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3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大]
[中]
[小]
摘要:
作为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被誉为模范自治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一直是内蒙古的优良传统。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众多,目前生活着蒙、汉、满、回、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55个民族,2511万总人口中共有少数民族551万人。多年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固树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思想,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边境牧区旗县市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继承发扬,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
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发展,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财力建设的支持。特别是从2000年起,分税制财政体制日臻完善,中央财政专门设立了民族地区转移支付...
作为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被誉为模范自治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一直是内蒙古的优良传统。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众多,目前生活着蒙、汉、满、回、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55个民族,2511万总人口中共有少数民族551万人。多年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固树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思想,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边境牧区旗县市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继承发扬,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
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发展,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财力建设的支持。特别是从2000年起,分税制财政体制日臻完善,中央财政专门设立了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支持民族省区、非民族省区的民族自治州以及非民族省区非民族自治州的民族自治县加快发展,增强少数民族地区的财政保障能力,逐步缩小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建立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资金总额按照公平规范的原则分配,采用规范的公式化方式,力求办法科学、结果合理,增强转移支付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同时,保证各地分享的转移支付额不低于以前年度的水平,促进少数民族地区财政平稳运行。
加大对“三少”民族支持力度
国家在对内蒙古整体发展给予支持的同时,始终关心“三少”民族的发展。“三少”民族是指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三个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针对“三少”民族聚居区发展现状,制定发展规划,加大项目和资金投入。项目引进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教育与培训相结合、生产与生活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项目建设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品、整村推进;资金投入注重有主有次、有先有后、统筹发展;资金管理要求科学规范、不盲目确定发展项目、不随意分配发展资金。“十一五”期间,“三少”民族聚居区累计得到发展资金12.1亿元,实施746个项目,61个嘎查(村)全部实现“四通五有三达到”目标。“十二五”期间,“三少”民族聚居区累计得到扶持资金25.81亿元,实施项目1359个,贫困人口减少79.10%。此外,从2014年起,自治区还把对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的财力补助和税收返还纳入补助基数。
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70年来,自治区民族教育事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落后到繁荣发展的历程。自治区第一任主席乌兰夫同志立下“就算兴办‘马背小学’,也一定要让牧民的孩子接受教育”的庄严承诺,并明确提出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校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以及蒙汉中小学实行分校分班办学的指导方针。进入新世纪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把教育作为抓团结、抓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始终坚持“优先发展、重点支持”民族教育,在事业发展规划上优先谋划民族教育,在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民族教育,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安排民族教育,全区教育支出由1947年的不足3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536.5亿元,年均增长7.93%,高于同期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增长速度。特别是“十五”时期的中小学布局调整、改善办学条件,“十一五”时期的“两基”达标、改造薄弱学校,“十二五”时期的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发展等重点工作中,自治区在民族教育上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建立起高效的民族教育经费支持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为发展民族教育、实现教育公平、培养少数民族人才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
自治区各级财政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投入的专项资金由自治区成立初期的不足1万元逐年提高,“十五”时期近1亿元、“十一五”时期近12亿元,到“十二五”时期提高到近20亿元,实现了民族教育的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费,部分地区实现了15年免费民族教育,全区各学段少数民族在校生所占比例均超出其人口所占比例,各项主要教育指标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少数民族受教育规模和程度实现历史新高,民族学校在办学条件标准化、信息化和均衡发展等方面走在了当地同级同类学校的前列。
支持蒙医药事业发展民族瑰宝重焕光彩
蒙医药有近5000年的历史,经过逐渐吸收发展已形成一个独立而完整并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的传统医药学体系。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十分重视蒙医药的发展,不断加大对蒙医药的投入,全区蒙医事业费财政补助由2001年的6800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1亿多元,再到2016年的14.87亿元,增加21.86倍。一是支持蒙医药标准化体系建设。2005年—2007年,项目第一阶段总投入达1458万元,并率先实施了财政投入绩效评价管理。此后,自治区每年投入600万元,用于建设GLP实验室,规范了蒙医药诊疗活动和药物研究。二是支持蒙医服务能力建设。投资近3亿元新建了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投入15.5亿元支持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二期扩建工程、自治区中医医院住院楼和55所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建设,使蒙医中医医院与同级西医医院的基础设施差距进一步缩小。同时,安排2.7亿元加强各级蒙医中医医院内涵建设,投入专项资金支持38个贫困旗县蒙医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了蒙医医疗服务体系的综合能力。三是支持蒙中医药改革。将蒙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纳入新农合和医保住院报销范围,蒙药(包括成药、饮片、制剂)全部列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同时提高报销比例15%—20%,降低起付线20%—50%,鼓励蒙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在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中,进一步体现“蒙中西药并重”的原则,建立起具有民族区域特点的基本药物制度,满足各族群众的基本用药习惯。在旗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不断加强公立蒙中医医院优势特色能力建设,完善公立蒙中医医院投入补偿机制,加强公立蒙中医医院内部管理,开展了蒙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工作。四是弘扬蒙中医药文化。支持蒙医药专业高等教育,蒙医药教育规范化程度走在全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前列。蒙医火针、整骨等3项蒙医药项目被批准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蒙医心身医学等20项被批准为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建成了蒙医药博物馆,并利用八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协作机制,推进蒙医药文化传播及运用。
支持乌兰牧骑发展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文化服务
乌兰牧骑,蒙语意为“红色的嫩芽”,是内蒙古草原上流动演出的文艺团体,是一支有着浓郁民族特点的文化轻骑兵。1957年,第一支乌兰牧骑诞生在苏尼特右旗草原,以短小精干、队员一专多能、节目小型多样、装备轻便灵活的组织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风格,创作、排演节目,丰富农牧区群众文化生活,成为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排头兵和主力军。从第一支乌兰牧骑成立以来,自治区各级财政从机制创新、经费保障、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倾斜。从2014年开始,自治区每年安排全区乌兰牧骑惠民演出补贴及奖励经费1660万元,支持乌兰牧骑创作、演出作品,每支乌兰牧骑每年惠民演出不少于100场,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助力自治区文化强区建设。
乌兰牧骑成为推动农牧民享受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的一个重要力量。目前,各地都已把乌兰牧骑纳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所有乌兰牧骑都定为全额拨款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多数旗县把乌兰牧骑公益演出补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目前,全区乌兰牧骑已经发展到74支,队员达到2800多人,每年为基层群众提供演出7000多场,为凝聚民族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乌兰牧骑”这个光荣称号已成为深入基层巡回活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代名词。
责任编辑 张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