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近年来,山东省临朐县积极加快财政信息公开,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持续完善财政财务信息公开的机制制度,强化对部门单位及乡镇信息公开的考核激励,财政信息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较好推动了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一)公开的部门单位不断扩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截至目前,财政信息公开从2014年的25家政府部门,已经扩展到县直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和全部乡镇。为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全覆盖,临朐县还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公开试点制度,将财政财务信息公开范围由一级预算单位延伸至二级预算单位。
(二)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财政信息公开内容涵盖了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信息,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社保基金收支、三公“经费”的预决算信息,还包括机关运行经费、民生政策、政府采购信息、专项资金分配等信息,各类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一系列民生关注的热点也一并公开。通过信息公开,部门单位的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以及资产负债、财务收支等各方面信息透明度明显提升。信息公开内容逐步细化,如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开报表由2014年的10张报表扩展...
信息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近年来,山东省临朐县积极加快财政信息公开,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持续完善财政财务信息公开的机制制度,强化对部门单位及乡镇信息公开的考核激励,财政信息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较好推动了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一)公开的部门单位不断扩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截至目前,财政信息公开从2014年的25家政府部门,已经扩展到县直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和全部乡镇。为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全覆盖,临朐县还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公开试点制度,将财政财务信息公开范围由一级预算单位延伸至二级预算单位。
(二)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财政信息公开内容涵盖了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信息,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社保基金收支、三公“经费”的预决算信息,还包括机关运行经费、民生政策、政府采购信息、专项资金分配等信息,各类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一系列民生关注的热点也一并公开。通过信息公开,部门单位的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以及资产负债、财务收支等各方面信息透明度明显提升。信息公开内容逐步细化,如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开报表由2014年的10张报表扩展到目前的35张,收支数据已细化到支出经济科目的“项”级科目,便于公众更详实地了解财政资金的流向和流量。
(三)公开的方式呈现多样化。县直部门单位及乡镇财政信息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自身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外,公开方式还在不断丰富。比如,对涉及民生的重要政策,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及就业、强农惠农资金发放等财政财务信息还可以通过印发宣传材料、镇(村)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进行公开,群众可以详细了解各类政策及政策的兑现等情况。
(四)公开的激励机制持续完善。目前,临朐县已把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范围,明确公开工作的重点,细化了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权重,按季度通报进展情况,县直部门单位及乡镇财政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提高。
当前,基层财政信息公开主要是在上级公开框架内,公开的财政信息主要是“必修”科目,比如财政总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等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涉及到的科目也复杂繁琐,普通群众难以看懂。而多数群众对财税政策落实,如居民房屋购置契税补贴,以及专项资金分配或发放,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危房改造资金、种粮补贴、库区移民补贴等微观财政信息感兴趣。由于目前财政基层信息公开基本还是为公开而公开,缺乏与公众的交流互动,通过调查发现,公众对基层财政信息公开关注度不高,很少有人去关注或表达自己的观点,使得财政信息公开的作用大打折扣,影响了信息公开的生命力。为此,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强化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解决信息公开分散问题。按照“搭建一个平台、展示全部信息、实施有效监督”的原则,在保持原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整合公开资源,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将分散公开的县乡财政总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政策解读、专项资金分配等信息,纳入统一平台、集中展示,并对公开信息进行分类分级,使公开信息更加清晰、层次更加分明,有效解决公开渠道多、公开内容分散导致查找较为困难的问题。同时,对有信息公开任务的所有单位开设数据端口,确保信息自主上传。
(二)丰富基层财政信息公开形式与内容,增强信息可读性。信息公开形式上,尽可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增加必要的注释、图表,让公众真正读懂政府的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效果如何等等。丰富公开载体,拓展多元化公开渠道,可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畅通财政信息公开渠道。民生政策等信息还可通过服务大厅、公示栏、便民手册等方式进行公开,让群众能够及时、准确掌握最新财政信息,方便查阅和监督。县乡财政作为财政资金使用的“最后一公里”,在财政信息公开重点应进一步兼顾微观信息,通过公开,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倒逼财政改革与管理。
(三)完善与公众信息公开交流机制,提升公众参与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工作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建立信息公开对话机制,及时收集和汇总公众意见与质疑,有效回应社会公众的监督,推动信息双向交流,实现政府、部门单位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推进提升政府工作效能。
(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常态化,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对政府预决算和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力争在法定时间内提前公开;专项资金分配、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信息力争按资金使用进度或工作进度实时公开;财税政策以及民生政策标准等信息,根据政策制定、变更、取消等情况,实时动态更新。所有信息一经公开永久保留,确保公开严肃性。
责任编辑 廖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