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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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
财政支持外贸发展取得成效
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要求,福建省级财政主动加大力度支持外贸发展,前三季度累计进出口7842.3亿元,同比下降2.0%,累计出口5214.4亿元,同比增长2.4%。一是安排发展资金鼓励出口。预算安排外经贸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产品出口;从结余结转资金中追加安排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自贸区建设、农村电商发展、“单一窗口”建设等,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在争取中央支持的同时,配套省级资金,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开展国际服务贸易和对外投资合作。二是提升外贸公共服务水平。对自贸试验区公共平台的基础设施和信息化系统建设予以支持;对进出口申报环节有关费用由省级财政承担,降低企业出口成本;安排口岸通关便利化奖励资金,调动口岸通关部门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快资金审核拨付工作。抓紧做好外贸各项资金申报、审核及拨付工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已拨付各类外经贸扶持资金10.66亿元,完成支出进度86%。四是再出七条措施促进增长。出台《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七条措施的通知》,重点支持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防范收汇风险以及设...
福建:
财政支持外贸发展取得成效
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要求,福建省级财政主动加大力度支持外贸发展,前三季度累计进出口7842.3亿元,同比下降2.0%,累计出口5214.4亿元,同比增长2.4%。一是安排发展资金鼓励出口。预算安排外经贸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产品出口;从结余结转资金中追加安排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自贸区建设、农村电商发展、“单一窗口”建设等,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在争取中央支持的同时,配套省级资金,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开展国际服务贸易和对外投资合作。二是提升外贸公共服务水平。对自贸试验区公共平台的基础设施和信息化系统建设予以支持;对进出口申报环节有关费用由省级财政承担,降低企业出口成本;安排口岸通关便利化奖励资金,调动口岸通关部门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快资金审核拨付工作。抓紧做好外贸各项资金申报、审核及拨付工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已拨付各类外经贸扶持资金10.66亿元,完成支出进度86%。四是再出七条措施促进增长。出台《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七条措施的通知》,重点支持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防范收汇风险以及设立或兼并境外营销网点;鼓励各设区市大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建设跨境电商监管平台;开展免除海关查验作业费用试点政策,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企业免交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
(冰卿)
江苏常州:
“政策包”助力社会组织发展近日,江苏省常州市财政局联合市民政局出台一系列政策,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建设。一是等级评估有奖励。出台《关于常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资金扶持的通知》,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等级评估,提升自身规范化建设水平,从2015年起,对获得由省、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委员会评定的3A、4A、5A的社会组织,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和2万元的资金扶持。二是基地建设有扶持。出台《关于常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资金扶持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培育体系,提升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运营水平,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从2015年起,对三城区新(北、天宁、钟楼)和经开区(含2015年)的区级培育基地发展给予每年每家不超过10万元(2015年不超过3万元)的发展资金扶持;对街道(乡镇)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给予每年每家不超过2万元(2015年不超过1万元)的建设资金扶持(各区不超过三家)。三是资金拨付严管理。扶持资金专款专用,规定只能用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扶持及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发展项目和建设项目,不得用于工资、奖金、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并不得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挪作他用的行为,一经发现,除按有关规定收回扶持资金外,还将取消继续申报扶持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王文俊)
浙江金湖:
倾力强农惠农推进城乡发展
2015年,浙江省金湖县财政落实各项涉农政策,强化创新体制机制,及时完成各项补贴发放工作,办好民生实事工程,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今年来,金湖县持续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投资7217万元,新(拆)建小型泵站26座、新(拆)建小型涵闸23座,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50亩;投入1590万元用于县乡农村河道疏浚及整治工程;投入8283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争取各类农机购置补贴财政资金2200多万元,添置各类农业机械约2100多台套;投资1045万元,建成农村庄台路25条;投资680万元新建农桥32座;通过“一折通”发放各类涉农补贴1亿元;安排各项农业保险县级补贴596万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494户,发放补助资金2583.6万元。投入695万元推进金南时墩村美丽乡村建设。
(徐方岭 唐阳)
安徽庐江:
开展农业小额保证保险贷款
作为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县,安徽省庐江县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农业小额保证保险贷款,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一是推进政银保三方合作。整合涉农奖补资金1000万元,作为农业发展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推动政府、银行、保险公司三方合作,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创新开展农业小额保证保险贷款试点工作。二是开通便捷信贷渠道。试点期间,农业经营主体只需在保险公司购买一份保证保险和个人意外伤害险,不需要再提供任何抵押担保措施,便可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支持。法人企业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贷款支持,家庭农场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资金支持,个人最高可获得30万元贷款支持。三是控制信贷资金成本。为保障贷款人的融资成本,银行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30%,保证保险年化费率和借款人意外伤害险年化费率合计不超过贷款本金及利息总额的2.2%,保险公司和银行不得随意提高费率,对超过费率标准的贷款不列入风险补偿范围。四是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借款人恶意欺诈、逃废债务等失信行为,将欠款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为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时的风险提示内容;对拖欠农业贷款尚未归还的借款人,县有关部门留置贷款人当年及后期享受的省市县各类优惠政策、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损失,并取消贷款人期间的评优评先资格;司法机关依法加大对拖欠、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两年的运行,保险公司会同合作银行已对全县3000多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了信用评级,纳入金融保险服务平台,共为83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8850万元。目前,全县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3657个,其中:家庭农场715家、农民合作社480家、专业大户2331个、农业龙头企业149家。
(陈利丽)
江西赣州:
精准扶贫助力教育发展
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财政局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扶贫政策,取得较好成效。在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方面,从2015年起,赣州市财政局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0元,即小学年人均补助标准由原1000元提高到1500元、初中年人均补助标准由原1250元提高到1750元;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生政府资助金增加1000元,由人均5000元提高到6000元;学前教育贫困生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2015年全市共5.2万余名学生获得这3项补助,大大减少了因学返贫现象发生。同时,通过补助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帮助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教育,实现就业脱贫。从2015年起赣州市县两级财政将5000万元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列入预算,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实施贫困家庭子女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共3万余名学生受益。此外,优先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让贫困村群众子女能就近享受公平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加快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促进罗霄山片区县加快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通过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项目,使每个贫困村都有一所普惠性、低收费幼儿园。
(张文戎 戴笑慧)
山东安丘:
统筹优势资源发展乡村旅游
近年来,山东省安丘市全力打造特色乡村旅游聚集区和全省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统一规划,科学引导乡村旅游健康发展。按照统一规划、有序开发、合理布局、持续利用的要求,集中力量规划,打造精品线路,认真甄选,优化项目,体现资源优势,打破空间限制,明确各乡镇任务,避免同质化竞争。二是项目带动,全力打造有影响力的精品。集中优势资源,策划开发有冲击力的景点项目占领市场。借鉴“竹泉村”经验,利用有特点的传统村落,本着“修旧如旧,外朴内雅”的原则,进行设计改造,让游客吃农家饭,住农家院。三是搞好策划宣传,打造旅游品牌。聘请专业策划机构,紧扣市场需求,对旅游产品进行创意设计宣传,并选择有影响力的宣传载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四是加大投入,积极筹措乡村旅游发展资金。市财政局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农民再就业培训资金等有关农业、农村以及旅游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进行整合,设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一部署安排,扶持乡村旅游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金融机构探索乡村旅游投融资方式;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伙等方式投资乡村旅游项目;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或以自有房产、果园、林场等参与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
(宋金华 王卓)
河南镇平:
加强财政预算收入征收管理
河南省镇平县财政局把组织财税收入和加强预算执行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是重抓重推,打好财政收入任务攻坚战。认真开展企业税款清缴工作,强力追缴欠税。成立工业企业税收清查组和房地产及建筑业企业税收清查组。加强房屋租赁税收和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加大对房屋租赁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其他非农业建设占地等税源的征收力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创新土地出让方式,确保土地收益。对城区内的存量土地,优化资源配置,创造环境和条件,力求收益最大化。二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强化依法理财观念,严格执行县人大审查通过的财政预算,量入为出,不得新增赤字,努力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统筹安排各项支出,大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民生的要求,首先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等重点支出。加强对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新体制。按新体制进行收入核算和目标考核,调整信息系统,及时提供税收收入数据,划清税源,严格按属地入库。三是落实奖惩机制,完善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年终严格兑现奖惩,有非税预算收入征收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完成年度任务的,在20%的额度内予以奖励;超额完成任务的,按超额完成部分的60%进行奖励;完不成任务的,年终第13个月奖金、文明单位奖不得发放。严格督查问效,对预算收入征管工作进行全方位跟踪督查问效。
(徐辉)
陕西岐山:
为群众创业就业“添力加火”
陕西省岐山县财政局着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大众创业,带动群众就业。根据创业就业需要,县财政局“精准发力”,及时安排拨付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100万元,担保基金规模达2450万元;支付创业担保贷款银行个贷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共计557.3万元;新发放创业贷款180笔1380万元,收回贷款6326万元,按期收回率达100%。通过创业扶持,带动全县新增就业2000余人。
(苟仓华 李春 牛林虎)
山西专员办:
开展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核查
近日,山西专员办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相关收入及支出情况进行核查,重点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核查质效。一是掌握全面情况。通过整理学习国家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全面掌握核查工作要求。通过与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的座谈、资料调阅等方式,重点了解“两权”价款的征收和分成,价款资金的支出和相关项目的进展等情况,为确定核查工作重点、全面开展核查奠定基础。二是明确工作重点。根据摸底情况,确定非税收入总额及年度构成,通过对汇缴专户余额查询、凭证账簿审核,辅以对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采矿权价款合同等缴款基础资料的核实,确保核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关注治理项目。根据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支出政策,对全省及各级地市、县区的支出情况进行核实,掌握和核实相关价款支出情况,并通过了解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各项目的立项内容和开展情况,进一步确认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确保实现核查目标。
(马健琳)
辽宁专员办:
创新审核医保新农合补助资金
为顺应职能转型需要,辽宁专员办利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申报系统首次上线审核之机,以书面、实地、网上“三审”结合的方式,对内梳理订立操作规程,对外规范省财政厅等三部门申报行为,审核取得很好成效。一是主动将审核关口前移并站位于财政主体业务,重新梳理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流程,结合实际制定了操作规程。从总体目标、审核方式、审核程序、审核组织等方面细化要求;从资料申报、书面审核关注重点、实地抽审中心流程等方面做实审核细目。二是书面、实地、网上“三审”结合,各有侧重,找准关键点。书面审核以申请材料完整规范准确、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量到位以及规定时限到位情况为审核重点;实地抽审以人员有无重复参保、医保基金使用运行为审核重点;网上审核以人数申报情况、补助资金到位时间确认为审核重点。审核发现重复参保、人员申报不实、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量未到位及延迟到位、基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诸多方面问题,涉及金额39028万元,涉及人数816人。三是结合申报审核情况,向申报单位发函提出申报改进意见,建立起申报审核双方相互配合的机制。从请示文件、预算指标、入账凭证、基金专户明细账等方面明确具体申报要求。同时,根据审核发现的问题,制发补充申报表格,以满足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时限的审核需要;要求补充所需医保和新农合电子信息资料,以保证对重复参保信息的筛查。
(陈晓群)
重庆专员办:
扎实审核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重庆专员办扎实开展2015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是了解相关管理部门是否出台具体的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对各类扶贫资金在使用对象、使用范围、项目申报、审核验收等方面是否进行了制度规范,是否有扶贫项目储备。二是全面掌握抽审区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安排及项目的分解下达情况,做到每一个具体项目都可以对应到市级和区县级资金及项目下达文件、对应到实施项目的乡镇和村、对应到施工单位或补助对象,并分析资金安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符合扶贫资金的投入方向。三是审查抽审区县对扶贫专项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是否严格执行了县级报账制,报账申请单是否严格按照报账程序有所涉部门的签字及盖章,是否要求报账人提供真实、完整的报账要件作为入账依据等。四是审查抽审区县的扶贫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扩大支出范围、挤占挪用的情况,是否存在以拨代支的情况,是否存在在项目管理费中列支公用经费的情况,是否存在将扶贫资金补贴给非贫困人口的情况,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合同条款明显不公平或有漏洞、承建办()企业获得超额利润的情况等。五是深入到项目实施现场,结合项目实施方案查看项目的建设情况,看是否按照方案要求的面积、数量、质量等要求实施,有无“缺斤少两”的情况,了解项目的实施效果,看是否达到了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效果。同时,认真听取基层干部和贫困人口的意见,为政策调研整理收集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
(王晓霞 侯斌 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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