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措施,强化对财政收支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领域,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 廖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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