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甘肃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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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甘肃财政以优化组织架构和强化监督职能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和健全机制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建立嵌入财政业务流程的监督机制,实现监督常规化、程序化,在保障财税政策执行与落实、维护财经纪律与秩序、规范财政管理与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夯实基础 大力促进财政监督科学规范管理
(一)强化职能与优化机构相结合,提升监督地位。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财政收支规模日益扩大,财政监督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厅党组审时度势,按照“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督”大监督理念要求,将财政监督定位于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构建大监督机制,强化财政监督工作。由厅长直接分管财政监督工作,监督局局长负责具体事务,其他厅领导根据分工,负责相关处室日常监督工作。监督局在承担项目资金监督职能的基础上,还承担了厅党组赋予的两项重要职责:一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话语权。干部轮岗交流、提拔任用,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前,必须征求监督局意见。监督局根据干部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绩效管理等方面遵守财经纪律情况,...
近年来,甘肃财政以优化组织架构和强化监督职能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和健全机制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建立嵌入财政业务流程的监督机制,实现监督常规化、程序化,在保障财税政策执行与落实、维护财经纪律与秩序、规范财政管理与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夯实基础 大力促进财政监督科学规范管理
(一)强化职能与优化机构相结合,提升监督地位。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财政收支规模日益扩大,财政监督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厅党组审时度势,按照“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督”大监督理念要求,将财政监督定位于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构建大监督机制,强化财政监督工作。由厅长直接分管财政监督工作,监督局局长负责具体事务,其他厅领导根据分工,负责相关处室日常监督工作。监督局在承担项目资金监督职能的基础上,还承担了厅党组赋予的两项重要职责:一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话语权。干部轮岗交流、提拔任用,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前,必须征求监督局意见。监督局根据干部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绩效管理等方面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对拟任用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的审核权。全面开放部门预算管理、国库支付、指标管理等系统,监督局对省级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的预算以及财政部下达的各类资金指标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对拟安排的各类项目和资金,在分配下达前须经监督局审核。
(二)完善制度与创新机制相结合,规范监督管理。省财政厅紧紧围绕“推进建立完善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目标,以完善制度体系为支撑,以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控制为重点,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全过程,形成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财政运行机制。在完善监督制度的同时,经过探索实践,建立了“六大监督机制”,推动高位监督、全员监督落到实处。一是预算编制同步监督机制。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对部门预算项目进行审核,对预算单位申请新增的重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监督,未经评审通过的项目不得列入年度预算。二是预算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在预算执行中,监督局通过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相关处室(单位)的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对重点支出项目、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等实施跟踪监督。三是预算绩效同步监督机制。对相关业务处室(单位)绩效评价的工作质量、指标体系、目标实现程度、评价结果利用等进行监管。四是重点项目评审监督机制。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重大资金安排,监督局对相关业务处室(单位)项目前期评审论证过程实施监督。五是检查成果利用及问责机制。监督检查成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对问题严重的采取通报、扣减或收回财政资金等措施予以相应处罚,并定期向厅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报告有关处室(单位)对监督检查成果利用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六是联合监管机制。经与财政部驻甘专员办沟通协调,对中央要求的重大专项和双方确定的专项检查,整合人员力量,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联合审核、检查,并将结果充分应用在预算安排、绩效管理、干部考核等方面。
拓展职能 着力推进财政监督业务转型
(一)源头审核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突破监督瓶颈。开展预算编制和执行监督,是甘肃财政监督业务转型的重要标志。省财政厅通过预算编制审核、建立指标台账、指标文件会审、项目评审监管、项目绩效再评价等方式,建立了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运行机制。
开展预算编制同步监督。省财政厅及时调整了部门预算编审流程,在部门预算编制“二上二下”各环节增设了监督审核功能,采取会审的方式同步审核部门预算编报情况和省级预算部门项目库管理情况。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充分应用专项检查、会计监督、项目评审和绩效监督结果,对部门预算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特别是对预算单位申请新增项目进行重点评审论证,对测算不严格、依据不充分、项目名称不规范、编制内容不细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未经评审通过的项目不得列入年度预算,确保预算编制更加规范合理。以清理整合专项资金为抓手,对省级项目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取消已到期、任务已完成和失去政策依据的各类专项,专项数量由2013年的557项压减到2016年的90项,有效运用于年度预算编制。
强化预算执行同步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预算执行控制,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支出全过程。一是全面掌握资金运行基础信息。整合省级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指标、实拨及总账一体化系统,建立了财政资金监控平台,贯通了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实现了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监督的无缝对接,不断提高财政监督信息化水平。二是加强资金分配源头审核。实行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专题会议研究制度,监督局重点从指标来源是否清楚、分配依据是否充分、评审论证是否规范、项目是否属于重复申报多头安排等方面进行审核监督。2013年以来,累计对资金来源不明、分配依据不充分、数据计算错误、随意调整项目、超范围安排等100多笔支出提出意见,回退业务处重新审核办理。三是强化财政支出项目评审。将评审职能作为预算过程控制的关键布控点,建立了由部门预算管理处和投资评审中心共同参与的评审监督机制,把预算编制新增项目、预算执行中追加项目和再分配项目等明确纳入评审范围。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项目资金,重点进行评审,2016年评审预算项目125项,涉及资金40.81亿元,审减不合理资金4.11亿元,充分发挥了评审节支增效作用。四是实行支出进度考核制度。每年分4个节点对省级预算和中央补助资金支
出进度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在全厅通报,督促相关业务处室加快支出进度,有效提升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
(二)绩效管理与绩效监督相结合,拓展监督领域。改进传统资金管理方式,坚持把绩效理念贯彻财政工作全过程,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构建了绩效评价处负责制定预算绩效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部门预算处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监督局进行绩效监督的三位一体绩效管理格局。制定了《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和考评办法》等20余项制度办法,设计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部门支出三套考核体系和综合业务评价、财政管理评价、项目投资评价等20余项指标体系,协助预算单位建立90多个“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项目对应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公开征选了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为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实现了省级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全覆盖,开展了部门整体评价、综合评价和部分竞争性项目评价,选取涉及70多个县区、资金规模约25亿元的“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两个项目,完成“财政政策、制度、支出结构绩效评价”试点工作。选择具有代表性和持续性的项目,从项目组织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过程和结果等四个方面进行再评价,及时反馈结果,保障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改进方式 努力提升财政监督的广度与深度
(一)专项检查与重点调研相结合,发挥监督优势。省财政厅充分利用财政监督的人力资源和便利条件,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主动作为,深入调查研究。围绕重大财政政策执行,组织开展了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财政专户清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等专项调研检查,推动加强相关领域财政管理与改革,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开展了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精准扶贫方案贯彻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双联惠农贷款资金、岷县漳县救灾物资管理、小农水专项资金使用等专项调研检查,发现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民生资金安全和政策落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围绕严肃财经纪律,连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违规资金全部收缴国库,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处罚并公开通报,财政监督警示震慑作用充分发挥;开展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重点对126家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和单位延伸检查,查出违规资金近15亿元,调整用于保民生、补短板、增后劲,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扩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效果;连续开展市县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推动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促进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查处、纠正基层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资金2363.45万元;开展全省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专项检查工作,促进建立健全税收等优惠政策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各类违规资金18.4亿元,提出整改意见,推动完善非税政策,加强财政管理。围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履行会计监督职责,选择教育、医药、交通、节能环保、农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近三年来,共查处各类违规问题金额29.7亿元,处理处罚437家单位。同时,按照“五年轮查一遍”和“分类监管、随机抽查”要求,累计检查94家会计师事务所,促进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水平和社会公信力,维护了财政资金合理使用和市场经济秩序。省财政厅在检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及时反映宏观经济运行和财税管理方面的新动向、新问题,引起省上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结合财政监督检查调研情况,完善了城乡低保、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估等多项政策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落到实处,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基础保障。
(二)联合监管与结果利用相结合,提升监督成效。省财政厅在加强财政监督的同时,积极联合外部监督力量,注重信息和成果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驻甘专员办沟通协调,对中央要求的重大专项和双方确定的专项检查,整合人员力量,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联合审核、检查,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检查情况,提升检查成效。二是加强与审计署驻兰办、省审计厅沟通协调,互派人员参与专项检查,共享审计结论和财政监督检查结果。三是对近年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明确责任主体,一对一进行对接,强化整改措施,确保落到实处,并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从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进项目库建设、完善资金分配机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创新财政支持手段等方面提出了规范管理意见和建议。四是通过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内部离任审计监督,将财政监督渗透到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从过去只注重财政资金链末端监督转变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问效相结合,完善了财政内部监督与预算监督制衡机制。五是根据监督管理办法和内部监督操作规程规定,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项目评审结果和绩效监督结果反馈相关业务处室,作为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财政资金分配科学、规范、透明。
责任编辑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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