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许多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集团已经建立了比较全面的信息化系统,如业务系统、核算系统、ERP系统等,开展了企业端税务管理信息化实践,其中包括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税务管控体系,掌控本级及下级纳税状况、税务风险,规范发票开具、进项抵扣、税款计算、税金计提、纳税申报、报表报送等涉税基础工作。但在营改增转型落地过程中,企业面临价内税向价外税的切换、征管政策由宽到紧的转变,涉及销售、产品、采购、核算、申报等多个方面,因此,对信息化系统的改造、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
从营业税到增值税,无论是制度还是理念,都是重大变革。营业税下,企业更多的是静态地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对业务的介入和直接支持力度不够,相关业务、核算数据中的涉税数据没有有效整合、管理。增值税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方式将从静态管控向动态、落地管控过渡。从产品定价到营销策略、从客户信息到供应商信息、从销售订单下达到开票回款、从采购合同签订到凭票支付、从预算到收支列账、报表生成,增值税的触角遍布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并与生产交易系统、运营管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报表分析系统等系统紧密结合,税务管理的“直接对象”向涉税业务数据流、财务数据流和发票数据流过渡。
配合营改增落地进行企业端税务管理信息化改造升级通常有以下做法:
一是统筹建立增值税涉税数据集市,推动全集团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股权架构、产品信息、资产信息、核算规则、计税规则等多维度数据整合,为大数据时代深度数据分析与运用创造条件。(1)统筹建立增值税管理的基础主数据,包括:服务/产品——服务/产品类型代码、开票项目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机构——组织架构、机构基础信息、纳税主体信息;员工——所属机构、岗位、用户名、密码;客户——基础信息、涉税信息;供应商——基本信息、涉税信息;内部资产——类型、原值、折旧、处置收入、租金收入。(2)与内部系统建立信息交互,包括:销售系统或业务系统——销售订单、收付流水、合同、客户信息等数据;报销报账系统——进项税额核算信息、视同销售与进项转出数据;会计核算系统——科目信息表、科目余额表、明细账。(3)与税务部门相关系统进行信息交互:主要通过税控系统和设备实现发票或电子发票的领购分发、开票作废等信息与税务机关的信息交互;使用进项认证系统基于目前已经开放的单机、互联网版的进项发票信息下载和认证的软件,通过手工导入或OCR识别等技术,实现进项票据信息获取。
二是基于增值税管理基础主数据以及内、外部系统交互的信息,依托专业的台账体系,将增值税数据集市中的信息与台账建立取数关系、勾稽关系,实现应税收入、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税收入与账载收入的稽核匹配,防止错漏收入导致的少缴税款风险、多缴税款风险;实现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全额抵扣,强化进项环节管控,实现进项转出、分期抵扣与转入转出等纳税调整自动生成与人工复核调整,并为涉税筹划提供数据测算与对比工具。
三是将增值税管理系统与防伪税控系统整合,实现增值税数据和发票管控数据的税控加密管控要求及与局端系统的信息交互,实现营改增发票管理全面落地。
此外,为促进企业税务管理信息化改造建设,使之更好地配合营改增转型落地,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进项发票信息获取效率较低,建议税务机关尽快开通针对大企业的通过税控盘组下载和管理进项认证信息的接口,并丰富进项认证信息的内容,增加发票行明细、商品编码等数据项目,提升大企业进项认证工作效率和进项电子数据的业务价值,使整个增值税链条运转更加通畅、高效;二是建议税务机关逐步向大企业和纳税人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开放申报表接口规范和接收数据网络环境,以便企业实现纳税申报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责任编辑 刘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