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陈建国 云南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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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云南财政要认真落实“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工作总要求,紧扣财税改革重点难点,细化预算编制,强化整合盘活,硬化预算约束,公开财政信息,加快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领域,创新扶持方式,厚植财源基础,注重绩效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勇于创新 持续深化财税改革
积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严格遵循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基本原则,将适宜由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上移,明确省级政府在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职责,将有关居民生活、社会治安、城乡建设、公共设施管理等适宜由基层政府发挥信息、管理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下移,2017年重点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方面取得改革进展。根据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财政体制以及基层政府财力状况,合理确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避免将过多支出责任交由基层政府承担。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云南在维护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以及生态保护、脱贫攻坚等方面所承担的特殊事权。根据事权划分改革情况,在保持省与各地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规范省与州市财政收入分配关...
2017年云南财政要认真落实“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工作总要求,紧扣财税改革重点难点,细化预算编制,强化整合盘活,硬化预算约束,公开财政信息,加快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领域,创新扶持方式,厚植财源基础,注重绩效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勇于创新 持续深化财税改革
积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严格遵循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基本原则,将适宜由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上移,明确省级政府在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职责,将有关居民生活、社会治安、城乡建设、公共设施管理等适宜由基层政府发挥信息、管理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下移,2017年重点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方面取得改革进展。根据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财政体制以及基层政府财力状况,合理确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避免将过多支出责任交由基层政府承担。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云南在维护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以及生态保护、脱贫攻坚等方面所承担的特殊事权。根据事权划分改革情况,在保持省与各地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规范省与州市财政收入分配关系。
全力打造阳光财政。继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积极推动专项转移支付、民生支出、政府债务、预算绩效、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创新预决算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方式,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网站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从2017年起将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平台上集中公开。健全部门预决算公开考核和问责制度,将公开情况纳入财政和部门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压实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采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
切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继续开展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政策制度等绩效评价,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资金。积极探索构建绩效管理考核、激励和问责机制,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年度考核,推进部门发布绩效报告,落实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的机制,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着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2017年省级项目安排数同比压减158个。在整体压缩专项转移支付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专项转移支付内部结构,加大对重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大专项+工作任务清单”机制,着力强化同一专项下不同支出方向资金的统筹使用。推进竞争性专项资金分配改革,建立以因素法分配为主、项目法分配为辅的专项资金分配新模式。对于按项目法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在提前下达和正式下达环节都要求一并明确到具体项目,切实避免资金、项目“两张皮”。坚持以事权属性为遵循,将专项转移支付改革同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相衔接。继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2017年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力争提高到60%以上。加强省对各地预算安排的督查指导、监控预警和激励约束,将各地落实“三保”责任等成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
大力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继续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逐步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标准核定机制。大力推动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到2020年底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稳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占部门预算支出的比重,合理确定购买范围,原则上限制在各部门既有预算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优化政府采购程序,探索搭建政府购买服务一站式平台。
加快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遵循“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直补变间补”的原则,改革资金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放大效应。一是加快推广PPP模式。履行财政牵头职责,完善PPP政策制度,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PPP模式。探索对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建项目,强制运用PPP模式。加快转变财政扶持方式,对项目从“补建设”转向“补运营”。安排资金4亿元,加大对引入民营资本和通过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的PPP项目的奖补力度。二是加快完善银政担保合作共赢机制。充实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强化融资担保行业监管,探索建立融资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加快发展主业突出、经营规范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三是积极设立多元化政府投资基金。完善制度,强化激励约束,着力促进各类政府基金有序设立、高效运作。重点支持做大做优产业发展基金、交通建设基金、重点项目投资基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有效吸引更多资金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集聚。四是全力发展普惠金融。健全完善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股权投资、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部门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继续深化预算编审改革。2017年将取消关于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快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实现预算编制、审查和执行有章可循。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项目库特别是储备项目库建设。做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点。编制并批复2017—2019年三年财政规划,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
进一步硬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禁止先下达预算再批复项目。继续实施分月、分季度预算执行目标考核,按时点严格执行“限期留用、超期收回”的考核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执行进度。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在预算执行中确实需要调整的事项,原则上从存量资金中调整。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深入推进县乡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统筹库款与国库现金管理。
稳步实施税制改革。继续加强营改增试点和资源税改革的跟踪分析,确保改革平稳运行。按照国家整体部署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根据国家系统建设方案推进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密切配合国家做好烟叶税等立法调研和改革推进工作。做好环境保护税法的贯彻实施。关注国家水资源费改税的试点情况,分析改革对云南省的影响。贯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围绕支持开放发展,落实支持边境贸易发展的税收政策。积极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切实加快构建地方税体系。
综合施策 着力筑牢财政增收基础
大力培植财源。紧扣“巩固一批、催生一批、壮大一批”的财源建设思路,千方百计厚植财源,着力增强财政发展后劲。一是狠抓优势产业,壮大支柱财源。牢固树立抓产业就是抓财源的理念,积极采取体制激励、政策支持、增加投入等手段,着力发展壮大八大重点支柱产业,全力推动烟草、冶金、能源等传统产业全面提质增效,切实推进“云上云”行动计划和服务经济“倍增”计划取得实质性进展,以产业大发展带动财源大建设。二是狠抓重点企业,催生纳税大户。实施重点财源企业联系走访制度,推行一企一策,力助企业发展。建立财政投入与企业税收贡献挂钩机制,以支促收,以收增支。紧盯重点,着力支持打造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附加值高的骨干企业和利税大户。三是狠抓县域经济,培育基层财源。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重点支持10个县市做强做大,新增8个百亿县,继续抓好20个县市区转型发展试点。加快创新体制机制,抓好乡镇财源建设。四是狠抓招商引资,吸引外来财源。既注重招商,更注重引税。积极支持引进10家世界500强企业,着力打造财源建设新亮点。
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强化收入分析预测,牢牢把握收入组织的主动权。紧咬年初确定的收入预期目标,分地区、分部门压实收入任务。从年初开始,按月按季抓收入,在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税源上下功夫,力促收入均衡入库、平稳增长。严格杜绝任何虚增财政收入的现象,持续优化收入结构,着力提升收入质量。强化对州市县收入质量的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完善税收征管,坚决堵塞“跑冒滴漏”。围绕建设“法治非税”“数字非税”“规范非税”“惠民非税”“高效非税”的目标任务,打牢建章立制和信息系统建设两个基础,突出征收管理、考核奖惩、稽查稽核三个重点,积极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优化结构 全力保障财政重点支出
切实保障基本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压缩行政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奖励政策全部取消。2017年省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同比下降8%。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缩2017年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全部用于增加扶贫投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清理、压减财政供养超编人员,促进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稳步推进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督促各地加大上级转移支付同本级财力统筹使用力度,全面落实辖区内“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财政保障责任,及时兑现国家规定的个人待遇提标扩面政策,严禁擅自制定津补贴政策和不顾财力随意扩大基本支出保障范围及标准。扎实做好法院、检察院、审计等上划部门的经费保障。
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一是大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强农惠农富农财税政策,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加快发展重点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园区经济,全力打好工业经济攻坚战。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大力实施“科技入滇”、“云岭英才计划”战略。二是不断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综合施策,着力支持打好“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五年大会战,加大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三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放水养鱼”,全面落实“营改增”改革政策,进一步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以财政收入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
全力支持改善民生。一是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建立财政扶贫投入长效机制,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中央投入云南专项扶贫资金的30%。2017年,省级财政安排扶贫资金达46亿元。全面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建立健全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机制。以四个片区为重点,扎实做好“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等脱贫攻坚工作,实现29个贫困县摘帽、100万贫困人口脱贫。二是加快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促进教育资源继续向“三区一线”倾斜。三是大力推进健康云南建设。重点支持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分级诊疗保障制度。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四是强化各项社会保障投入。着力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50元。五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推进“森林云南”建设。探索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六是积极推动“平安云南”建设。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第四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七是努力建设民族文化强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落实“六馆一站”免费开放政策。
强化责任 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要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将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细化预算编制,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执行。加快政府债券发行,抓好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遴选,防止债券资金闲置,严禁违规使用债券资金,提升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工作,强化置换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分类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积极偿还存量债务。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研究出台云南省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不断加强对政府或有债务的监管,完善政府性债务考核问责制度,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防止隐性债务,着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强对中长期政府支出责任的事前审核和监控。
多措并举 切实加强县乡财政管理
强化乡镇财政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有关乡镇财政管理办法,深入推进“乡财县管”改革。积极建立规范的县、乡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激发乡镇财政发展潜力。按照“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多受益”的原则,健全完善县乡财政收入分配关系,强化激励约束,充分调动乡镇财政增收积极性。
巩固乡镇一级财政地位。推动部分经济发达乡镇、特色镇、工业园区所在乡镇恢复一级独立预算。优化乡镇财政支出结构,合理界定支出范围,加快建立乡镇公共财政制度框架。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强化责任,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应明确为乡镇资金监管的第一责任人,乡镇财政履行资金监管具体职责。完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乡镇财政的资金知情权与监督权。
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推广运用“乡财县管”管理软件,实现县乡联网,做到乡镇支出“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降低“乡财县管”运行成本。加大业务培训,强化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省县直通、双联互促”活动。创新方法、上下联动,合力推动县乡财政发展。
强化管理
进一步提升理财能力与水平
严格依法理财。认真执行预算法,着力健全完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州市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强化财政监督。紧扣重点、创新机制,着力促进财政监督工作与预算编制等财政核心业务的有效融合。积极开展公务用车、专项转移支付清理归并、预算执行进度、预决算公开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快《云南财政监督条例》立法进程,推动财政依法监督工作。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打造一支能力与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监督干部队伍。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对财政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有效防范各类行政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
切实做好资产管理。积极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处置公开制度,以及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加快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全口径政府资产报告制度,摸清政府家底,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围绕“业务自动化、系统智能化、横向一体化、纵向集中化、全省系统化”的总体目标,深入推进财政核心业务系统一体化整合与建设,积极开展大数据创新运用,推进财政信息化由支持流程管理向流程管理和决策支持并重转变。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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