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2 作者:钦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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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全面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清理历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切实收回闲置、沉淀的财政存量资金,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和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钦州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面组织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强调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范围和原则,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精神,认真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二是拟订《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方案》,明确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工作职责,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清理;已分配到部门的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由预算单位清理并提出盘活建议,报财政部门审核。三是在财政部统计报表的基础上,设计了本级结转结余资金明细表,表格具体到每一笔资金的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下达资金文号、资金所属年度等信息,更适宜于单位填报以及分析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全面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清理历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切实收回闲置、沉淀的财政存量资金,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和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钦州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面组织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强调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范围和原则,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精神,认真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二是拟订《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方案》,明确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工作职责,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清理;已分配到部门的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由预算单位清理并提出盘活建议,报财政部门审核。三是在财政部统计报表的基础上,设计了本级结转结余资金明细表,表格具体到每一笔资金的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下达资金文号、资金所属年度等信息,更适宜于单位填报以及分析处理。
摸清存量,分类处理。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中未作为收入来源编入年初预算的部分,通过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纳入预算并统筹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超规模部分,按规定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15年6月初,钦州市本级将2014年底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3.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部分,即已分配到部门的专项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分为结存在财政专户、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等三类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财政专户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由财政部门负责清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结转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共同清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结转结余资金由预算单位进行清理。责任单位和个人要对每一笔资金进行梳理核实,并提出初步盘活意见,待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8.03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回的7.3亿元资金中,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指标4.15亿元,财政专户资金2.19亿元,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资金0.96亿元。
用活存量,提高效益。结合稳增长和惠民生政策资金需求,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增资需求,研究制定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有效缓解民生和稳增长资金需求压力。一是结合落实自治区48条和市46条稳增长政策,测算有关资金需求,安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其中整合市本级财力和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2.2亿元,确保各项稳增长政策的落实。二是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安排增资需求,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改革顺利推进。三是要求预算单位在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的同时,考虑需重新安排的项目,对确需在2015年继续实施并且能够支出的,同时申报新项目预算,加快新项目预算的审核和下达时间。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已全部重新安排支出,其中市本级安排7.3亿元用于工资改革政策增资、扶贫、保障性住房、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工程、农村土地整治、海域整治及生态修复、农村公路以及农田水利工程等方面支出。
加快消化存量,尽早发挥效益。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并加强对重新安排存量资金项目的跟踪分析,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联系,督促预算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切实提高支出预算效率。财政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新安排资金项目的支出进度问题,逐项核实重新安排资金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分析资金支出需求,对确实无法支出或不需再安排的项目,重新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其他急需支出的项目,尽早发挥财政存量资金效益,防止形成新的资金沉淀。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中已形成实际支出15.63亿元,约占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总额的86.7%。
完善制度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对2013年和2014年出台的已不符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规定和要求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以及政府债券结余资金的内涵、分类处理规定和定期清理要求,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部门预算编制挂钩机制以及预算单位支出进度考核通报机制等,形成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通过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吸取经验,加强管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最大的难点。在盘活过程中发现,部分预算单位存在账务管理不完善,财务人员会计素质不够高、人员变动频繁、换岗交接不清等问题,导致部分上报的结转结余资金数据混乱,无法分清资金的具体项目、来源、年度等信息,有的甚至存在错误,这些问题增加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难度,间接影响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效果。针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市本级印发了《关于市直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预算单位加强质保金和往来款项的管理,切实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继续抓好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工作,强化单位账务会计基础工作。浦北县和灵山县结合撤销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基本账户工作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和盘活,对符合政策应收回本级政府的财政存量资金,在撤销基本账户的同时,交回县本级国库,统筹用于县级稳增长、调结构和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目前,浦北县和灵山县撤销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基本账户工作已基本完成,撤销账户的资金按规定交回国库或转入财政往来资金专户。
加大监督,明确职责。钦州市在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过程中加强检查和审计监督,确保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落到实处。市财政监督检查局根据自治区的部署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全面摸清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结构、结存状态、变动情况及沉淀原因,及时开展清理收回及重新安排使用,确保盘活工作顺利开展。审计部门结合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要求,将各部门加快资金审核拨付、减少结转结余资金列入重点审计范围,每个月选取一项专项资金开展审计,督促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减少资金沉淀。通过加大对预算单位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监督和问责力度,明确责任主体,推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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