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两年来,浙江省财政厅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强制度设计,搭建信息平台,开展项目试点扩面。2015年全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83.77亿元,目前已初步形成25个可复制推广的政府购买服务示范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
加强制度设计 创新采购管理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是一项新型系统工程,迫切需要加强制度保障。截至2015年10月底,浙江省财政厅已经发布2015年和2016年两期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购买服务内容从2015年的65项增加到了2016年的135项,大大扩展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和采购管理,分别制定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和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组织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配套办法,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具体管理办法。
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管理方面,浙江省财政厅在遵循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基本精神的前提下,针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多元化和特殊性,大胆进行制度创新,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营造了相对宽松和高效的制度环境。主要创新措施包括:
采购预算执行管理方面,对需要跨年度实施的整体项目,以及采购需求相...
近两年来,浙江省财政厅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强制度设计,搭建信息平台,开展项目试点扩面。2015年全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83.77亿元,目前已初步形成25个可复制推广的政府购买服务示范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
加强制度设计 创新采购管理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是一项新型系统工程,迫切需要加强制度保障。截至2015年10月底,浙江省财政厅已经发布2015年和2016年两期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购买服务内容从2015年的65项增加到了2016年的135项,大大扩展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和采购管理,分别制定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和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组织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配套办法,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具体管理办法。
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管理方面,浙江省财政厅在遵循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基本精神的前提下,针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多元化和特殊性,大胆进行制度创新,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营造了相对宽松和高效的制度环境。主要创新措施包括:
采购预算执行管理方面,对需要跨年度实施的整体项目,以及采购需求相对固定的延续性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临时计划”的方式,将未来年度预算与当年预算合并执行,解决了采购预算分年下达与跨年度项目需要一次性采购的矛盾。
采购方式管理方面,考虑到部分特殊的公共服务项目,客观上需要在一段时间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必要为这类项目预留制度通道。因此,相关办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细化列举了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如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项目配套要求或者需要付出较高成本和代价的;政策允许事业单位在改革过渡期内继续承担原来由其提供的公共服务的;为实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政策目标需要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同时,还规定了“合同续签”条款,对服务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服务项目,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续签合同。
采购项目组织实施方面,引入“评定分离”的评审制度,即评审小组经过评审择优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购买主体组成定标小组从候选人名单中确定最终承接主体。该条款没有强制性要求购买主体按照候选人排名顺序选择最终承接主体,赋予购买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在有限范围内选择承接主体的权利,强化了购买主体的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推进权责对等。同时为防止评审分离机制被滥用而导致腐败,相关办法规定了“评定分离”制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公共服务项目)、事前规则说明、候选人数量限制、定标监督以及结果告知和公示等严格的限制条件。
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方面,鼓励引入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制度,以提高服务供给效果和水平。同时,为培育社会组织,相关办法规定,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原则上应当在采购合同中规定将项目非核心部分或一定比例份额向中小社会组织分包。此外,在合同验收管理上重点强调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公众参与。

搭建信息发布平台 开展项目试点扩面
为确保社会公众能够从统一渠道获取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全过程公开透明,浙江省财政厅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搭建集信息发布、工作交流、项目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并于2014年11月24日正式上线运行。同时,省财政厅制定了全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技术标准,要求市县按统一标准分级搭建平台,努力实现全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统一发布、分级管理、统一查询”,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浙江省坚持试点引路、逐步扩面,努力打造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示范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15年,省财政厅以《浙江省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65项内容为基础,鼓励和引导省级单位和市县政府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选择若干重点公共服务领域开展试点工作。其中,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重点加强对试点项目采购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采购全过程的跟踪监管。采购活动前,对采购单位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推动单位领会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督促采购单位在实施采购前充分进行市场调研,明确和细化采购需求;根据服务项目特点,建议单位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采购过程中,对关系民生、社会影响大的项目进行现场监管,监督采购单位落实全过程信息公开要求。
上述工作有力促进了试点项目的开展,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省质量监督局产品公开招标质量检测服务;省体育局向协会采购全民健身培训和指导服务;温州市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服务券,企业自主“看单点菜”,向社会组织购买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温州市瓯海区面向全国社会组织公开招标“三百”工程项目,对百名单亲(在监)家庭子女关爱辅导,对百名失独(空巢)困难老人帮扶照料,对百名新居民帮困救助;永嘉县深入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向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创新中学教育公办民营模式,引进优秀教学团队,丰富教育资源,提升了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丽水市文广出版局通过“文化定制”方式购买演出服务等。
责任编辑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