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于国安 山东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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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降低企业成本,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举措,也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韧性与后劲的关键一环。山东财政对此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进行了认真研究,本着精准度、普惠性、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企业反映最集中、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制定了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政策措施,力求通过强化政策激励引导,帮助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大力推进税费制度改革
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近年来山东通过推进营改增试点,落实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等,大幅减轻了企业负担。据统计,2015年全省共为企业和社会减轻税费负担2150亿元。下一步,结合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一是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山东省自2013年8月1日起,先后在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开展了营改增试点,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35.96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累计减轻税收负担320.96亿...
降低企业成本,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举措,也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韧性与后劲的关键一环。山东财政对此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进行了认真研究,本着精准度、普惠性、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企业反映最集中、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制定了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政策措施,力求通过强化政策激励引导,帮助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大力推进税费制度改革
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近年来山东通过推进营改增试点,落实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等,大幅减轻了企业负担。据统计,2015年全省共为企业和社会减轻税费负担2150亿元。下一步,结合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一是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山东省自2013年8月1日起,先后在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开展了营改增试点,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35.96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累计减轻税收负担320.96亿元。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从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把改革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企业新增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预计仅此一项,将为全省企业减轻税收负担320多亿元。二是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是适当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山东目前执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4—24元,处于全国中等水平。这对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抑制企业囤积土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企业负担。在当前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下,经省政府批准,各市可根据本地情况在现行税额幅度内适当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四是加大收费基金清理力度。经过多年努力,山东省级立项的收费项目由2010年的87项压减到目前的12项,成为全国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将继续加大清理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国内植物检疫费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对育林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停征或降低征收标准。五是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加强税务与海关信息互联共享,切实提高出口退税效率。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对企业发生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六是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深化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快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受理,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对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相关支出由财政全额负担。
以完善“五险一金”政策为重点 切实降低企业社会保障性支出
一是适当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水平。近年来,山东连续下调了社保缴费率,目前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在25.7%—31.9%之间,个人缴费比例为10.5%,从全国来看是比较低的,再进一步大幅度降低的空间不大。但在当前企业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短期内对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适当作些调整。今后还要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并根据合并后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费率水平。二是适当调整企业住房保障政策。从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看,绝大部分单位和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控制在5%—12%之间,目前还有一定下调空间。下一步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是超出国家规定缴存比例的要按规定降下来。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在一定幅度内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三是减轻建筑行业用工缴费负担。研究下调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提取比例,对大型或跨年度的工程,一次性缴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确有困难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分期缴纳。对上一年从未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从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建筑市场信用考核优秀的企业,可免予缴存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四是建立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财政补助制度。对家政服务机构按照一定标准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注册地财政部门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
着眼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切实降低企业创业创新成本
一是进一步扩大“创新券”使用范围。2015年,山东省以“创新券”的形式,依托“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对省内小微企业使用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科学仪器设备进行检测、试验、分析等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助,有效解决了企业检验检测缺乏专业设备支撑等难题,促进了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今后将把该政策补助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至中小微企业,进一步放大政策实施效应,增强企业创新创业积极性,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二是降低企业研发设计、技术设备引进等成本。在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支持工业设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工业云平台”购买基础软件服务,免费向线上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协同营销、工程服务、现状诊断、生产保障等信息化集成服务。同时,支持企业扩大先进设备进口,对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和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先进技术、设备等,给予进口贴息扶持,其中对列入省级《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提高省级贴息补助标准,鼓励企业引进适合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技术和设备。三是实施首台(套)等科技保险财政补偿政策。2015年,山东省实施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财政补助政策,对企业为首台(套)装备产品和关键零部件购买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对加快科技产品推广应用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放大政策效应,下一步在适当提高单户企业最高财政补助数额的同时,将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和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等纳入保险补偿产品范围,进一步促进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四是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财政奖补。对企业首次发明专利授权给予申请费、代理费全额补贴,对年授权发明专利较多的企业给予奖励,对高水平发明专利给予资助。五是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示范基地给予财政补助,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打造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集成化创业平台,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成本。六是降低企业职业培训成本。提高“金蓝领”培训省级补助标准,大力实施新型学徒制试点,支持企业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继续实施企业家免费培训计划,每年选派部分企业家到境外知名高校、培训机构实习研修,联合国内著名高校、知名专家等,举办转型升级能力培训班和专业管理能力短训班,进一步提高企业家管理水平。
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 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近年来,山东省在努力增收节支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收到了明显成效。2015年,省财政发起设立19只政府引导基金和44只子基金,推动全省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总规模达到1500亿元;分四批向社会推介PPP项目300个,总投资5220亿元,拓宽了社会资本投资渠道,改善提升了公共服务质量。今后,应着眼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进一步做好财政与金融合作文章。一是建立多层次风险补偿机制。针对科技成果转化、小微企业创业发展、进口贸易融资等风险大、银行不敢贷的项目,建立创新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以及贸易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对贷款项目发生的呆账、坏账,各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偿,进一步减少银行损失,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二是实施企业改制和上市扶持政策。为加快推进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对企业改制中介机构费用支出,同级财政按照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财政困难县所需支出,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将企业改制上市事后奖励变为事前补助,按募集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一次性给予补贴,进一步减轻企业上市前期费用支出压力,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三是培植壮大担保机构。针对融资担保行业低收益、高风险特点,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加快设立省级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统筹中央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以股权形式出资参股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快发展一批政府参股、主业突出、经营规范的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提升融资担保行业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四是加大政府拖欠工程款清偿力度。对经清理甄别列入政府债务的已逾期和年内到期的应付工程款,市县两级全部列入年度政府置换债券发行计划,确保逐笔及时清偿到位。健全防控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防止发生新的拖欠,解决企业因资金占压导致的成本上升问题。
围绕推进产业升级 切实降低企业优化产能支出
一是支持重点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根据省政府确定的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综合考虑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完成情况、安置职工人数和市级财力状况,省财政结合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统筹对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费用等进行奖补,并对推进速度快的省属企业和市加大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和地方政府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二是全面落实企业重组改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的,给予增值税、营业税优惠。符合条件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享受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优惠政策。三是降低企业能源利用改造成本。在部分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根据超低排放改造后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烟粉尘的减排量等因素,以政府优先收储排污权形式,收储改造企业的“富余排污权”,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新建、改造的高效煤粉锅炉示范项目以及太阳能集热系统在工业领域的推广应用给予奖励或补助。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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